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宝鉴>第七百四十三章 纹身(中)
的,只要在皮肤上留点记号就行。”

秦兵看到秦风是真不乐意,打着圆场说道:“说不定你身上就有纹身呢,只是你自己不知道罢了。”

“好。怎么进行测试?”

秦风已经无力去反驳秦老大的话了,他才不相信自己应该是大学教师的父母,会无聊到一出生就在自己身上做些记号。

“我这里没有开启血脉的秘药。”秦兵说道:“这些秘药都保管在家族里的……”

“那就是现在不用做了?”秦风闻言松了口气,他总觉得这事儿不太靠谱,外面的世界尚且无法解开基因密码呢。

科技发展到现在,也只是通过dna鉴定。才勉强能判断三代之内的血缘关系,超出这个范围都有可能出错,所以秦风真不信在这个空间里通过什么秘药,就能确定血脉。

“不用,在接到世良的飞鸽传书之后,我就让家族将秘药给送过来了。”

秦兵抬头往桌边一个立式木柜状的物件上看了眼,说道:“现在已经九点多钟了,东西差不多也应该到了……”

“秦风兄弟,没见过这物件?”

秦山看到秦风的注意力随着大哥看向了桌面的那个立柜。有些显摆的说道:“这玩意叫钟摆,能看时间的,你看,这个短针指的是九,那就是晚上九点的意思……

这东西在五大氏族里都不多见,是当年从皇室里拿出来的,也就大哥这等身份才能使用……”

“还真是稀罕物啊。”

看着秦山那显摆的样子,秦风实在是装不出好奇的模样来。因为像这种老式的钟,在外界早就被淘汰了不知道多少年了。

不过以秦风的目光来看。这玩意的确很稀罕。

因为它不是现代的钟,也不是民国时期的,如果秦风没看错的话,这个钟应该是乾隆时期外国的贡品,放到现在也算是很珍贵的文物了。

“家族中有不少外界的物品,秦老弟。等你突破了化劲,这些东西都不算什么的……”

秦兵还没忘诱之以利,在他看来,秦风纵然是个练武奇才,但生长在山林里。能有多少见识?拿出一些好东西就能让他看花了眼睛。

“嗯?大哥,飞鹰到了……”

秦兵话声刚落,院子里忽然响起一阵翅膀的扑棱声,听到这声音,秦山连忙站起身出了院子。

“辛苦你了!”

等秦山进到屋里的时候,在他的肩膀上,赫然落着一只鹰隼,从那鹰隼腹部下面解下一个小包后,秦山将手里的一块生肉塞到了鹰隼的嘴边。

“大哥,东西都在这了。”

秦山将那小包裹放在了桌子上,走到门边将手一扬,那鹰隼顿时振翅飞出了院子,在夜色中不见了踪迹。

“这种通讯方法倒是有些像蒙古人啊?”看到那极具灵性的鹰隼,秦风忍不住赞了一句。

外八门里不乏驯养鹰隼的手法,不过一来好的鹰隼难求,二来现代人也不需要打猎,更是伸手就有电话,根本就用不上鹰隼的。

现在玩鹰的人,都集中在了国外。

中东地区某些国家的富豪们,曾把拥有猎隼的数量和级别,作为自己权力和财富的特殊象征,在沙特,一只最好的猎隼的价格,最高可以卖到几千万人民币。

“就是从蒙古人手上学来的。”

看出了秦风对鹰隼的兴趣,秦兵解释道:“家族里一般的信件,都是用飞鸽传书,特别重要的才用鹰隼,这玩意可精贵着呢,家族里一共就驯养出了五只来……

不过秦风兄弟你要是喜欢的话,我可以让人帮你驯养一只,而且是最好的金头猎隼,保证你满意……”

“那就多谢秦兵大哥了。”

秦兵的话很好理解,鸽子一般飞的都不是很高,很容易就被人打下来,而且天敌很多,让它携带重要信件的话不是很保险。

不过鹰隼就不同了,它本就是天空之王,在这个缺少火器的时代,一般人是拿它没有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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