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网络游戏>绝色女主逐妖记>第139章 代理人

也许是最先面世的《楚留香传奇》就没有开个好头,左哲一直不愿意把那些武侠经典都划拉到自己的名下。

怪不好意思的。

他写过小说,他知道自己写的东西被别人堂而皇之的弄走是个什么感觉。

在网上做扑街写手的时候,他这边一发布收费的vp章节,那边的盗版网站就出了新章节,害得他都以为自己的扑街小说是不是就选了盗版网站做首发站点。

现在的他,感觉就是在搞盗版来着。

虽然不知道这个世界的梁羽生古龙干嘛去了,可堂而皇之的用他们的作品欺世盗名的时候,左哲还是下意识的觉得心虚。

即便于情于理他们都不会再出现在这个似是而非的世界,也不会再写出那些经典来和他撞车。

所以他把《楚留香传奇》交给青夜语操作的时候,就明确表示要保密自己的身份。

即便是签合同的时候,他都没有用自己的名义。

嗯,现在的他还算未成年,哪怕想用自己的名义都得要监护人签字的。

他那又不是一般般短篇中篇投稿,已经算是特约作家待遇了,人家编辑部出版社就不可能不关心特约作家的身份。

亏得有青夜语出面,人家本身就是个亮晃晃金灿灿的身份证明,完全可以刷脸过稿的。

即便没有合同上她的签名,那些编辑也会认定她就是那位堪称鬼才的古龙。

毕竟是文化局的领导嘛,有文化有文采是应该的。

估计左哲跳出来说他才是真正的作者,都不会有人相信。

毕竟他只是个小屁孩。

《楚留香传奇》那种堪称经典的武侠,可不是一个小学生似的高中生能写得出来的。

《白发魔女传》也是一样的情况,只是左哲把锅甩给了邻家姐姐习静幽。

现在《书剑恩仇录》推演出来了,左哲也没打算让自己去冒充金庸,更没打算直接披甲上阵弄个自己的笔名把老爷子给弄没了。

他还是想弄个人来顶替金老爷子的位置。

稍稍琢磨了一下,他就定下了目标。

冷香徐梦圆。

没办法,他没那么宽广的人脉,认识的人也就那么几个,划拉来划拉去,好像也就只有身为图书管理员的徐梦圆能担此重任了。

毕竟图书管理员什么的,本就是传说中的神奇职业。

左哲曾经就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做一个安静的图书管理员,与书为友,不管人世纷争,遨游书海,体验众生百态。

当然了,那种传说级的神奇职业,左哲直到重生成小屁孩,也没能顺利入职。

反正那是个让左哲向往不已且求之不得的职业,用来做金庸的本尊应该没什么不妥。

再说了,左哲第一次看到徐梦圆的时候,就觉得她跟金庸笔下的某位人气女主角相当的神似。

他怀疑他要是真去chā_tā一下,插出来的肯定就是那位人气女主的超级变身卡。

所以说,不用犹豫了,就是她没跑,她就是这个世界的金庸。

哦,还得征求一下她的意见。

不过左哲觉得应该不是问题。

她应该是那种超然物外万事不萦于怀的性子,说好听点是清冷脱俗飘然出尘,实话实说就是薄情寡欲性冷淡,呃,性子冷淡。

嗯,和那位人气女主的三无人设蛮配的。

结果,左哲猜对了。

他用石观音的手抄出来《书剑恩仇录》交给徐梦圆后,徐梦圆连内容都没看,就答应了帮忙。

帮忙投稿,帮忙运作,帮忙掩饰身份。

还是全权代理。

左哲只负责数钱。

至于到左哲手里的钱有多少,取决于代理人自己。

代理人的代理费,左哲是不负责的,代理人自己拿就行。

也就是说,代理人代理的小说产生的收益是多少,左哲根本就不会过问,反正代理人自己扣除掉应得的代理费,交给他的才是他的纯收益。

纳税什么的,他同样不管。

代理人会不会吃相太难看,左哲一点都不担心。

他甚至巴不得代理人的吃相难看一看,至少不要优雅得让人挑不出毛病。

本来就不是他的作品,本来就不是他的心血。

无所谓。

即便这个世界没有那些灌注了心血的原作者,可他还是有欺世盗名的心虚感,那些作品产生的收益,在他看来就跟在底下捡到的钱包没什么两样。

哦,要说区别还是有的,他捡的就不是钱包,而是钱箱。

这捡到的钱财都属于偏财,不是那么好承受的,没办法物归原主的话,就只能散财攒人品了。

捐给社会福利机构是不可能的,左哲没那么高觉悟,而且记忆中的那些个机构……

呵呵。

不说也罢。

他宁愿把散财的对象定位成自己亲近的人,最起码也得是个熟人。

就跟走路上捡了个钱包然后兴高采烈的请朋友吃雪糕吃烧烤吃火锅一样。

至于到底是吃雪糕还是吃烧烤抑或是吃火锅,取决于要被他请客的那个朋友,如果那朋友脸皮比较厚下手比较黑,可能还会吃大餐或者大宝剑什么的。

他选的代理人就是那个要被他请客的朋友。

先是青夜语,然后是习静幽,这次是徐梦圆。

这三个代理人,左哲对习静幽最不满意。

不是她脸皮厚下手黑,事实上她的代理费只是象征性的收取,左哲甚至怀疑那两块钱都不够投稿寄合同的邮费以及合同打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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