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城因为王丽华一事,一直是心情不佳,夜墨知道她对这个王丽华是多了几分的同情,便命人将俊武带在了身边。
直到快到蜀地了,倾城的心情才好了一些。
“阿墨,俊武呢?”
“许是跟着寒东一起去寻猎物了,你不是说想吃烤兔子了?”
“阿墨,你说,咱们应该如何安置这个孩子?王丽华生前的遗愿,似乎是真的不想让他回到秦王府。”
“那依你的意思呢?”
“不若,就交由你的人来调教好了。我看他比连城才小上一两岁,将来,许是能成为连城的一个得力助手。”
“也好。这孩子如此年幼,若是果真送回了秦王府,怕也是活不了几年。”
倾城默然,想想这个孩子太过天真,连自己被人丢弃都不知道,竟然是还能傻傻地站在了街上等,不哭不闹,不得不说,这样的孩子,也是实属少见。
若是真的进了秦王府那样的地方,怕是不被挤兑死,也得被人给虐待死。
“幸亏秦王已经是有了两名庶子,否则的话,我还真是想着将这个孩子给他送回去的。”
“这孩子的心性简单,我瞧着还是一个认死理儿的主儿,若是真送回了秦王府,也不过就是死路一条罢了。”
倾城点了点头,一手轻轻地抚摸了一下肚子,“原以为我们此生也不过就只这两个孩子相伴,不想竟是老天厚待,我们又能再得一子。阿墨,就当是为了我腹中的孩子祈福,对俊武,好一些吧。”
“放心。这次,不若就将他也留在了蜀地好了。现在吃些苦,总比长大了,连命也保不住要好吧?”
“看起来洛洛很喜欢他。”倾城想到这些日子,那个俊武总是跟着了洛洛的后头,简直就是成了洛洛的小跟班儿,洛洛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从来也不多问,还果真就是有些呆!
夜墨点点头,从善如流道,“嗯,洛洛很喜欢他。”
站在了二人身边的洛离则是抽了抽嘴角,两位主子还真是黑心!明明就是小公主很喜欢欺负他,好吧?
这些日子,洛洛不是让那个俊武去捉蛤蟆,就是去让他上树掏鸟窝,好好地一个富家公子模样的孩子,竟然是让他们的小公主给带成了一个坏痞子。
更离谱的是,昨儿他们经过了一处村庄的时候,小公主竟然是让那个俊武去一家农户里头偷薰肉!
最后才那么一丢丢高的小俊武,自然是没能偷着挂在了墙上薰肉,反倒是被人家家里的大黄狗给追的满街跑!
“你说,我们要不要将俊武的身世告诉他呢?”
“知道了如何?不知道又如何?”夜墨的声音有些清凉,“总归是回不去了!若是让他得知了自己的身世,只怕是不会放过秦王妃的,再加上了武家,你是嫌我们的日子过的太轻松了?”
倾城一时有些语塞,这话说的也的确是有着几分的道理的,可是她总觉得有些事,纸是包不住火的。而且,当初王丽华说那些话的时候,小俊武明明就在旁边,难免会记忆深刻的。
“放心,只要是等他到了蜀地,自然就会将一切不该记住的,都忘掉!”
“什么意思?”
“身为暗卫,自然就是该有暗卫的职责和觉悟。”
“他,到底也是你们南宫家的血脉,你果然就舍得?”
“我没有义务护他一辈子周全,更没有义务让他一辈子荣华富贵!想要过的好,想要达成自己的目的,就看他自己的本事了。”
“那连城那里?”
“连城那里我自然是会实话实说,他也该有自己的判断力了。”
倾城顿时有些汗然,连城才六岁好不好?竟然是这么小,就要让他如此的独立了?不仅仅只是说话行事,竟然是连思考问题,也要让他完全的独立?是不是太狠了点儿?
当然,这话倾城也就是心里头想一想,嘴上不敢说。可是她虽然是不敢说,不代表夜墨就看不出来了。
“只有他早些地能独当一面,我们才能早些地周游四海。你不是一直想着游遍名川大山?”
倾城一听,刚刚才生出来的对连城的愧意,立马又消失地无影无踪了。
许是因为觉得多少有些对不住小连城,所以倾城到了蜀地后,也没敢多做停留,只是与连城相聚了几日之后,便又重返京城了。
七个月后,倾城在承乾宫产下一名皇子,太上皇大喜,当场赐名为天赐。
夜墨在听了这个名字后,也只是微微掀了掀唇角,本来这个孩子的到来,对于他们夫妻二人来说就是一个意外,如今取了这样的一个名字,倒也算是合了他二人的心意了。
许是为人父多年,年纪也大了一些,夜墨对于这个刚出生的儿子,多少还是有了几分的好奇和亲厚。竟然是在探视了倾城之后,破天荒地主动要求抱了抱。
怀里软的像是一摊水一样的小东西,让夜墨真正的意识到了,这种血缘的奇妙。
只是,心底最柔软的地方,才被触动了没多久,便感觉到了胸前有些温热,脸色一僵,全身亦是僵住不动。
一旁的嬷嬷们见势不好,立马就迎了上来,太上皇瞧的真切,他的小孙子,将皇上胸前的那一团五爪金龙,给喷上了水!
看到儿子吃瘪,太上皇的心情瞬间大好,就像是吃了什么回春的药丸一样,一连精神抖擞了数日!
直到孙子的满月宴上,这位让太上皇高兴了一月的金孙子,直接就在他的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