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青春校园>臣权>276 没有丞相的日子和黄册
他命吏部:以北平、山西、陕西、河南、四川之人于浙江、江西、湖广、直隶有司授职任官;浙江、江西、湖广、直隶之人,于北平、山东、山西、陕西、河南、四川、广东、广西、福建有司授职任官;广西、广东、福建之人,于山东、山西、陕西、河南、四川有司授职任官。考核不称职及为事解降的。不分南北,均于广东、广西、福建汀、漳、江西龙安、安远、湖广郴州之地选用。以示惩劝。

南北更调用人定考核之法:在京六部五品以下及太常司、国子学属官,听本衙门正官察其行能、验其勤怠。定为称职、平常、不称职;五军各卫首领官俱从监察御吏考核。

各三年一考,九年通考黜陟。其四品以上及通政使司、光禄司、翰林院、尚宝司、考功监、给事中、承敕郎、中书舍人、殿廷仪礼司、磨勘司、判录司、东宫官,俱为近侍,监察御史为耳目风纪之官,太医院、钦天监及王府官,不在常选,任满黜陟,取自上裁。

直隶有司首领官及屑官,从本司正官考核。任满,从监察御史覆考。各布政使司首领官及属官,并从按察司考核。其茶马司、盐马司、盐运司、盐课提举司,并军职首领官任满,俱从布政使司考核,仍从按察司覆考。其布政司四品以上、按察司、盐运司五品以上任满官黜陟,取自上裁。内外入流并杂职官,九年任满给由赴吏部考核,依例黜陟。果有殊勋异能超迈等,取自上裁。

所司事繁而称职、无过的升二等,有私笞公过的升一等,有纪录徒流罪一次的本等用、二次的降一等、三次的降二等、四次的降三等、五次以上杂职内用;繁而平常、无过的升一等。有私笞公过的本等用,有纪录徒流罪一次的降一等、二次的降二等、三次的降三等、四次以上杂职内用;简而称职与繁而平常同;简而平常、无过的本等用、有私笞公过的降一等,有纪录徒流罪一次的降二等、二次的杂职内用、三次以上的罢黜;其繁而不称职。初考降二等;简而不称职,初考降三等。若有纪录徒流罪的俱于杂职内用。

九年之内,二考称职、一考平常。从称职;二考称职、一考不称职,或二考平常、一考称职,或称职、平常、不称职各一考,皆从平常。其繁简之例,在外府以田粮十五万石以上、州以七万石以上、县以三万石以上,或亲临王府的都司、布政司、按察司,并有军马守备、路当驿道、边防冲要供给之处,俱为事繁;府粮不及十五万石、州不及七万石、县不及三万石及僻静之处,俱从事简。在京诸司俱从事繁例。

重新启用李善长,尊李善长为太师,而太师的第一个奏议,朱元璋几乎连考虑都没有考虑的就答应了,这个奏议就是关于减免苏、松、嘉、湖百姓的税赋,而酌情放一些迁移至中都凤阳居住的江浙富户回乡。

当初朱元璋派兵遣将围剿张士诚,长久不克,朱元璋怒苏、松、嘉、湖百姓为张士诚守城。待灭张士诚后,即籍诸豪族及富民田为官田,按私征簿为税额。及杨宪为司农卿,又以浙西田地膏腴,增加田赋二倍。后来,核四府税粮,其数超过浙江全省的数额,便免征逋赋数十万,但是仍不能按时交纳赋税。时至今i,才下令裁减赋额:旧额每亩交七斗五升至四斗四升的,减十分之二;四斗三升至三斗六升的俱只征三斗五升;三斗五升以下的仍旧。自今年为始,通行改科。虽然尽管如此比起其他省府,赋额仍然极重,但是已经算是宽松,也等于说给了李善长这个新任的太师一个情面。

给李善长一个情面,然后随即而来的就是朱亮祖的遭殃,洪武十三年九月,在李善长封太师的同时,朱亮祖与朱暹被赐死,没有经过任何审讯和核查,不过感其为大明所立下的功劳,仍以侯礼安葬。

庞煌请辞锦衣卫布政司,愿往江浙地区布政,皇帝不允,正值朱元璋以徭役不均,于命户部令天下郡县编赋役黄册。

其法:以一百一十为里,一里之中,推丁粮多的十人为里长,余百户为十甲,每甲十户。推一户为甲首(甲长),每年徭役。由里长、甲首各一人管摄一里、一甲之事。城中称坊,近城称厢。乡都称里。十年一轮换,先后顺序则以丁粮多寡为标准,称“排年”。每里编为一册,册有丁有田,丁有役,田有租。

租一年两征,称“夏税”、“秋粮”,皆以户为主。册首有图,里有鳏寡孤独不任役的。则带管于一百一十户之外,列于图后,称“畸零”。

僧道给度牒,有田的入民册,无田的亦为“畸零”。册一式四本,一本进呈户部,其余三本分留于布政司、府、县。每十年有司更定其制,以丁粮增减而升降,上报户部。

因以黄纸为封面。所以称为“黄册。以册式一本并合行事宜条例颁行所司,不许聚集围局科扰,只将定式颁于各户,将丁产以式开写。付该管甲首,造成文册,凡一十一户。以付坊厢里长,坊厢里长以十里所造册。凡一百一十户,攒成一本。有余则附其后,称畸零户,送付本县;本县通计其数,比照十四年原造黄册,如丁口有增减者即为收除,田地有买卖者即令过割,务在不亏原额。

其排年里甲,仍依原定次第应役,如有贫乏则于百户内选丁粮多者补充;事故绝者,以畸零内选凑。其上中下三等人户,亦依原定编类为图,以总其税粮户口之数。县、州、府、布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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