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斯的骑士头盔不见了,或许是在混乱中掉进了露水河里,现在他的头盔可能正与那些沉尸河底的刺枪骑兵待在一起。
杰斯蓬头垢面满身血污,好像囚犯一样带着手铐和脚镣,坐在一辆被黑布罩住的囚车里面,外面的光照不进来,囚车里面一片漆黑,杰斯什么也看不见,他只能灰心丧意的听着车轮转动时发出的难听的吱吱嘎嘎的声音,以及押运的士兵们整齐划一的脚步声。
整个押运的过程杰斯没有听见任何一个士兵在闲聊,这支队伍仿佛是一支哑巴部队一样,沉默的让杰斯感到恐惧。他们刚刚打了一场极其漂亮的大胜仗,可是这一路上没有欢呼,没有喝彩,甚至就连士兵之间的闲谈都没有,杰斯从军二十多年来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队伍,这是一支何等纪律严明的军队啊!
走了不知道有多久,囚车忽然慢慢停了下来,正当杰斯疑惑的时候,车上盖着的黑布忽然被一把掀开了,刺目的阳光照进车子里面,杰斯本能的眯起了眼睛,渐渐适应了之后,杰斯发现自己来到了一座村镇的入口,这里正是他曾经想要踏平的小石村,此时,那些杰斯本来打算屠杀掉的村民们正排列在道路的两旁,他们带着鲜花和掌声来迎接凯旋的士兵们和他这个失败的入侵者。
这一刻,刺枪公爵的大儿子,人称刽子手的杰斯就好像一只被拔掉了尖牙的老虎,被关在笼子里面任人围观,村民们好奇的视线就好像刀子一样一刀一刀的割在杰斯的身上,杰斯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屈辱,他坐在囚笼里面,低着头,一言不发,一动也不动。
这场盛大的欢迎是李苏一手安排的,他要让每一个村民都知道他们的军队打了一个大胜仗,要让每一个村民都沉浸在胜利的喜悦当中,他要让村民们知道,这场胜利不仅属于他李苏,也同样属于小石村的每一个人。
这个时代的人是没有国家和民族意识的,对这些普通民众来说,打仗是贵族老爷的事情,打输打赢跟自己都没关系,就算打输了也不过只是换个贵族老爷来收税,他们根本无所谓。而李苏如果想要稳固自己的统治就必须改变民众这种麻木不仁的思想,培养国家和民族意识有利于领地的进一步发展,所以,李苏安排了这场轰轰烈烈的欢迎盛会,其目的之一就是培养村民的集体意识,也就是爱国教育。当然,李苏的领地目前还称不上“国家”这一概念。
除此之外,李苏也想借这个机会培养军人的使命感和荣誉感,李苏必须让每一个士兵都切身的体会到,为他打仗是一件无比荣耀的事情,军人将获得所有人的尊敬!
今天全村的生产活动全部停止了,所有人无论是自由民还是农奴都来参加了这场盛大的欢迎仪式,前来迎接的人们排列在大路的两侧,沿着道路一直延伸到视线的尽头,一眼看不到头。
安德鲁穿着银色的铠甲,骑着一匹棕色的战马,漫步走在军队的最前面。此刻他整个人包裹在巨大的欢呼声中,人们视他为英雄!安德鲁激动的心咚咚狂跳,简直好像要从胸口里跳出来一样。骑在战马上胜利归来,人们夹道欢迎。这正是安德鲁一直以来梦寐以求的事情,而这一天终于实现了!安德鲁抬起手臂向人群致意,他的手挥向哪里,欢呼声就跟到哪里。
士兵们也学着他们的指挥官纷纷向村民挥手致意,村民们向他们挥洒花瓣,欢呼声一浪高过一浪,每一个士兵都被巨大的荣耀包裹着。西蒙的性格一向有些阴沉,但此刻就算是他也被这欢腾的气氛感染了,忍不住向那些素未相识的挥起手来,西蒙从来没有像这一刻如此强烈的感觉到:加入军队真是太棒了!这是他一生当中做出的最正确的选择!
军队在民众狂热的欢呼声中穿过整个村子,最终来到了领主府的大门前,此刻李苏领着一众人已经在这里等候多时了。李苏站在迎接队伍的最前面,身后跟着帕莎和领主府的其他人,空地上架起了一面红底金字的大横幅,上面写着一排大字:“热烈欢迎火枪营胜利归来!”
安德鲁命令部队停下,然后翻身下马,快步走到李苏面前,扑通一声单膝跪地,声音洪亮的大声说:“大人!我们回来了!我们打赢了!”
“快起来吧,安德鲁,这一仗辛苦你了。”李苏亲自上前扶起安德鲁,然后从女仆的手上拿过两杯酒,一杯交到安德鲁的手上。“这一杯酒,我敬你,同时也敬火枪营的全体士兵,恭喜你们胜利归来!”
说罢,李苏和安德鲁两人一同一饮而尽。
接着,是胜利阅兵,李苏骑着一匹高头大马,在整齐排列好的火枪营面前走了一圈。
“同志们好!”李苏扯着嗓子大声喊道。
“领主好!”火枪营齐声回复,盛宏如雷。
“同志们辛苦了!”
“为人民服务!”
走了一圈后李苏心情大爽,以前上学的时候他都是站在人堆里喊“首长好”的那一波,现在他终于体会到了做“首长”是有多么爽了。
最后是检阅俘虏,其实俘虏就只有杰斯一个人,还是安德鲁下令才把他救回来的,这次跟着杰斯出征的刺枪骑兵已经全部沉到露水河底喂鱼了,不管是自己掉进河里的,还是战后被火枪营扔进河里的,火枪营只有三十人,他们无法接收太多俘虏。
李苏来到囚车前,杰斯坐在囚车里面,一个胜利者,一个失败者,两个人隔着笼子都互相打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