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就是生意。在曾超龙的眼睛里没有所谓的办案,有的只是一桩桩生意。他弄到刑警这个位置也花了不少钱,不说其他,起码得先回本吧。
而且雇主的要求也不过分,只需要把他们抓进来,然后打一顿就够了!
如果说要让他抓人进来拘留十天半个月的,他一个小刑警还真办不到,但抓进来打一顿,那可是简单至极。
他已经想好了,先把这群人抓起来,不问青红皂白地就打一顿!最后假装抓错人把他们放了,反正打都打了,这群平民难道还敢跟警察局叫板不成?
况且他的堂弟还跟他保证,这群人并不是蓝海市有权有势的人,背后也没有什么惹不得的大势力,自己这么做完全不用担心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