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他得偿所愿,又见到了她。
他从不相信一见钟情,但这的的确确发生在他的身上了。
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能换来今生唯一一次的擦肩而过。
这大概就是缘分吧,在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总有那么一个人,于千千万万个人中遇见,恰好出现在你的生命里,不早也不晚。
他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和尚,而是灼月国太子,至于他为何这身打扮,那还要从他的婚事说起。
半月前,他的父皇,灼月国的皇帝陛下,下令让他去扶摇国迎娶他从小就指腹为婚的公主花茯苓。
可是他并不想拥有一个政治的婚姻,不想出卖自己的婚姻,来换取两个国家的利益。
就像皇叔那样,娶了自己不爱的女人,终生不得其愿,痛苦一生。
那个女人,他的皇婶,也是邻国公主,因着她的身份和暴躁,善妒的脾气,皇叔终生没有纳妾,甚至与自己心爱的女人阴阳相隔,皇叔整日酗酒,再无当年的风采,俊逸,夫妻两个过着貌合神离的生活,彼此都很痛苦,却又不得不在一起。
他从小便耳濡目染,深知政治婚姻的痛苦,他从小就发誓,此生,一定要娶一个自己爱的女人,一生一世一双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所以,他绝食抗议了,原本以前他要是这么做,他父皇早就心疼死了,他是他唯一的儿子,可是这一次,他父皇已固执又霸道,说什么也要让他娶那个花茯苓。
甚至还派了好多人监视他,几乎每天都有说客上门。
可是没想到三天前,那扶摇国公主花茯苓竟然亲自来到了灼月国,说要履行婚约。
他实在是无计可施,就谎称自己看破了红尘,还自己亲手剃掉了他心爱的头发,没办法,他们都迫于父皇的皇威,无人敢给他剃头。
然后,他穿上和尚的衣服,成功的气晕了他父皇,再然后他就在暗卫的帮助下,逃婚出来了。
因着他是光头,就顺理成章的当起了和尚,这两天过得算是有滋有味。
直到遇到了季无泪,他从来没觉得自己这么明智过,因为逃婚,竟让他遇到了一见钟情的女子。
若是他能将她带回去,相信父皇也会同意他们在一起的,毕竟这可比当和尚看破红尘来的强多了。
所以,他要费尽心机留在她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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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喂喂!!看什么呢!!”春风注意到,叶倾尘在楞楞的看着她家小姐发呆,忍不住在他面前用力的挥了挥手。
色和尚!!春风忿忿的暗自挥挥拳头,眼睛往哪搁呢!!不行,她一定得好好盯着他。
“咳咳,”叶倾尘终于回过神来,注意到自己失态了,俊秀的脸上泛起红晕,尴尬的轻咳了两声。
“不好意思,倾尘刚才失态了,实在是小姐长得太过美好了。”羞赧的目光歉意的看着无泪。
“无碍。”
他的目光纯粹干净,并没有什么猥琐的思想,大概,真的是纯粹的欣赏吧。
清晨的陽光是宁静淡雅的,没有那种喧闹气息,让人感到心平气和、心旷神怡,一缕阳光透过客栈的窗子,照到了无泪的身上,更给她添了一抹神秘的气息。
叶倾尘喝着茶,眼角的余光悄悄的打量着季无泪,“季小姐,看样子你们是要出远门,不知道这是要去哪里呢?”
“扶摇国。去给人治病。”无泪淡淡的开口,语气还是一如既往的清冷。
“这么巧,倾尘正好也要去扶摇国见一个人,不知,可否结伴同行?”叶倾尘的主要目的就是留在她身边,正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嘛。
可是,扶摇国??叶倾尘睁大了眼睛,可不就是他那个未婚妻——花茯苓的国家么!!!
怎么办,,去还是不去?
叶倾尘表面镇定,其实心里已经激烈的打起了鼓。
不管了,,先去了再说,他第一次遇到喜欢的人,他不想错过。
想通了,叶倾尘就感觉舒服多了。
“可以。”无泪放下杯子,打量了叶倾尘一会儿。
毕竟路途遥远,结伴同行多一份保证,而且她跟春风都是女孩子,有个男的照应也是不错的,季无泪的目光落在他的光头上,更何况他还是个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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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道上一辆普通的马车在快速的飞奔着,溅起一路灰尘。
“小和尚,你这马车不错嘛!”春风在马车里面四处打量。
叶倾尘听见自己被叫小和尚,有点不爽,“以后,叫我叶公子就好,我这马车也就马马虎虎了,,呵呵~”叶倾尘看着马车,颇有点自豪感。
当然不错啦,虽然马车外边很普通,但是里面可是他花重金打造的,这叫低调的奢华。
一看春风这个小丫鬟就不识货,虽然其貌不扬,但里面随便一个东西拿出来,都能买个百八十大宅子。
就像无泪手里现在拿的茶杯,那可是上好的紫砂做的,价值连城,为了弄来这套茶具费了他不少功夫呢。
还有马车的窗帘,坐垫无一不是精品,不识货啊,不识货,叶倾尘在心里默默的吐槽。
“你明明就是小和尚嘛,还让人家叫你公子,羞不羞啊,,”春风伸了伸舌头,给他做了一个大鬼脸。
不要脸,哼,鬼才会管你叫公子。
季无泪:“……”
最近春风这嘴皮子是越发厉害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