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比我们还混蛋啊?”
秦风看到了赵峰剑的丑态,李桀等人自然也见到了,不光是他们,那些吃宵夜的人,在看到这一幕之后,都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那……那不就是有钱的老板吗?”
秦风抬起头往夜总会门口看了一眼,嚷嚷道:“那就是赌石的老板,他钱可多了,包里都是一叠一叠的钞票,妈的,有钱人都不是好东西,都该一刀捅死……”
说完这番话后,秦风似乎不胜酒力,只听“砰”的一声,却是秦风一头撞在了那塑料桌子上,嘴里已然是响起了打鼾的声音。
“废物,真***废物,喝这么点酒就不行了……”
李桀看了一眼烂醉如泥的秦风,嘴角不屑的撇了撇,原本他还想着以后将秦风收为小弟呢,现在却是绝了这个心思。
“疤哥,干不干?按这小子的说法,那人包里有十多万呢。”
东子凑了过来,说道:“他们就两个人,都喝的差不多了,咱们只要抢了包跑就行,回头租个车,直接去羊城做火车回家,谁知道是咱们干的啊?”
在粤省混了两年,总共才搞了几万块钱,眼下有个机会一下子搞到十多万,东子等人早就眼红了,要是李桀这老大说不干,估计他们都能立马翻脸。
“干,当然要干了,不过咱们要计划一下。”听到东子的话后,李桀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
作为这个团伙的首脑人物。李桀对东子抢了他的话,很是不满意,按照一般规律而言,像这种战前动员和战后安排,都应该是他来发布的。
看到李桀慢条斯理的样子,另外一人也有些急眼了,按着桌子就站了起来,说道:“疤哥,还计划什么啊?那俩人一会要走了怎么办?”
“嗯。是不能等了。”
李桀也意识到了这一点,连忙说道:“东子,你带着老三去抢那大个子的包,我和二毛照顾那个喝醉酒的,东西到手马上就跑,然后到老地方集合……”
李桀显然深得做老大的精髓。那就是柿子捡软的捏,那个没喝多的黑脸男人肯定不好对付,这样的事交给手下办就行了。
“好,就按疤哥说的办,老三,活干的麻利些……”
要不说东子在这个团伙里只能做老二。原因就在于他的智商比李老大还是要差上一些的,早就被那十多万的数字刺激的热血沸腾的东子。还还顾得上那么多?
招呼了一声老三,东子一马当先的冲了出去,十几米的距离,也不过就是三五个跨步,一转眼的功夫,东子就来到了窦健军的面前。
一把抓住了窦健军夹在胳膊肘子下面的手包,东子使劲往外一扯。也不顾后面的人如何,径直就往前面的马路跑去。
这个夜总会是建在马路边上的。出了绿化带就是一条宽敞的马路,沿着马路四五十米都在夜总会的范围,要跑出去五十米,才能拐入到小巷子里去。
此时就看出了各人的天赋来了,要说东子不去练短跑真是可惜了,还没等窦健军口中喊出抢劫两个字眼来,东子已经在二三十米外了。
“妈的,竟……竟然有人敢抢老子?”
这些年横行惯了的窦健军,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搞傻了眼,还是他旁边一位刚从夜总会里出来的客人喊了一句“抢劫”。
“**,动作这么快?”
傻眼的不止是窦老大,连李桀都愣住了,他显然低估了东子的渴望发财的心理,他们哥三个这会还没能跑出大排档,东子的活居然都已经干完跑路了。
“妈的,还都他娘的愣着干什么?快点上啊!”
深感自己老大位置有些危险的李桀,伸手在二毛头上拍了一记,三个人同时跳出了大排档,往夜总会门口冲去。
刚刚才见到抢劫一幕的众人,没想到还有后手,还站在原地有些发呆的窦老大,冷不防自己手里的手机和脖子上的金项链,都被人一把给拽走了。
干这事的人是老三,他和刚才的东子一样,得手之后头也不回的追着东子跑开了,虽然天赋没有东子好,不过速度也不慢,扎眼之间也就只能看到个人影了。
反倒是这边捡软柿子捏的李桀和二毛,遇到了一些麻烦。
因为赵峰剑虽然喝多了,但却是将那包死死的抱在怀里,李桀一拉没拉出来不说,反而将赵峰剑的身子拉转了过来,迎面被赵峰剑吐了一脸。
“**你大爷!”闻着那股子怪味,强忍着想要吐出来的冲动,李桀心里那叫一憋屈,重重的一拳打在了赵峰剑的脸上。
只是李老大忘了,酒精有麻痹神经的作用,虽然这一记直拳打掉了赵峰剑的两颗牙齿,不过赵峰剑的双手,还是死死的抱着那个黑色的公文包。
“你***傻了啊,快点把他的手掰开……”
李桀冲着二毛发出一声怒吼,他已经决定了,回头分赃的时候,给二毛两千块就行了,这小子简直比喝醉酒的那“老乡”还要废物。
“是,疤哥,我……我掰他的手……”
二毛是李桀做传销时招揽到了手下,原本也是个善良孩子,平时跟在李桀后面狐假虎威还行,不过这干真格的,他顿时感觉有些手脚发软。
“干什么的?警察,都给我住手!”
就在二毛刚想下手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了一个声音,吓得他脚下一个踉跄,也顾不得去抢包了,转身就往马路上跑。
“疤哥,快跑吧,警察来了。”
二毛跑出了十几米,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