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阿娇,远比她以为的要优秀。
“母亲喜欢彻表弟。”笙歌感受到了窦太后的忌惮,所以人选只能说是馆陶公主选定。
嗯,她是个孝顺女儿,最大的优点就是听话。
“娇娇自己呢?”窦太后试探着问道。
“都可以。”
“竟没有一人让娇娇欢喜吗?”
“皇祖母是忘记了您让娇娇默写了近千遍的《氓》吗?字字句句,娇娇都刻进了脑子里,日日夜夜从不敢忘怀。”
之前窦太后生怕自己培养出一个恋爱脑,于是下了死命令让笙歌默写《氓》,然后每半月还得写一篇不重复的读后感。
她没变成恐婚就不错了,还欢喜?
欢喜啥?
要是当初的陈阿娇能得窦太后半分真传,也不至于落的那个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