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我真的长生不老>第四十二章 圣人不仁

官方记载:1945年抗日战争全面胜利之前,叶巳瑾带队执行任务,营救被rb人囚禁的同志。

执行任务期间遭遇了日方出乎意料的疯狂反扑,叶巳瑾牺牲,任务失败,被囚禁的同志失踪。

刘长安记得,叶巳瑾最爱吃的便是他做的葱花猪油拌面,她最想去的地方,便是郡沙的江洲,她和他说过,等全面胜利之后,一定要和还活着的同志们,一起在那里朗诵一首沁园春。

他们的慷慨高歌,当然和后世任何人的演绎,都不一样,不一样的壮怀激烈,满腔热血澎湃。

叶巳瑾一直在期待。

无数fēng_liú人物,终将逝去,只留下刘长安替他们见证一切,他和雕像保持着同样的角度眺望着,仿佛在替自己过去一起浴血奋斗过的战友们,亲密的,素不相识的,无名无姓的那些英魂,注视着他们铸就的新世界。

“将来每家每户缸里都装满了大米白面!”

“逢年过节肯定有肉吃!”

“老百姓再也不会受欺负了!”

“到时候啊,大家都能过上好日子喽!”

刘长安去过京城,看过那面魏昂挺立的碑。

三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

三十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

由此上溯到一千八百四十年,从那时起,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

哪怕是刘长安,也更愿意生活在和平的年代,这温和平静的日子,活泼而欢快,就像少女一般模样。

不老不死也没有做过圣人,没有办法视百姓为草狗,刘长安总是活在当下的世界里,总是会在存亡危急之秋愿意为这个民族,这个国家做一些事情,刘长安认为自己终究只是个活的更久一些的人而已,没有想过站在淡漠的视角看待一切。

似乎从两千余年前,刘长安第一次从军出征,无数年来外敌入侵时,无数鲜血铺面铸就的抗争,都在宣示着一句话:寇可往,我亦可往!

就是不能屈服啊!

刘彻有没有真的这么说过,没印象了,但是他这么做了,而且做到了。

活得再久,终究还是感觉人类文明诞生以来的这些历史让他的生命也更有血液的温度。

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刘长安今天的回忆有些久远,抬起头来看着天空,总觉得不那么通透的城市上方笼罩着什么古老的气韵,在惊醒着他沉睡的记忆。

于是刘长安又在菜市场买了一只小母鸡。

小母鸡毛色素白,有着浅浅的鸡冠,颜色淡粉,犹如少女的唇,羽毛触手温暖而丰满,翅下毛发细腻如绒,刘长安想起除鸭以外,古时也有文人才子爱养母鸡。

现在有很多娱乐活动,古人终究无聊些,偶有变态之爱好,也不足以为奇。

菜市场买的小母鸡便宜些,丢到车厢里去也没有那么心疼,不过他还是阻止了周咚咚想要用绳子牵着小母鸡去玩,小母鸡都要死了,让人家死之前好好歇息会。

从车厢里把**子拿出来,百脚虫已经毫无生机,轻轻捏了捏,能够感觉到外壳下的脏腑肌肉已然死硬,于是刘长安再把小母鸡丢了进去。

每天一只小母鸡也是个不小的数字。

真是穷啊刘长安没有感慨,只是看到事实,不讲太遥远的生活,就一百年前的时候,他曾经多多少少也有些积蓄。

一切都是身外之物,只是留在身边的书画和一些东西,是千年来一些挚交好友的馈赠,总有些纪念的特别意义。

在战火燎原的岁月,考虑到自己的计划,留存也不容易,便都捐赠了出去对于他来说,这些友人故作留存于世更重要一些,至于是否属于他,这倒不重要。

不是每个人都像他一样将一切都看做将来的尘埃,那些风华绝代的人们,心中大概总有一份要让后世惊艳的心魄,刘长安也会在方便之时照顾他们的心意,让他们在时间长河上留下更动人的浪花。

至于方便流通的财富和资产,在国破山河碎裂之时,捐赠出去以资抵抗入侵也是理所当然之事,有故旧友人创办实业从刘长安这里也拿走了不少银元钞票,被带到台岛去的也有相当一部分。

早去几年前,自己在汉代藏身过的一个墓穴被挖了出来,灿烂烂的满穴黄金,刘长安也没有办法跑过去宣称所有权尽管那个随之出土刻有名字的印章他是想要的。

“小刘啊,你天天买鸡吃啊,高考了是要补补身子。”刘老太太走了过来。

“你今天穿的这身旗袍是真可爱啊。”刘长安夸赞着,顺手拿起绑小母鸡的红绳打了个花挂在刘老太太的发针上,“玄色配红,优雅大气。”

“真调皮,我这一把年纪了你给我弄个红花。”刘老太太把红绳给扯了下来丢给他,拍了拍刘长安的肩膀,“考好点,考个好学校,我送你一篮子鸡蛋。”

刘长安很期待地满口应承。

明天又是假期了,刘长安正想着明天是不是,接到了安暖的电话。

下午放学后,安暖留在学校里练排球,马本伟混进了学校,直播安暖和附中女子排球队的日常训练,一直没有人理会他,后来学校体育老师发现了把他赶出了学校。

马本伟的宾利就停在校外,一边直播一边等着安暖,直播的主题就是如何约附中的网红排球美少女,一时间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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