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听到这件事时,还认为赫利乌斯是一时犯浑,一时被美女臊昏了头。忘记了自己的职责是在运送太阳到西边去,是天体运行的标准,时刻不能停留。看来我错了,当时要是我我也会不顾生死地,向着身无一布的美女身上飘去……
赫利乌斯这一失职让太阳停在东海的上空停止了半天。直到小雀神去告诉天王宙斯,才又派神去接着把太阳往西送。这事连上帝都惊动了。
因为天上的神仙们在此之前是没有法律的,直到太阳神失职了才想到天界也要实行法律制。事情已经臭大了,真是没得救。换句话说这些神都怕得罪人,全是乌龟法,没有人敢定太阳神的罪,没有办法才去请得包拯。 这其中简直乱套了,有说是丽达用了化妆品,把女人化得过于漂亮,超出了男人的自我控制能力。也就是说。如果丽达不发明化妆品,不把自己化妆得过于夸张的漂亮,就在自家门前晒晒光屁屁,男人看到也不会像公牛看到了发情的母牛一样,发狂地逢山山过逢水水过,非斗上一下不可。
包拯也觉得事坏在这丽达身上,把自己化妆得过于娇艳,弄得没有男人看到不会下水的。但是,这货的后台硬伤了,你可能没有听过。这货是宙斯天王的小三,这弄得包拯不敢下手,比斩驸马还难。
你认为包拯真的不怕死吗?非也。那是做人的时候,等死了变成了鬼就同鸟一样。因为天王宙斯是神界的最高神位。谁也不敢得罪他,虽然他对这事情表达不持有任何私人感情。难道这不是表面话?人神鬼都是一样,他包拯要是敢斩宙斯天王的小三,天王宙斯非对他算秋后帐不可。在人家手下当差,要你死还怕寻找不到理由?
后来这只狡猾的狐狸包拯就想到把狄仁杰请去,东方世界两个最高级别的法官。把两个世界顶尖智慧的脑袋捆绑起来对付这太阳神失职一案。尽管这样还是没有逃过人情世故这一关。
包拯,大风大浪闯荡一生,铁面无私称雄一世,死后变鬼还是没有逃过人情世故这一关卡。天高大浪你闯得过去,小阴沟里就要你翻船。就像赵云赵子龙,七进七出斩不死,却死在小女人的绣花针下。
既然斩不得丽达,斩不得天王宙斯的小三,那就斩太阳神赫利乌斯,两个总要死一个。然而你猜这不又碰到了鬼吗?事情又被半路上杀出一个程咬金。”李元芳说到这里把事情推给如燕想一想,为什么会半路上出现一个程咬金?
“太阳神是天王宙斯的儿子?”如燕随口瞎猜着。
“聪明!”李元芳这是从包拯的用词中捡到的两个字。
“肯定马,运送太阳这本身就不是一个简单的职责,我猜想天体整个运行的企业都会是天王宙斯一家神,同卡扎非一样,爷爷崽崽管理一个国家。”如燕还真认为自己瞎蒙蒙对了。
“蠢货,不过你说的意思差不多。当要把赫利乌斯问斩时,被娘娘拦住了,原来太阳神的保护女神是娘娘。这又死不了了。你猜想是天王宙斯的儿子,若真是天王宙斯的儿子,斩了也就斩了,因为这事惊动了上帝,天王宙斯过不了关。娘娘一出面,立马就有人猜想到,可能是娘娘和上帝的私生子,也有说是上帝的外甥。外甥一说可能是遮羞的,靠得住八九不离十是娘娘和上帝的狗杂种。
这不碰到鬼了吗,一神又比一神强,一神又比一神高,没得法又只好把刀放到丽达的脖子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