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军事历史>特种兵之血色獠牙>第1114章 你不太适合做这行!(6更!)

络腮胡的声音很有磁性,至少,他自认为是这样。

加上高大帅气的外形,充满了雄性气息的身躯,对于女人来说,有着超凡的杀伤力。

当然,李岩不是女人。

但是,络腮胡的杀伤力是不分男女的。

唯一不同的是,对女人的杀伤力是温柔乡,而对男人的杀伤力则是死亡冢!

“你们是什么人?”

李岩并未马上交出手提箱,他打量着对面的这两个大汉,脑海里迅速闪过了几个可能的组织。

不过李岩并不认识这两个人,尤其是那个络腮胡。

“我是里维斯,他是鲍勃。”

络腮胡淡淡一笑,说话间将自己手里的黑色蛤蟆镜再次戴在脸上:“我们是阿尔法第一实验室的安全小组成员,你手里的箱子,是我们的。”

阿尔法第一实验室。

李岩并不在意这两个人的身份,他在意的,是里维斯口中所提到的阿尔法第一实验室。

阿尔法集团在全球有数十个实验室。

第一实验室就坐落在迪拜的沙漠腹地。

里维斯和鲍勃两个人也的确是实验室安全小组的成员。

但还有一件事情他们不会说,也不会承认。

那个金属手提箱,其实洽洽就是他们两个从实验室里偷出来的。

只不过,半路又弄丢了。

几经转折后落到了郑三驴子的手里。

郑三驴子知道那东西烫手,就交给了菲戈帮忙存放。

直到李岩的出现,菲戈将东西交给了李岩,然后又想黑吃黑。

再后来就是李岩干掉菲戈,顺带着连血天使的一支佣兵小队给灭掉了大半。

至于现在出现在李岩面前的这两个家伙,也的确一直都在寻找着李岩或者说是寻找着金属手提箱的下落。

李岩拎着手提箱满世界的晃荡,他们在迪拜有不错的情报网络,自然,第一时间便掌握了这个情报。

于是安排了几路人马守株待兔。

幸运的是,李岩出城之后果然是直奔拉席德港而来。

“我在说一遍,放下箱子,然后离开,我们不会为难你。”

里维斯微微昂着自己的头,对于眼前的局面,他似乎很享受这种一切尽在掌握的感觉。

“好。”

李岩点点头,随后便装模作样的解开了手铐,并且将手提箱微微抬了起来。

“箱子给你们可以,不过,打赢我再说吧。”

李岩话音落地,手中的金属手提箱已经放在了自己的脚边。

“打赢你?”

里维斯听到这句话顿时愣了一下,他向下拉了拉自己的墨镜,看着李岩的眼神里带着几分惊讶和戏虐!

“我们是佣兵,不是骑士。”

这一次,说话的人不在是里维斯,而是鲍勃。

鲍勃手里拿着一把银色的沙漠之鹰,毫无疑问这把枪可不是什么玩具。

鲍勃在道出这句我们是佣兵不是骑士之后,手中的沙漠之鹰已经举了起来。

然而,就在他举枪的瞬间,却并未从李岩的眼神里看到半点的恐惧。

相反,他却看到了淡淡的戏虐……还有那么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危险。

“你这样子,不太适合做佣兵。”

李岩一脸失望的摇摇头,接着在鲍勃眸色一寒,手指看看扣动扳机的瞬间,突然笑了!

阳光明媚之中,一道血色闪电,雷霆般一扫而过。

银色的沙漠之鹰已经飞了起来。

枪身之上,一只断手的食指还扣在扳机之上。

只是,他再也没机会用这只手扣动扳机了!

砰砰!!

李岩的手接住了沙漠之鹰,瞬间连开两枪。

里维斯和鲍勃二人结伴下了地狱。

“手枪的最有威慑力距离你们的教官没教过你们吗?”

李岩看着脚下的两具尸体,摇摇头随手将沙漠之鹰上的手扔掉,接着弯腰从鲍勃的口袋里,搜到了一个备用的弹夹。

沙漠之鹰,备用弹夹中子弹只有七发。

不过,沙漠之鹰这枪本身就不是用来战斗的。

这枪就是用来震慑用的。

那大的离谱的后坐力以及超强的子弹侵彻力,一枪打在人脑袋上,绝对是瞬间爆炸的效果。

所以,子弹多少也就并不重要了。

收拾了这两个得瑟过头的家伙之后,李岩总算是有了一辆交通工具。

李岩迅速上车,启动之后便朝着城外拉席德港的方向不紧不慢的开去。

他已经有了新的决定,拉席德港也只是一个幌子而已。

现在藏在暗处为箱子而来的人已经解决掉了,剩下的就是要专注起来对付那些难缠的家伙们了。

当然,李岩并不清楚还有没有其他人是为箱子而来的。

但总之,箱子他没扔,放在了车子里。

这东西关键时刻可以用来做盾牌用。

手提箱两侧可都是有金属板的,普通的手枪子弹对这箱子根本毫无办法。

当然,突击步枪的子弹也能应付一两下。

总之接下来有一场硬仗要打,但凡是能够利用到的,都得利用上!

悍马车的车速不快,在悍马车离开之后,不到五分钟,两辆福特猛禽由城内疾驰而来。

福特猛禽停在里维斯和鲍勃的尸体近前。

车门打开,从上面下来两名男子,二人检查了一下里维斯和鲍勃的尸体,确认二人已经死亡之后,马上迅速上车,而后朝着拉席德港的方向疾驰而去!

李岩的车速不快,所以福特猛禽很快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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