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焘事件并没有引起太多的注意。
大多数大臣只是认为安焘耍了一个小性子,不算严重的错误。
中书的处理也几乎等于是平级调任,同样不算严重的处罚。
但大家都知道,这才是一个开始。
有的人支持,有的人反对,还有的人准备搬来小板凳看热闹……
王巨却当什么没发生一样。
有商贾将丝料运到京城了,还有一些人加入到新机械联盟公司。
这个古怪的名字就是王巨起的,也不能说不妥,它们确实是新机械,确实是一个超级联盟,朝廷占了一半,各个私人占了一半。
并且王巨让彼岸做示范的人还详细地讲明了它的利害关系。
不用担心朝廷侵占这些钱帛,它有很多投入的,比如进一步的研发,还有各个作坊的建设与改造,这个改造动作可不小,它几乎将原来所有的冶炼与铸造工艺全部推翻,必须建设若干新的大型作坊,也就是工厂了,以及后面材料费用,推广费用,运作资本等等。
所以先前得要一千多万贯成本的准备。
不过有一条,一旦它们的工艺进一步成熟,朝廷会采用这些新技术,用于器甲制造或者其他方面,但不会另外开设作坊,制造这些新机械投入到市场上,争抢这个“公司”的利润。
另外这些技术,朝廷同样有义务保密。
同时也讲明了,它开始时,因为价格高昂,技术还不完善等因素,利润有限,真正的利润是在未来。
关于这一条,露布上也刻意写明了。
所以虽然一些人感到神奇,被这些示范的人几句话吓跑回去。
但还有不少人动了兴趣。
大家都不是傻子,做了示范,岂能不了解它的未来。
不仅是灌溉排涝。还有纺织呢,实际这两年,有人利用祖阳那个新织机,已经织出棉布了。即便彼岸未找到那种适合北方种植。质量更好的细绒棉,棉花也在一步步向北方普及,如今已经普及到几乎整个福建路,与江南西路、荆湖南路的中南部。
民以衣食为天,占到一个布。前景会有多大?
况且它还有其他用途呢,比如运输、印刷等等。
而且它加入的门坎也比较低。
因此陆续开始有人参加,事实也证明朝廷并没有想通过它,变相地从诸商贾身上谋利,前面得到这些投入的钱帛,后面朝廷开始于京城郊外汴水与五丈河畔建设诸多作坊。
随后又请这些商贾与乡绅派出管事,参与建设与账目管理。
接着朝廷又下了一道诏书,两条明确规定,第一条是一两黄金相当于十两白银,一两白银相当于两千文绢交。
这道简易的诏书就是将金银兑换比例规范起来。同时将绢交与金银挂钩。
关于这方面,宋朝以前几乎是放任不管的,因此很混乱。
比如金银的价格,宋初时一两银子相当于一千文,一两金子相当于一万文,但随着得到南唐,以及闽国归顺,南方的金银源源不断而来,金银价比随之下降。但随着国家经济的繁荣,民用金银增加。少量金银外流,还有对辽夏两国的岁赐,金银价比立即节节升高。
可是各地与各地又不一样,王巨未提出取缔金银进城税前。广南一两银子只相当于一千文,而一些紧缺金银的北方地区,一两银子能相当于两千五百文。
就是朝廷取缔了金银进城税,广南的银价一两不过一千五百文左右,北方局部地区仍在两千文之上。
当然,那次取缔。缩小了各地的差距,为今天的规范打下了基础。
这是金银价格,还有货币本身的混乱。
如一贯钱或者叫一千钱,有的地区按照朝廷规定是七百七十余文,有的地区只有五六百文,但不可能提到八九百文,因为铜币越来越紧张了。
同时还有大量重宝与铁钱在流通着。
但不能怪宋朝不作为,那来的货币哦。或者发行大量的纸交,象南宋那样,然而发行后呢,没有金银与充足铜币兑现,信用大跌,好了,更乱了……
所以绢交切莫与铜币挂钩,那还没有开始呢,就会乱掉了。况且它本身就是以金银做本金的才向市场推出来的。
因此自这道规定发布后,等于金银与绢交是统一规范的,至于各种原先的货币,如正常的铜钱,重宝,铁钱,可以在这个基础上上下有些浮动。
实际未来银行司一旦顺利搭建起来,绢交普遍的向民间发行后,各种铁钱与重宝都会一一取缔,只留下正常的铜币,而且还要置一个安全的兑现率,那就是与绢交兑现率在百分之九十到百分之一百二十之间浮动。
但这一条,现在不能说的,一是货币仍然严重不足,二是民间有太多的铁钱,重宝问题不大,这个铁钱才是最头痛的。
所以第二条规定则是从今以后,一贯钱必须相当于一千文钱,不再是以前的七百几十文了,并且这个一千文只是指正常的铜钱,与铁钱无关。
也就是将现有的货币规范起来。
实际银行司还有一个巨大的利润空间,那就是风投。
比如一项有前景的行业,其主人又有经营之术,那么银行就可以主动投资进去,以后等着分红,这比所谓的贷款利息收益会高得多。
还有这种混乱的货币市场,作为朝廷会比任何商贾都更清楚,那么就可以抽出资金进行炒作,同样会换回更大的收益。
然而王巨却一直没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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