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我真的长生不老>续章47 又吃了SHI

刘长安正准备去菜市场,看到陆斯恩摇头晃脑地跑了下来,讨好地舔了舔刘长安的鞋子,刘长安摸了摸它的狗头,陆斯恩顿时伸出舌头舔的更加激动了,甚至滴了几点尿下来。

这段时候天气冷,周书玲担心陆斯恩睡楼道下的狗窝太冷,便放在家里呆着,早上她起来就开了门,让陆斯恩自己下楼拉撒。

陆斯恩舔完主人之后,跑到围墙边闻了闻味道,有些警惕地盯着泥土的痕迹,又狂口犬了两声,跑回来趴在了刘长安身边。

“去把狗链子拿来。”刘长安对陆斯恩说道。

陆斯恩便上楼去叼狗链子了,在陆斯恩之前刘长安很久没有养狗了,但对狗还是比较了解的,大多数狗都有很强烈的等级意识,例如在陆斯恩眼里,刘长安就是最高等级的主人。

根据刘长安的分析,陆斯恩认为刘长安地位最高,其次是周咚咚,然后是周书玲,接下来便是陆斯恩自己了,最低级的是上官澹澹,这从平日里陆斯恩不大理会上官澹澹这一点可以看出来。

家中养狗,如果发现有的家人使唤狗特别有效,对自己却爱理不理,多半只是这条狗认为你地位太低,甚至比它还低。

陆斯恩会认为上官澹澹地位比它还低,这应该不是单纯的“宠物与家庭关系”问题,从这方面研究是得不出结果的。

为什么呢?

想到刚才陆斯恩去嗅刘长安埋下的骨灰罐子,刘长安有点思路了:上官澹澹是从棺材里出来的,棺材里一般都是白骨,所以在陆斯恩眼里,上官澹澹等于没有肉的骨头,连啃的价值都没有,那自然是地位最低的。

很有道理,刘长安点了点头。

陆斯恩把狗链子叼了下来,刘长安系好以后,牵着它往菜市场走去,这时候上官澹澹还没有出门烧水,大概是在房间里整理她那一棺材的宝贝玩意。

刘长安来到菜市场,看到他那条步调沉稳而姿态凶悍的罗威纳犬,摊主们都没有那么热情招呼了,在刘长安挑拣菜的时候当然也不会多讲“哈斯一样,拣么子咯”之类的话了。

刘长安看到有个戴草帽的老娭毑挑了两只鸡来卖,问了问,说是家养的土鸡,刘长安笑了笑,买了一只。

上官澹澹要吃的鸡汁面材料准备了,在菜市场转悠了一圈,天色微微亮,摊主们都还在拾掇着各自的菜堆,刘长安看到了一个摊子上有菊花脑卖,便也买了一些。

菊花脑其实就是菊花叶子,但是不知道的人要是百度的话,就会发现很多错误的内容和知识,然后把菊花脑,菊花菜和茼蒿混为一谈了。

刘长安买菊花脑,是要用来合在面粉里做面条的,南宋陈元靓《事林广记》有写:槐叶采新嫩者,研取自然汁,依常法搜面……味既甘美,色亦鲜脆,又且食之益人……

槐叶可以用来合面,菊花脑当然也可以。

刘长安牵着狗回到小区,这时候上官澹澹已经坐在门外烧水了,刘长安正好要用热水,看到她的烧水壶“咕噜咕噜”冒气泡,便问道:“你这壶热水给我用行不?”

“你拿去吧。”上官澹澹抱着自己的保温壶,看着刘长安把烧水壶提了上去,伸手在小火炉子上烤了烤火,侧身看了看煤球。

这个煤球是昨天烧了一小半就换出来的,淋了冷水以后灭了,就可以第二天接着用,上官澹澹烧煤球已经很有经验了,知道这个煤球还可以烧一壶水完全没有问题,所以很大方地把那壶热水让给了刘长安。

这意味着今天早上自己帮刘长安做了家务,如果说平常帮他盯着水表转动不算做家务的话,那今天早上绝对绝对是做了家务的。

太后就是这么节俭而勤快啊,上官澹澹对自己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从长凳上跳了下来,踢上拖鞋小跑着跟上了刘长安。

刘长安来到厨房,发现上官澹澹跟着他转,一直努力地要和他对眼神,等对上眼神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又充满了期待。

“干什么?”刘长安想了想,无法理解眼前的神秘生物。

上官澹澹有点矜持,没有直接说,只是眼神稍稍挪动一下,提醒他看看烧水壶。

“你拿回去吧。我不用了。”刘长安已经把里边的热水倒了出来,这小老太太如此着紧她的烧水壶,难道他还会像她那样,总是试图霸占别人的东西不成?

上官澹澹拿了烧水壶,气呼呼地下楼去了。

刘长安在厨房里忙活起来,把菊花脑做成菜泥,揉面,擀面,醒面,再擀面,切面。

土鸡杀了,整只放碗里蒸熟,蒸出来的鸡汁放凉,鸡撕皮撕肉。

这时候的面条呈现一种杂粮常见的色泽,煮到七分熟,过冷水再放进冷开水里浸泡几分钟。

刘长安一边在厨房里大喊周书玲下来吃面,一边把面条捞出来盛碗,淋上用鸡汁调配的酱汁,再洒上细细碎碎的鸡皮鸡肉,便是一碗充满着菜香和鸡汁香味的甘菊冷淘。

听着刘长安的声音,上官澹澹也上来了,她毕竟是仁慈大度祥和端正温柔的太后,早上他亲自做了她想吃的鸡汁面,那么自己亲力亲为地做些家务事,似乎也属于分内之事,他不夸奖就不夸奖吧,太后今天生理上和心理上的胸怀都得到了一些成长。

面条一共做了四碗,周书玲把自己碗里的鸡皮都夹给了刘长安,因为鸡皮虽然好吃,但是太容易发胖了,鸡肉倒是脂肪含量比较低。

平常都是重油重辣的口味,偶尔吃吃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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