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青春校园>被留守的女人>第十三章 凌峰才是她的初恋1

没了拍拖,又看不进小说,无聊的时候很多。唐小娟现在都怀疑他们为什么会给她封个文艺青年的头衔,充其量,她顶多算个伪文艺青年,除了琼瑶类的言情小说她看得津津有味外,那些名著她是一点都看不进去,四大名著至今都没看完,尤其是外国小说,一看到那一大串长长的名字她就开始晕了。

无聊的时候她就翻以前的日记,翻着翻着突然有点想凌峰了,记忆的闸门把她拉回到了那段童年天真无邪的美好时光。

……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学校撤消了分散在各村落的班集,唐小娟也随母亲搬到学校住。

“凌老师,你屋哈伢子来是来得早,就是不看书。”

那天,唐小往教室走,班主任王老师叫住了刚从家里赶来的初中部的凌老师,凌老师的身后远远地跟着一个男孩。他上身穿着青色的中山装,脚穿一双当时非常流行的懒鞋(塑胶平底鞋,青布面,农村布鞋的升级版),斜挎,懒懒地走在田埂上,边走边踢着一粒石子。初升的太阳正好照在那一垄田埂上,照在低头专心踢石子的男孩身上,唐小娟的心被莫名地刺了一下。“阳光下的穿懒鞋的男孩”,现在回想起来,唐小娟依然能清晰记起那天清晨的模样。

唐小娟平时非常胆小,上课都是全神贯注地听讲,从不开小差,也不会与同学说话聊天,一下课就躲到母亲的办公室去了(就在教室隔壁,以前的教室都是连着老师的办公室的),班上的同学除了同桌外还不认识几个。

哈伢子大名凌峰,就坐在唐小娟的前一排。哈伢子其实一点也不哈(哈,傻的意思,农村的孩子都喜欢取一个贱名,好带大),每次考试,成绩与唐小娟总不相上下,经常不是他是第一名,就是她第一名,班上的一二名几乎被他俩稳稳霸住。作文也经常是他俩写得最好的,常拿到班上当范文念。记得凌峰的作文最喜欢用谒后语了,什么外甥打灯——照旧(舅)、秃子头上的狮子——明摆着,其中芝麻开花——节节高这一句,几乎每篇都有。现在在同学聚会、或是qq、微信聊天,唐小娟都还笑话他怎么没给她打“芝麻开花——节节高”了。

时间一长,彼此慢慢地熟络起来,有时候,他们会在一起讨lùn_gōng课。凌峰最喜欢反过身来问她题目,有时候他会假装不经意地踩住她的脚。刚开始的时候,她还会怒火冲天地踩回去,渐渐地,她会假装认真写作业或是认真听他讲话,完全忽略脚被踩的事,心里的注意力却全都集中在被踩的那只脚上,痒痒的,也暖暖的。再慢慢地,唐小娟被踩的频率变高了,交换解题思路时,他们也有了目光的交换,一开始还能平视,再后来,她渐渐感觉出了凌峰目光的力量与灼热,每每对视不超过三秒,她必败下阵来,慌乱地收回目光,佯装生气,又佯装毫不在意。那种目光,仿佛能把人瞬间燃烧起来一样,又仿佛是一股强电流,直击心脏。在以后成长的岁月里,唐小娟热恋过也失恋过,但却再也没能遇上电闪雷鸣般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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