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柳无痕回答得一本正经,“因为我没干过坏事。”
“……”
白秋水不由大翻白眼,雪言终是忍不住噗嗤笑了一声,这两人就像欢喜冤家一般,像极了千颖和袭芜弈。走到桌边倒了一壶清茶,坐在椅子上喝水。
柳无痕思考了片刻,低头说道:“这件事,你怎么看?”
雪言饮下茶水,似有玩弄之意的转动了一下手中的水杯,眸中闪出一道凌厉的光,鞭辟入里的说:“且不说软筋散的配方早已外泄,歃血门既是江湖人胆颤的嗜血门派,为何不赶尽杀绝,非要留下目击证人?”
雪言的分析面面俱到,很明显,理由只有一个,歹徒故意留着所谓的“人证”,好将黄金失窃案嫁祸给歃血门。
“不错啊洛凡,”白秋水对她说的话大赞,有些讨好之意的说:“也不枉我之前在醉妃阁里对你那么好了。”
雪言淡笑着,没有理她。
柳无痕斜眼看着她,冷冷的说:“你现在有两条路,一是在天牢里听候发落,二是随我查明真相以证清白。”
“想我念墨心乃堂堂歃血门右护法,若是没有歃血门就没有我,如今歃血门无故蒙冤,自当责无旁贷,所以,我选第一条!”原以为她会选第二条,为歃血门的清白而查出真相,可没想到她话锋一转,样子极具搞笑。
像,太像了,雪言看她说话的样子呆住了,这简直就是一个活生生的苏珊,那般灵活生动,搞笑力十强。
柳无痕鄙视的看着她,修长的手指转着毛笔,幽幽地忠告她:“纵使你开锁的绝技出神入化,天牢也绝不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
小心思就这么被无情看穿,白秋水讪讪地笑了笑。歃血门这些年被黑习惯了,反正名声也不能吃,所以他们都不甚在意。
可十万黄金失窃绝非小事,背后定有一番阴谋。傅王爷向来做事不向任何人交待,从形式上看他确实需要这批黄金,若是这次的主谋真的是权倾朝野的傅王爷,那可就遭了,作为傅王爷羽翼的她比任何人都清楚傅王爷的手腕犀利,是以她并不想被卷入其中。
雪言沉思了一番,缓缓说道:“她并不知晓此案,带她去也是累赘,倒不如先将她关起来。”
柳无痕点了点头,将她交给离陌,白秋水一看离陌拿着她的银流鞭走过来向她走过来,一脸冷笑的样子,就知道准没好事。
“你干嘛,不要乱来啊,否则我喊人了……”
还没说完,闪着银光的银流鞭像狗链子一样栓到她的脖子上,并她的双手绑成一个死结。
离陌恻恻地威胁着说:“你最好乖乖在大牢里待着,别动什么歪心思,最好保佑我家将军早日破案,找到黄金,否则为保名声只好杀你顶罪了。”
“阴险小人!”白秋水怒骂道。
离陌哪有人情味可言,拉着她就像拉了一条狗一般给拉走了,逗得雪言一顿乐。
柳无痕和雪言骑马赶往案发地点,日光明晃晃地照在当头,二人热出一身薄汗。连马儿也累得不行了,一步一步缓慢的行走着。
一路奔波,整整一天的路程,一路上长途跋涉,终于来到案发现场。
柳无痕放眼一望,道路两旁皆是丛林灌木,十分隐蔽,想必当时伏军就躲在丛林里面,布好埋伏,等押送黄金的军队来到时,全部倾巢而出,将官兵全部杀死,拿走了黄金。
道路宽敞,两旁密林茂盛,现场并无打斗痕迹,黄金被运走的车轮印也都被清除干净。
天气有些燥热,柳无痕有些心疼雪言,说道:“雪言,你先去树荫下歇会儿,我再勘察一下现场。”
雪言点了点头,走到了树荫下,看着柳无痕在地上寻找蛛丝马迹。
长风灌袖,带来春末夏初的湿热感。雪言无意间一瞥,竟瞧见一具身穿藏蓝色锦袍的尸体,卧倒在草丛之中。
“那里!”纵使她见过尸血遍地的惨烈景象,还是有一些心颤。
柳无痕闻声赶来,用长剑扒开草丛,苍白的面样暴露于阳光下,雪言越看越心怵。
“这人是户部侍郎,”柳无痕蹲下身子检查尸体,一边检查一边说:“押送赈金的人除了领队回归,整支军队无一人存活,事后也没有找到户部侍郎的尸首,原来是被藏在这了。”
“那带队的头领之所以能活命,也只不过是作案者想让他回去报信而已,否则以这帮劫匪的身手,他又怎么可能逃脱,”雪言声音低沉的说。
只见尸斑遍及全身,说明死者遇害已超过十二个时辰。死者脖子上紧紧套着一个致命的水手结,雪言毛骨悚然地抬头看柳无痕。
柳无痕面色沉静,淡淡的说:“这只是一个假象,他死前没有任何挣扎的迹象,死因并非勒断脖颈而导致窒息,真正的致命伤……”
柳无痕拨开死者后脑的头发,指着一个小红点说:“在这里。”
雪言按照他说的看去,看到一枚极长的银针从他后脑的风府穴刺入脑髓,由于死者头发凌乱,银针整个已经插进了脑髓里,只露出一点出来,可见出招之人手段狠辣,内心深厚。
幸好是白天,太阳当空照,银针末梢借着阳光闪闪发光,否则任谁都看不到,即使是有经验的仵作,在验尸时也难以察觉。
“到底是何人所为?江湖上有什么人是以银针作为暗器,并能将银针刺进这么深?”雪言只觉得心里一阵寒凉,户部侍郎也只不过一个文弱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