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说……你还要收购《射雕英雄传》的游戏版权?”总编有些难以置信。
一个影视版权就三百万了,游戏版权便宜些,但怎么着也得值个百来万,那加起来可就是四百万了。
“事实上,总编,不光影视版权、游戏版权,连漫画版权、出版版权等所有关于这本书的版权,我都想收购。”
其实和土豆写小说一样,徐添也是想到哪里做到哪里,而今袋子里数千亿资产,他的想象力也是不再受贫穷的限制。
仔细想想,都那么多钱了,干嘛还做个穷码字的?
直接搞ip运营啊!
“你,你这……”总编有些懵了,“你这不是在开玩笑吧?”
“不,总编,我没有开玩笑,”徐添笑道,“实不相瞒,我最近有一个设想,想要把网文‘ip’化。”
“‘ip’化?”总编闻言顿时一惊,旋即喜道,“你知道‘ip’化?”
ip可不是一般人理解中的ip地址,而是另有概念,这还是一个刚刚萌发的概念,甚至阅文集团内部还没对外推广这个概念,没想到竟然是会在一个旗下的当红作者口中听到这个词。
“当然,intelletual property嘛,网络文学的商业化运营,自我从业以来就一直有这个想法,以网络文学作为脚本改编影视剧和动漫等其他艺术呈现形式,让更多人有机会了解,从而创造更大的利润。”徐添当然不会告诉总编大人在地球上ip早就给人玩坏了。
一般来说,凡投资创业结局只有两种,一种是成功一种是失败,但是在ip化的这个领域里,徐添认为只有成功和更成功,其中成功的ip有:《花千骨》、《人民的名义》、《三生三世》、《扶摇》、《夜天子》以及早年的金庸武侠小说改编剧等等,他们都获得了巨大的人气和影响力以及出色的口碑,顺便捧红了一大堆明星。
而另一部分更成功的ip则是:《盗墓笔记》、《诛仙》、《武动乾坤》、《斗破苍穹》等,这些作品就更牛逼了,他们的成功之处在于:成功毁掉了原著并原著辛辛苦苦坚持连载多年才好不容易累积起来的人气和口碑,一开播就招来全网原著读者的憎恶和谩骂,这tm拍的都什么玩意儿。
为了能引来那么多人唾骂,特地花大价钱买下了超人气小说的版权来改编毁原著也是不容易的,佩服那些投资商的勇气和头脑,顺便向他们优秀出色的智商表同情。
所以这也是徐添想要掌握自己的作品ip改编权的原因,他不希望自己的作品交给任何资本家来拿捏,让别人来改编,还不如放着不改,省得污了名声。
改编这回事,说得好听那就改编,说的更好听那就叫破坏性艺术,至于说的难听……难听的话就不说了。
“好,好啊,徐添,你是个非常有远见的人物,竟然连ip的概念都知道,我,我这就去跟领导谈谈!”
这次原本兴致勃勃地来找徐添谈版权售卖,结果阅文的总编却是带着狂喜收了线的,发了发了,这次发了,自打创立至今,《射雕英雄传》这是第一次出售影视剧版权,在网文圈历史上几乎是一面里程碑,结果没想到连游戏版权以及其他相关版权也能顺带捆绑销售,这可是一笔相当不菲的收入。
这么大的业绩一旦把握住,那前程还用说吗?
而且那可不光他个人的前程,连整个,乃至整个阅文,都可以因此跨越一大步!
网文进行ip运营,那可是在阅文策划当中预计在十年内完成的一个阶段性尝试。ip(intelletual property)运营,指的是根据作品的类型,特点和用户属性,不断进行更多的运营手段尝试,使得ip在创作阶段就拥有大量的忠实粉丝。
而当ip成熟到一定阶段,就可以开始进行授权等商业化探索,通过动画,游戏,舞台剧,网络剧,周边等多种形式,发展出更多更广泛的付费用户,验证ip价值的同时,进一步吸引更多领域的粉丝。
当ip转化为影视作品时,已经在前期不断通过市场手段验证过,培育过大量忠实粉丝,同时投资风险上也会非常低,这是用户前期消费ip所有数据和属性,都可以进行分析,精准的定位和营销。简单说是影视作品在上线前就成为万众期待的产物。
这也是一种理论上非常有可行性的一种商业文化模式,而网络文学平台要做的,就是给娱乐圈提供经过市场验证已经明确可以创造商业价值的作品,以保证投资风险最小化。
让总编欣喜若狂的是,原本以为至少要奋斗个十年八年的才能实现网文ip化,没想到就因为一部《射雕英雄传》横空出世,就直接导致这个进程缩短了三到五倍!
其实之前有一家名叫“雕品”的洗衣粉厂家想和阅文洽谈《射雕英雄传》,还只是一个初步暂时的构想,并不一定会落实,还需要阅文方面去争取,而且即便促成了,那么这部小说差不多也该被毁掉了,毕竟人家“雕品”集团摆明了是想借“射雕”宣传他家的洗衣粉,一通乱七八糟的广告植入改编之后,那还能看么?
不过眼下既然徐添放话要垄断这部小说的ip改编权,那谈生意什么的就都不是他要操心的问题了!
阅文集团上市的希望近在眼前了!
可能拒绝徐添的请求吗?
不过这谈合作的事情就跟谈恋爱一样,总有个半推半就故作矜持的过程,要不然这身价不好抬,所以总编此去要和公司内部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