程梓希也记不得自己是如何爱上篮球的。
记忆中的童年是欢乐的,光着脚丫在床上蹦蹦跳跳,和哥哥在院子里追逐疯跑,路边的蟋蟀、地上的蚂蚁都是他们的摧残对象。
他们就像千千万万的普通孩童那样,过着无拘无束的生活。
直到有一天,一个神奇的东西闯进了程梓希兄妹的童年,他们的世界就此改变。
那就是篮球。
程梓轩、程梓希的父亲老程是一位狂热的篮球迷。
关于篮球的比赛、回看、新闻、专题节目,他是一个不落。
打开电视,只要有频道播放篮球必定首选。
拜这位超级球迷父亲所赐,兄妹俩认识了篮球。
那年,他们只有六岁。
那年,姚明尚在nba打拼。
那年,正是篮球最火热的时候。
大街小巷、学校餐厅,只要有电视机的地方,就会有姚明的身影。
茶余饭后、课间闲聊,离不开的话题都是篮球、姚明、nba。
那是国内篮球的黄金期。
简单的规则,超快的节奏,花哨的动作,目不暇接的进球。
程梓希兄妹俩马上便爱上了这项运动。
用捏成团的报纸当球,把垃圾桶抬高做筐,两人就用这种最简单的方式来感受篮球的乐趣。
之后的日子里,他们开始学习篮球规则,了解篮球动态,收看篮球比赛,他们甚至自己尝试着打篮球。
他们慢慢长大,有了自己支持的球队和喜爱的球星。
他们会一起观看比赛,讨论战术。
也会为了一些争议判罚争的面红耳赤。
他们用各自的方式热爱着篮球。
直到一个球星的出现,兄妹俩的篮球之路再次合流。
德里克·罗斯,横空出世的超级新星,他用自己充满爆炸力的激情表演迅速征服了程梓希兄妹的心。
也是自从那一刻起,他们深深爱上了德里克·罗斯,钦佩、崇拜、折服,两人仿佛找到了篮球场上的信仰……
一晃九年过去,姚明早已退役,新一代国手没人能继承他的衣钵,国内篮球热渐渐消退。
德里克·罗斯意外重伤,负面消息缠身,蛰伏多年难复当年之勇,自杀未遂,生死未卜。
世界在变化,只有程梓希、程梓轩两兄妹对篮球的热情没变。
这个暑假,是他们实现梦想的最后机会。
距离“麦叔叔杯暑期三对三篮球赛”开赛还有一天。
最后一天,球队没有组织训练,取而代之的是一次球队聚餐。
火锅,在夏天吃起来别有一番风味。
五个本来各自天涯的年轻人能坐在一起吃火锅就更加难能可贵。
“明天就要比赛了,大家加油。”程梓希首先发言,明天是她期待已久的时刻,想到明天此时比赛就要开打,她不由激动。
“谢谢罗伊和王杰,没有你们,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程梓轩也借势举起饮料发表致谢感言。
经过这几天的训练磨合,球队四人建立了不少默契和信任。
按照队长程梓轩的计划:
罗伊的实力最强身高最高,他负责镇守内线;王杰身体条件一流,他在前锋位置对上谁都有不小把握;程梓轩自己实力一般,不过贵在有拼劲,可以打后卫;至于老杨,实力最次,还需努力。
四人都是头一次参加“麦叔叔杯”,完全没有经验。
无知者无畏,既然不知道该干什么,干脆就什么都不准备,出来聚餐了。
围桌而坐,享受火锅,五人的话题也渐渐开了。
什么学校杂事、学习考试、八卦新闻、比赛花絮。
他们不所不谈,无所不说。
最后,话题被引到了一个焦点话题——罗伊身上。
“罗伊,你篮球打的那么好,应该很小就开始练球了吧?”憨厚的老杨引出了这个话题。
“哎,你们是不知道,罗伊以前可从来不碰篮球的,一起两年我都没见他上过篮球场,不知道怎么的,这个暑假就突然开始打球,还打疯了,我之前还怀疑他是不是吃了兴奋剂呢。”满面红光的王杰抢先爆料。
“这是真的吗?一个暑假,不对,半个暑假罗伊你就成为高手了?”程梓轩满脸惊诧,算起来,他都打了八年篮球,却还是半吊子水平。
“算……是吧。”看着一双双羡慕惊讶的眼睛,罗伊有点不好意思。
“哇,这怎么可能,罗伊,你是天才哎。”程梓希满脸讶异,她大大的眼睛睁的浑圆,好似一个猫头鹰。
罗伊也不知道该怎么接口,球神、乔丹、贾巴尔,现在解释这些有何意义。
“大概是我运气比较好吧。”
最后他把一切归结给了运气,然而,明眼人都看得出,罗伊真正的财富是他无以伦比的天赋。
那无时无刻不在闪光的天赋。
散场之后,众人还没走散。
眼尖的王杰发现火锅店隔壁的“钩子”品牌专卖店门口围了一圈人。
他是个爱看热闹的人,一下就把大家招呼过来。
原来专卖店门口架了一个投篮机,在搞品牌促销活动:只要在3分钟内投进160个球,就能在店内任选一双篮球鞋作为奖励。
“罗伊,你打球好像不穿篮球鞋?”看到球鞋店,程梓轩突然想到了这个问题。
“篮球鞋?我没有篮球鞋。”罗伊答的干脆。
“打球不穿篮球鞋?”听到这个回答,王杰傻了,原来自己输给的是一个“光脚门外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