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青春校园>纨绔公子爱悍妻>第四十章 奇冤5

柳碧云无法接受这样的指控,又看到沈庆春的尸体,医师情绪激动晕厥了过去。王大人赶紧找来大夫看病,谁知诊出了柳碧云怀有三个月的身孕。一时间有些错愕,仵作验出来沈庆春身上酒味很浓,柳碧云没有说谎。这柳碧云身怀有孕不可能杀人,那么杀人的就另有其人。

只是并没有查出沈庆春死前在哪里与什么人喝酒?会不会是钱财外露被人尾随到家杀人后拿走了银子?走访了县衙里所以酒楼茶馆,都说案发当晚没有见过沈庆春,平时和沈庆春有来往的人都没请他喝过酒。

接下来的调查中,案件有了重要进展。城南回收二手古董家具店主何老板觉着人命非同小可,主动到县衙交待沈庆春死的那天晚上是和自己在一起喝酒。

店面打烊,何老板洗了脚,一盆洗脚水刚好泼到路过的沈庆春身上。心生愧疚,何老板请沈庆春喝酒。当时沈庆春手里拿这一袋银子,喝醉后骄傲的告知何老板是岳父支持自己开酒楼,以后要好好干让人刮目相看。

酒过三巡沈庆春喝醉了想起家中小娘子,起身告辞,时辰确实快要四更天了。

这一情况和柳碧云说的相吻合,沈庆春确实四更天到家,喝醉了酒。柳碧云没有说谎,更加证实她没有作案。

何老板还说了一个重要的事情,送走沈庆春没有一刻钟,准备关上店门休息。这时门口一声哎呦,何老板打开店门一看,可不是沈庆春的大娘子秦芳吗?

何老板赶紧出了店门想要扶起秦芳和,还没到跟前人家已经站起来,头也不回的走了。想是不放心沈庆春一人回家,赶着回来的。

何老板摇头这夫妻二人准是拌嘴了,不然不会分头回家。

低头一看,石板路上一根碧绿的玉簪,估计是秦芳摔倒掉落在此的。原本准备第二日归还,哪知出了人命。何老板怕惹上麻烦,便藏起了玉簪。又听说小娘子被抓入狱,这两天官差查访,思虑再三何老板才来到县衙说出此事。

看来是这大娘子尾随沈庆春回了家,并杀害了沈庆春嫁祸给柳碧云。要不是听何老板回报情况,谁能想到杀人的是秦芳,这杀人犯影藏得如此好,真是深藏不露啊。

王县令即刻传秦芳前来问话,问及她原来每日戴在头上的玉簪时,秦芳说在娘家时丢失。王县令拿出玉簪,秦芳确认那就是自己丢失的玉簪。

后又传来秦永年前来问话,秦永年告知王县令,秦芳留在娘家的那一晚担心沈庆春心神不宁,第二日起床后连平日里最喜爱的玉簪也不知丢哪里去了。见到托盘里的玉簪,也认出就是女儿平日里戴的那一支。

王县令下令重新到沈府仔细搜查,果然在前院的鱼塘里找到凶器,正是秦府厨房里的一把剔骨刀。经厨娘方氏来认,就是早上发现厨房丢失的那把剔骨刀。并且当天只有秦芳知道柳碧云手里有匕首,临走的时候特意将匕首送到柳碧云的手中。她暗中跟随沈庆春,杀了沈庆春后嫁祸给沈碧云。

听秦永年哭诉,这几年因为没能给沈庆春生个一儿半女,夫妻感情并不如以前好。后悔给女儿找了这么一个男人,不求上进。原本有个更好的选择,当初看沈庆春一表人才又是大家出身,有钱难买早知道啊!

各种证据都指向秦芳,虽然秦芳喊冤,却无法更改是她杀人。只是令人意外的是柳碧云也打呼冤枉,不相信秦芳会害沈庆春。梅山县不能伸冤,柳碧云挺着大肚子前往京城刑部喊冤,每日吃住在刑部门口,赶也不走。终于刑部决定重新审理此案。却没有找到不是秦芳杀人的一点点证据,维持了原判。

前一任县令三年任满,调往别处。此案定在今年秋后问斩,大牢里秦芳喊着冤枉,京城中柳碧云抱着两岁的孩子继续喊冤。这件案子惊动了新登基的皇上,要求刑部重审。正巧刑部收到邢西延上报的公文,呈给了皇上。皇上决定发回原地重审,此案破了,奖励白银一千两。

当然,不论杀人犯是谁,都要找出充分的证据,让杀人犯信服百姓认可。想要得这一千两白银,必须付出很多的努力。

容央睁开双眼,开始一个个证据开始剥离。第一个便是这何老板捡到的玉簪,玉簪掉在青石板路上,碰撞后会发出声响。这秦芳如果不是耳朵有问题,肯定能听到自己玉簪掉下来的声音,玉簪在这个时代可是很重要的东西。更何况,沈家已经没落,估计这玉簪也是秦芳最宝贝的首饰了。一般女子摔跤之后,肯定会整理一下自己的仪容,扶一扶自己的云鬓。这个时候肯定能发现自己的玉簪掉了,知道掉了之后怎么可能不捡起来,就头也不回的走了呢?

第二就是秦永年,一个父亲在女儿被抓入狱,居然告知县令女儿夫妻不和,这不是说自己女儿可能就是因为相公有了小夫人,对小夫人宠爱冷落了自己。对相公怀恨在心,痛下杀手吗?还不如直接说我也怀疑我女儿杀了女婿。要不是这个父亲脑子有问题,就是这女儿不是亲生的。哪有父亲将自己的女儿推向大牢的,并且这秦永年还是一个生意人,生意人不至于这么愚蠢吧?

其次就是这秦永年女儿嫁给沈庆春七八年,要知道,那个时候沈庆春还没有娶二房夫人,这期间都没有对女儿女婿有任何资助,为何突然要资助女儿女婿?是真的为女儿着想,以后女婿发达了能过上好日子?这八年来从来不曾教过沈庆春做生意,这次借了三百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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