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恐怖悬疑>阎王叫我来捉鬼>第十二章 任务前夕(二)

太阳照常升起,常勇已回到了幸福巷子。尽管昨晚享受了生活,但后半夜睡得一点都不踏实,他做梦了,梦见那个红衣女人对自己笑,并且在破旧工厂里上吊自杀了。当他猛醒过来之时,全身大汗,身旁的尹莲却睡得安稳踏实。于是,他就轻轻起床,留了一张便条就离开了寓所。

进入了家门,客厅茶几上摆着几个下酒菜,小美女正在沙发上呼呼大睡着,还有那些打包后的行李依旧放在原地。

常勇为了不打扰小美女,轻轻进入了卧室。谁知道刚进入了卧室,只听到身后一声“你回来了?”,着实吓了他一跳。再一回头,小美女眯着眼睛,似乎还没清醒过来,眼角分泌物堆积了一些。

“嗯,我回来了,你呀,吓了我一跳。”常勇答道。

“嗯,昨晚你为啥没回家啊?我等了你好久才睡着了。”小美女说道。

“等我?”

“等你吃饭,看,茶几上的饭菜了吗?”

“哦,不好意思。”

“本来说等你吃完饭我就走了。”

“你去哪里?回家?”

“没有,我搬到锦元饭店宿舍住,在这打扰你怪不好意思的。我都给经理说好了,随时都可以搬过去。”

“哦……那……那也行,我帮你搬吧……对了,我有工作了,去北郊那里,估计也得好几天。这刚好,你去住在那里。”常勇有些不好意思,觉得对不住小美女,更觉得对不住她父亲。当时在村子时候,她父亲对常勇有莫大恩情,他永远铭记于心,无法忘怀。这样把小美女赶走,他确实无心不忍,但无可奈何,必须断了她的念头。

“说话这么断断续续,是不是舍不得我走啊?”小美女面带笑容问道。

“没有,没有。那你啥时候走?”

“我10上班,就拿行李过去。”

“好,我送你。”

“嗯。”

常勇待在屋子里觉得闷,走来走去,淡定不下来,小美女只身远离家乡只为追随自己,但被自己直接拒绝了,的确这样的感情债真让人心房不宁,又怎会泰然自若呢?

小美女又回到了沙发上,闷头睡了起来,估计也睡得不安稳。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离别总是会有的。常勇与小美女拿了行李下了楼,上了老爷子那辆古董车,发动机嗡嗡嗡直奔锦元大饭店而去。到了锦元大饭店宿舍,条件确实有些简陋,墙壁上不时还会掉白皮,面朝北见不到阳光。

“这……不如租个好房子吧……这里……”

“不用了,我可是打工妹,这里很好了……”

“好吧。”

“嗯,哥,赶紧走,我快上班了。”

“好,照顾好自己,几时想回家了,告诉我,我开车送你回去。”

“呵呵,好的。”

“嗯,那我走了。”

“拜。”

“拜。”

常勇出了锦元大饭店员工集体宿舍,抽了一根“工”字牌雪茄,“唉,还是老爷子的雪茄好抽。我这随便买的,真的不好抽。”说完话,他开着车直奔建业书城而去。说白了就是看看老爷子,再顺便混一口雪茄烟抽抽。

刚进入老单位大门,不禁回忆满满的,有时候常勇真怀念当保安的日子。以前在这里工作,自由快乐,也享受那一份平静的孤独。当保安,巡逻;和哥们小王,喝酒吹牛皮;,混烟抽,读圣贤书。生活简单,不失单调,无忧无虑,像个机器一样,开了就运行,关了就休息,就那么简单。谁知一下子摇身一变,替地府老大阎王办事之后,生活节奏瞬间变得飞快且疯狂起来。曾经那个改过自新后活在自己小小火柴盒里的人,早已成了往事云烟,一去不复返。或许这就叫成熟吧,一个人越有社会责任越显得忙碌,碌碌无为的人总是活的清闲。没有一个伟大的人是想象练成的,需要真金不怕火炼,勇于置身于社会实践中,不断摸索,不断创新,不断自我追求而来。当然了,常勇更喜欢现在的工作,因为他感到了自身价值的体现。像是当一个医生,救死扶伤才是骄傲的资本。他捉鬼救人,也算是一件骄傲的事情吧。

“哥,你咋来啦,好久不见,听说你挣大钱了,也不照顾一下兄弟,太不够义气了吧?”

常勇转身一看,原来是哥们小王。“屁话太多,像鬼子打机关枪,我还没说话,你就说一大堆。”

小王穿着一身保安服,脸上脏兮兮的,嘿嘿一笑露出了烟熏微黄的门牙。“哥,我还不是见你激动了,所以话多了。”

“呵呵,好哥们,回头请你喝酒。”常勇拍了拍小王肩膀。

“好的,就这一两天吧。你去找薛总?”小王问道。

“废话!”

常勇甩头就走,小王笑着送别,大哥与小弟的关系!!!尽管小王比较滑头,属于势利眼,但确实把常勇当做哥们,也因常勇从小都讲义气,敢作敢当。年少时,打架斗殴的水平也非同一般,常常罩着小王避免了许多人欺负,所以小王一直记在心里,哥们儿的情谊永不磨灭。

推开厚重的大门,进入了书籍的海洋,熟悉的味道,甚至纸张发霉的味道,淡淡的烟草味道,一定是老爷子雪茄的味道……这一切味道,永远使得常勇心情愉悦,舒坦。

老爷子依然埋头苦干,认真劲儿十足,常勇走近书桌前,还没开口,就听老爷子问道:“是不是常勇你小子?”

“哈哈,老爷子,您头顶长着眼睛吗?”常勇大笑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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