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女装大佬的学霸人生>83.咫尺,甜歌,简单

李轩最讨厌笨狗,伸手推哈士奇离开,没好气地说:“走开,傻狗。”

李轩嘴上骂骂咧咧,实际还是力道还是很轻柔。这样没用劲,当然推不开狗,无奈只好把身子侧到灵初这边,不给哈士奇干扰他空间。

他转过身,不想一眼撞到灵初清澈的眼睛。

徐灵初依偎在她臂膀,抬头看他,那双眼神和初见时候一样,就像藏着烟火,一点点在星空绽开的感觉,当然此刻她的眼睛分外水灵,还倒映着他的脸,含着倾城的笑意,美不胜收。

李轩很喜欢这一刻她的眼神,伸手抱紧她。

不是在学校,不用在意那么多了,周围也没有人打扰。

“笨蛋,你抱疼我了。”徐灵初脸红红的,有点无法呼吸,嗔笑拍着他。

李轩不管,“怎么会,不答应做我女朋友,那今天我就这样抱着你。”

“……有能耐你就一直抱!”

徐灵初从无奈,到哼了一声,并不管李轩,侧躺着,任李轩抱。

但是在李轩怀里,她心跳得很快,有一种身体快融化的感觉,又听到李轩略微粗重的呼吸声,不觉脸上有些燥热,终于还是服输了。

“松手啦,手你牵了,嘴你也亲了,我还能不是你女朋友吗?”她脸上有些酡红,声音很软,轻轻地拂过耳畔。

李轩听了,满意了,松开她:“那我现在可不可以再亲你一次。”

“不行。”

这是得寸进尺。

可李轩就想欺负她,没法停下来,起身压住她的手,四目相对的时候,不觉愣住。

近在咫尺的脸在上空,徐灵初也愣住了,迷幻地凝望李轩,眼角仿佛有光。

想起了上次贴上来的嘴唇,如触电般的感觉,昨夜辗转反侧不能入睡,她的脸很快浮现不自然的红晕。

李轩看到她脸红了,也缓过神,慢慢松开她的手。

但是她自己还有点乱,脑袋一片空白,还在呆呆地望着李轩,李轩松开手,她的手反而不知道往哪里放。

只是眼看眼,就心弦撩动。呼吸同样的空气,就让她心都快要跳出来。

李轩也很奇怪他现在的状态,视线又向她的起伏胸口游动,从上往下瞥见一片雪白,呼吸就有些不平,他第一次感受到身体有荷尔蒙的存在,脑袋总是不自觉地想做坏事。

其中是什么自然哲学的科学原理在这时也不重要。

就是想压住她,狠狠欺负她。

如果这里不被打扰,他想他会控制不住欺负她。

但是哈士奇吠了几声,咬着李轩裤脚,差点没把李轩的裤子拉下来。

“傻狗!别别!我错了。”

……

……

一般人印象中,大城市的女孩子好像很开放,但实际上并不全是这样,和家教有关系,徐灵初从来就没尝jìn_guǒ的想法,喜欢一个人最多也只是怀抱,过火的举动她是不许的,亲嘴她都感觉越线了。

她的父亲母亲也从小教育她自爱。

阳光斑驳,洒在树下,李轩走在林间的小路。

徐灵初跟在李轩身后,低头不言不语,神情看起有些迷糊。经过刚才的事,她有些放不开说话,心跳在身体不平,还有余味。

期待他所有举动,但又觉得不能那样。

这时李轩转头就能看到她了,但是没去打扰她胡思乱想。

李轩自己在胡思乱想。

他觉得他状态有些不对,这个年龄的确会渴望恋爱,渴望亲密接触,但同样也是如玫瑰花般,娇嫩易逝,需要小心翼翼呵护着才是。

他希望许多年后,灵初想起了和他度过的青春,会嘴角上扬,止不住笑。

两人共度的时光,会是一段十分美好的回忆,而不是强迫,被逼着长大。

最美好的年华,理应长久一些。

李轩当然也不想过火,他比灵初还理智,所以点到为止。

现在有些安静。

李轩就想该做些什么,他以前学过吉他,懂点皮毛,能弹简单的曲子。嗓子是没练过,但忽然想起了一首歌,想唱给她听。

他清了清嗓子,就当着她的面唱了起来:“天空好想下雨,我好想住你隔壁……”

这首歌歌名是《有何不可》,旋律很甜,在李轩眼里,也代表着学生时代,唱着会让人想起美好高中时代。

徐灵初没想到李轩会唱歌,有些怔然,但很快认真地听着,抿唇笑着,李轩的嗓子没练过,但是只要是李轩唱,就莫名感觉好听。

李轩唱歌给她,她心里好像烟花绽开般美。

听了一会儿,她学着李轩,动人地唱了起来:“天空好想下雨,我好想住你隔壁……”

毕竟她是学音乐的,从小唱歌弹钢琴长大,一开腔,李轩就举手投降,彻底被比了下去。

只是短短一句,她唱得超级好听,和他那个世界囧菌唱的《有何不可》一样令人甜到动心。

这个年纪的她,小嗓门清透,如仙音,甜甜的萝莉音,听起来就醉入心肠,有一种初念般美好的感觉。

唱完了几句,她就忘记怎么唱了。

“我教你唱。”李轩很喜欢,想她唱歌,又教她唱了起来,“为你唱这首歌,没有什么风格,它仅仅代表着,我希望你快乐,为你辗转反侧,为你放弃世界有何不可……”

徐灵初跟着李轩,轻轻地哼唱着。

李轩一边教她唱,一边看着她笑靥如花。

学会了,她背着手,好奇地问:“这是什么歌?”

“歌名,《有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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