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抓他们当兵,是抓他们凑数,我要制造一支看起来达千人的大军,他们位于中军,我会加以防范,只要他们凑数即行,不管怎么样,明天中午给我通通去抓镇上的居民,一个都不放过,这是命令!”王启年并不是与他们商量,而是下达了命令。,…,
几个人明白了,点点头:“好,尊敬的阁下,既然是命令,我们就执行。”他们对于一个外人来带领他们,嘴上不说。心中还是有些不服气,王启年直接用军法压制,他没时间也没有必要让他们个个服气。
他们出去,安德莉亚笑嘻嘻地说:“你好威风,不过这个命令听起来蛮有道理的。”
第二天,中午,莱水镇,汤姆正在家中吃饭,回想起年青时佣兵的生涯,叹了一口气:“老了,好汉不提当年勇!”想起前些日子大军从此经过,去围剿罗宾一伙,想起诺曼底伯爵骑着高头大马,部队中有火枪队,骑士大队,还有炮兵,一个个威风凛凛。他笑了,甚至有些羡慕,狗日的,他们是要发财了,作为以前佣兵中幸存者,他抚摸着腰间的匕首。
正在这联想间,桌子上碗中汤动了起来,激起阵阵涟漪。有骑士部队过来,是谁呢?正想着,门外乱了起来,人喊声,马嘶声,乱成一团。
汤姆立刻放下碗,从墙上摘下大剑,一开门,见两名骑士纵马而来,其中一人马背上横担着一个少女,嘴中喝到:“所有人都到镇中心广场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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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人哈哈大笑,他一见,火往上涌,手中大剑一举,就冲了上去,那个骑士一见,举剑相迎,当的一声,汤姆身体一晃,不由得向后退去,那个骑士不过是名扈从骑士水平,但仗着身在马,天然占着优势,借助马力,手中剑一搅,汤姆只觉得虎口一热,手中剑脱手飞出。
汤姆吼了一声,一甩手,将腰间匕首甩出,直奔这名骑士的咽喉而去,骑士下意识的用手挡住了脸面,匕首当的一声。。射在锁子甲上,并没有伤到他,不过,他却大怒,手中剑一扬,血光迸现,汤姆的脑袋飞了起来,汤姆死不瞑目。
王启年缓缓拉着马,安德莉亚也纵马跟在他的身边,镇中浓烟起,王启年微微一皱眉,却没有说什么,一骑飞来:“报,全镇五百二十三人,不论老幼,全部在广场,根据要求,他们都背着粮食。”
“有没有人伤亡?”王启年问到。
“有三名士兵受了轻伤,反抗者有七人。已全部镇压。”
王启年点点头,他不问其他,其中自然有些不好现象,强盗得有强盗样,说到:“让阿尔弗雷德带人押着他们,全军出发,在距怒狮堡三里处下寨。”,…,
一百骑兵在前,后面却是那些镇民,不论男女老幼,甚至有抱在手上的婴儿,跌跌撞撞向怒狮堡而去,镇子上着火的不过三二户,火并不大。但烟雾不小,队伍慢了许多,十多里路,快到黄昏才到。
怒狮堡,处于葡瑞公国的南疆,占地十数亩,位于咽喉要道,属于军事要地,人根本不能混入,城高墙厚,而且设有防护魔法阵,平时并不开启,战时开启,从建堡开始,经过数十场战役,只陷落过一次,加上近日诺曼底伯爵亲征罗宾,更是戒备森严。
天边烧着晚霞,远方出现一支军队,在落日的余辉下,看上去有一千多人,外围是骑兵,黑亮的铠甲罩在身上,在远离城堡三里外下寨,骑士们策马向前,像二条黑龙向城堡冲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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