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好监管团队,刘琦让陈群到学院帮夏侯兰挑选下属并让学生们配合抄录《法典》,并下发给并州上下各大小商家。
《并州商业法典》规定:
一、所有商业经营必须到县衙的商业司备案,由衙门统一颁发《营业许可证》。凡无证经营者,一经查实,罚银百两,并强令办理。两次以上被查实者,强制关闭其商铺。
二、所有商铺必须做清帐目,以供商业司查证。摆摊的小商贩可免。
三、商业内各行业必须每个月向商业司缴纳税收,税收标准:
1、摆摊商贩,每月一百钱,可有固定的摊位;零时摆设摊点的每日上缴五钱。
2、低收入营业店主,比如卖早餐、豆腐、小杂货铺等等,向商业司提出低税申请。可按情况收取300到500钱每月。
3、酒楼客栈、服装绸缎、酒肉家具等类商铺按营业额的一成缴税,并且不得少于1000钱每月。
4、赌场、青楼等娱乐性行业按营业额的一成半缴税,且不月不得少于3000钱。
所有税赋由商业司统一收取,不按标准缴纳者强制关闭。若查出偷漏税者,处10000到100000钱罚金,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上劳役。
四、所有商家不得擅自经营盐铁,盐铁由官家统一经营,有私自卖买者,抄没家产,驱逐出境驱逐出境。
五、所有粮商不得随意哄抬粮价,价格由官方统一核定,官方有优先收购并州境内农户余粮权。若有违者,罪同谋反。
六、所有商家亦可监督举报商业司公职人员,若有贪赃枉法、欺压百姓者,立刻削其官职,收押入狱;贪没公款者杀无赦!
七、所有田地不得私自卖买,三十税一的租种合约放大汉四百年也是极轻的税赋,你若还生存不下去要卖田卖地,只能证明你实在不适合拥有租种权,政府将收回田地。
八、房屋卖买必备向商业司备案,从置地契房契,并缴纳成交价格的半成为税。为防止有人以倒卖房屋谋利,房屋买卖价格由商业司监管,禁止哄抬房价。
……
法典有了,主官有了,人手还是紧缺。全州多少县城,多少商铺哦!要完全实施下去,必须要大量的人才。最少每县得有两三个精通术算的主次官员,执行收税人员则可从军中调配或退役老兵伤兵中安排。
最后由几个主事人商议决定先从经济比较发达的太原和雁门率先实施。
夏侯兰在书院发现一个好苗子,太原当地富商赵家的公子赵愚,本来他爹想让他到学院学习好术算回家接手家族生意的。别看他名字叫赵愚,可人一点都不笨,算术成绩在学院里也是数一数二的存在。最主要这人办事严谨认真。谁知被夏侯兰看中选为从官,直接调进商业司。当然,古时候的人是更宁愿做官而不是经商的。
组建团队及实行《并州商业法典》的事,刘琦就交给了夏侯兰去执行,陈群、田丰辅之。
当然,要收钱的事,肯定没那么容易执行的。田丰建议给几个大家族适当优惠,让其配合,再让夏侯兰强硬打杀几家顽固的商家来震摄。并安排人手先到留城开荒,那里才是完全忠于刘琦的先躯所在,有他们配合,才能迅速地积累成功的经验。刘琦从之。
做这一切当然不是刘琦心血来潮,而是根据后世的一些经验常识总结出来的。
要想国强民富,必须要走商业化道路。减轻农业的税赋就是为了让百姓家中有余粮可以变卖,有余钱可以消费。消费需求大了,直接促进了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各行业都有足够的利润和资金空间后,自然会促进科技的发展和进步。百姓都能吃饱穿暖了,又有了余钱余粮了,当然会追求生活的质量。吃饱不行,还得适当吃好;穿暖不够,还得穿得漂亮……
让各行各业形成一个巨大的产业链和消费群,而税收,让刘琦的团队成了并州所有行业的大股东。战争是需要大量金钱来支撑的,与其压榨百姓强征豪取,还不如让各个行业规范起来,心甘情愿的上交。
接着,刘琦还让陈群起草了《并州工业法典》、《并州治安条例》。让商业规范起来还不够,必须让所有工业制造行业规范起来,商品的生产和供应也严格控制,并收取税金。
地方越繁华、百姓越富有,闲杂人等也就会越多,小偷小摸的呀、欺行霸市的呀……无处不在。有了《治安条例》的管束,处处有法可依,自然会少去许多麻烦。
刘琦推崇法制,其实是受到了很多反对的,最主要的还是那些饱读诗书的大儒们。汉朝四百年来,儒术独尊,以礼、义、仁、孝治天下,已经深入百姓骨髓。刘琦重视法家精神,当然会遭受反对。以郑玄、管宁、蔡邕为首的大儒们连同各大家族的老学究们纷纷向刘琦请命,要求慎重考虑法制实施。
说实话,若光是《商业法典》大家也就算了,最主要《治安条例》牵涉太广了,严重影响到士家大族们的特殊地位和权利。包括荀彧、田丰等人也都一时难以接受。
刘琦很头大,说服荀彧、田丰倒不费事,都是战略家级别的人物,从长远利益分析后,还是接受了刘琦“乱世用重典”的理念,并配合执行。
可要想说明那么多的老学究、老古板可就不容易了。
甚至,刘琦的后花园都受到了牵连。
蔡邕在说服刘琦无果的情况下,让蔡琰劝说刘琦。这让刘琦大为光火!政事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