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妖魔企业家>第四十章 真是个姐姐

林野本打算乘出租回家,但在喷水池停车场上,看到阿军还待在那辆奔驰车里,玩着王者荣耀一直在等着呢。

做个小弟也不容易,感谢王者荣耀,让类似的等待不那么枯燥……既如此,那还是劳驾他把咱送回去吧。

路上,阿军并没有询问为什么没见到狐妖姐姐,他很清楚什么能问,什么不该问,怪不得会成为洪海最为信赖的亲信小弟。

林野对阿军的印象也很好,感觉他是自己见过的最有气质的社会小哥,有点像香港影星郑伊健扮演的那种古惑仔,人很精神,也挺帅,只不过他是非常利索的短发。

所以在下车时,林野对他说了句:“阿军,以后若遇到什么难题,除了海哥,你还可以来找我。”

“好的,我记住了。谢谢您,林老板。”

阿军由衷道谢,他绝对不敢轻视林野的这种话,这几天下来,他对林野的高估甚至超过了海哥,已经认定,林野绝不普通,用不了多久就能成为必须仰望的牛逼人物。

回到自己的小狗窝,林野玩了几把lol便睡觉了,临睡前,脑海里确实在不断闪现着狐妖姐姐的一颦一笑,但时不时也会蹦出来姚青青小巫婆一般融合了忧郁、另类与可爱等元素的那张脸……

也不知睡了多久,林野感觉到鼻孔发痒,痒得难受便醒了过来,接着就被枕头边上一个毛茸茸的东西吓了一跳。

一只雪白的狐狸!

林野第一反应肯定是:狐妖姐姐显露原形了?

但紧接着感觉不对,这狐狸有点扁啊!

林野试探着碰了一下,更是吓了一跳,我滴个天,怎么只剩下一张皮了?

这半夜惊醒,迷迷糊糊的,智商本就不太够用,林野还以为狐妖姐姐夜间跟踪段家那帮盗墓贼,中了他们的埋伏,受了非常严重的伤势……

你没见,目前正火的盗墓系列影视作品中,再牛逼的妖魔鬼怪也斗不过那几个摸金校尉的主角光环啊。

正在林野汗毛直立,不知所措的这一刻,却听到旁边有人噗嗤一笑。

转头一看,狐妖姐姐完好无损地坐在电脑前,戴着耳机正在看一部古装电影,不确定是画皮1还是画皮2,应该也是狐狸精为祸人间的那类故事。

“多大岁数了,还这么淘气?”

林野坐起来,把枕头边儿的狐狸皮攥在手里,大声控诉:“大半夜的,你是想吓死我啊?”

“回来时,在一家服装店顺手拿的,给你留个纪念。”

狐妖姐姐回眸一笑:“不过,我的真身可比它漂亮多了,也大得多,嘻嘻……”

“唉!”

林野把狐狸皮搂在怀里,又扑腾一声,重重地躺了回去,心里还在庆幸:幸好还没有晨勃,否则,都有可能给我吓出来毛病……

现在才夜里两点多。

“我早就回来了,电影都看了一多半。”

狐妖姐姐摘下耳机,转过身来缓缓说道:“具体位置已经摸清楚了,下手也不难,唯一的问题就是,东西有点多,你得找辆大货车。”

“大货车太显眼了吧,现如今到处都有监控。”

林野稍稍一想,便问她:“身为种丹期的妖族,难道你,连个储物类的法宝都没有?”

若有储物戒指、储物腰带之类的空间法宝,还用得着大货车那么麻烦吗?

“有!”

狐妖姐姐点点头,又摇摇头:“但这种短期雇佣任务,我们是不允许携带任何物品过来的,一根针都不行。这是为了避免,有人利用这种方法,进行大规模的跨界走私。”

“好吧,我记起来了。”

林野拍拍脑门,立即从脑海中调集雇佣系统的相关条例。

虽说雇佣系统不仅限于雇佣妖魔,也具备各类物品的交易与兑换业务,但这其中有着极为详细极为严谨的规定与限制,有些东西绝不能碰,而且,每一件物品都必须缴费或扣税。

扣税的问题很好理解,毕竟谁都不可能给你无偿服务,这一点合情合理。

而品类限制则是为了保护不同界域,不同世界的平衡与稳定。

例如,有人若从妖魔域那边弄过来一件超级牛逼的神器或魔器,在地球这边无所顾忌的屠戮众生,大杀四方,其目的仅仅是为了给某个魔王收集人类灵魂……

这种破坏稳定扰乱秩序的极端行为,肯定不会被任何一种规则所允许。

所以,狐妖姐姐若想从妖魔域那边带过来一件储物法宝,哪怕是完全空白的,里面不装有任何货物,那都得缴纳一笔数额不低的税金,很可能远远超过她所能赚到的佣金。

雇人就只是雇人,别想着玩弄其他花样,一旦被抓了现行,遭受的惩罚可不是任何人和任何妖魔能够承受的。

“其实也容易解决。”

狐妖姐姐耐心等待着林野把脑子里的这些条文捋顺清楚,这才说道:“我去偷一辆隶属于某大型企业的货车,用完了再给它还回去就是了。”

“嗯,也是个办法。”

林野点点头,借用大型企业的货车,好处是,不会连累到具体的某个人,谁都能猜到,那只是失窃车辆而已。

“就这么地吧。”

林野打了个呵欠,倒头又睡,嘴里只是嘀咕着:“你做事,我放心,那我就不管了。”

心真够大的!

狐妖姐姐冲他嘟嘟嘴,心说这小子可以啊,这么快便把雇佣者坐享其成的精髓领悟透了。

其实也就是这样,我要是自己能干,犯得着花钱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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