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说起来,这第一个条件其实包括了很多细节内容:比如雇佣、驭使、管理、调遣、指挥,资本家们对于农村务工人员所作的种种,在常态下都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工作时间每日不能超过八小时,老板不能侮辱雇员的人格尊严,也不能克扣薪酬。节假日加班的时候必须支付双倍薪资……等等、等等。李敏觉得自己必须扮演一个类似于工会领袖的角色。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吸引港台或者海外华侨资本家投资内地开办私营企业,这是已经日渐明朗的时代趋势。资本家做生意肯定得赚钱啊!剩余价值什么的,肯定是要剥削掉的。李敏所能做的,就是替无产阶级打工仔维权。
这一切原本不关李敏的事,她对这些大是大非完全不感兴趣。1983年以来改革开放引起的时代剧变,彻底扰乱了李敏一家人的思维习惯。小时候学过的旧版教科书知识,显然已经跟当前的形势不再匹配。所以李敏在大学读书的时候,发现很多事情和小时候所接受的基础教育互相冲突,不断感到犯晕和迷糊,她的三观陷于一种木马旋转和捣糨糊般的状态。她家境又好,犯不着为了生存去混文凭。再加上性情刚烈,索性弃学不读。
李敏只有个大学肄业的学历。
中途辍学之后,她就背起行囊去登山,不打算掺活中国城乡正在进行着的这一系列搞不懂的重大变迁。
一边登山,一边在山区跟贫困山民们亲切相处。
不管这时代潮流怎么去变,关心民间疾苦,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扶贫公益事业,总是没错的。
除了这第一个条件之外,李敏心中拟定的第二个条件也是挺复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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