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日月宏图>章一 不苟活 (求收藏)

三月的大明边墙,寒风如刀刃劈过,夹杂的砂砾扫过面颊,让人睁不开眼,天上地下全是黄色,入眼所及全无人烟。

一队人马行走在荒无人烟的沙漠上,他们沿着边墙行走,风实在太大,夹杂的砂砾敲打在甲胄上好似箭矢落下,所有人都下马紧握缰绳,藏在战马身后,慢慢前进。

到了中午,天暖和了一些,李部司打马而来,示意担架停下,他掀开盖在病人脸上的羊皮,看到的是一张苍白的脸,两只眼睛无神的盯着天空,好似没了生机。

担架上的人正是孙摇旗,他那晚从被雷亟,自城头坠落,却好运未死,人人都觉得不可思议,插在旗枪上的胡千总被雷亟成了碎肉,他却毫发未损,掉落城下却正好落在装满棉花的车上。

“老头,俺兄弟到底如何?”李部司见孙摇旗没反应,厉声问身边一个老者。

那老者骑着一条毛驴,已是知天命的年纪,他老神的一掸山羊胡,说:“无妨,无妨,这军爷并无受伤。”

“放屁,没伤着为何一动不动,不言不语。”一个披头散发的汉子拔出了钢刀。

那老者吓的缩了缩脖子,李部司摆摆手,道:“你且与俺说实话,俺自然好生待你。”

老者无奈的摇摇头:“这军爷真是无伤,只是好似失了魂似的,实非老朽能治呀。”

见李部司不忍,老者说:“这位头领,他是没伤,你身上.......。”

“照顾好俺家兄弟,再多嘴,俺割了你舌头!”李部司扔下一句话,打马而去。

那老者无奈叹息一声,拍了拍干瘪的肚皮,缩头嘟囔:“说是以礼相待,却连糜子粥都不管饱,流贼就是流贼,一些不懂纲常礼教的qín_shòu。”

忽然一青年人过来,连忙拉扯了他一下,警惕的说:“父亲,您就少说两句,你我身在虎口,能活已经是不错了。”

嘴上怪罪着,青年却从袖子里拿出一块干饼,塞进老者怀里,见老者起疑,青年说:“从那人身上偷来的。”

“你个畜生,怎敢行此鸡鸣狗盗之事,真是败坏家风,有辱斯文。”老者气的胡子都翘起来了,但是嘴上说不要,肚子却很诚实,他费力的掰下一半,另一半塞回儿子手里。

这对父子姓郝,是出塞的时候在边墙附近遇见的,他们坐着马车还有仆人伺候,李部司的手下随手就绑了做肉票,若不是郝老先生略懂医术,两人怕是做苦力了。

“父亲,那人怎么会丢了魂似的,怕是活不过来了。”郝家公子小声的说道,他巴不得孙摇旗死,这样谁也不会知道他偷盗吃食之事了。

“他最好是活着,若是死了,你我没了用处,怕是要被那流贼头子扔去做苦力挨鞭子,为父看他不言不语,似是心灰意冷罢了。”

“他懂的甚,咱们书香门第,遭逢大难,仍然是忍辱负重,他一个流贼有什么不想活的,蝼蚁尚且苟活呢。”郝家公子颇为不屑的说。

“是啊,蝼蚁尚且苟活,何况我孙伯纶一个大活人呢。”担架上的人喉头微动,眼睛里发出充满活力的光满。

孙伯纶,是后世一名登山、探险爱好者,某个清晨探险野长城,登上宁塞堡故址,却突遭雷击,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明末了。

对,孙伯纶穿越了,与其他穿越者的兴奋不同,孙伯纶有些心灰意冷,这是他完全陌生的世界,不知道能否活下去,再也见不到疼爱自己的父母,还有自己暗恋许久的校花。

“若是就这么死了,或许还能穿越回去呢。”这个想法在孙伯纶心头萦绕许久,然而生存的本能还是让他清醒过来了。

我要活,还要活的更好!

孙伯纶在心中呐喊,他做事向来决绝,这个念头一坚定,寻死的念头烟消云散。

抬担架的两个人听到了孙伯纶的声音,却满脸懵逼,两个地地道道的陕北人怎么会听懂京城官话?

孙伯纶想了想小时候照顾自己的爷爷奶奶的乡音,又问了一遍,那人却大声叫了一声,跑开了。

“摇旗哥活了,摇旗哥活了。”

“现在是崇祯四年了,军爷昏睡了也就七天罢了。”郝家公子凑上前,说道。

崇祯四年,也就是1631年啊,想不到我穿越到了民不聊生的明末啊,真正的乱世呀。

孙伯纶心中一阵感慨,努力回忆着,却发现原先那孙摇旗的记忆仍在脑海之中,那段记忆力,有食不果腹的饥饿,杀官造反的畅快,酣畅淋漓的杀戮,肝胆相照的义气......。

“摇旗兄弟,头领请你过去呢。”一个辫发汉子走了过来,用生涩的汉语说道,他的看起来很矮,罗圈腿,身背角弓胡禄,是个蒙古人。

孙伯纶好好想了想,也没想起这人的名字,应了一声,也就跟着去了。

李部司让人靠着一段断壁支开帐篷,点了篝火,孙伯纶一路行来发现黄友才和李部司的人马泾渭分明的分成两部分扎营,显然相互戒备着。

帐篷里坐满了人,黄友才身后还有两个抱刀汉子,见孙伯纶进来,李部司哈哈大笑:“俺就说,俺李部司的兄弟个个都是好汉子,连老天爷都收不走,哈哈。”

这话惹来一阵呼和,人人高兴的称赞,那个夜晚,若不是孙摇旗冲锋在前,杀散城上弓手,又点了商队,偷袭宁塞堡怕是要失败了。而孙摇旗悍不畏死,如同杀神的形象更是让人人佩服。

黄友才冷着脸,他何尝不喜欢孙摇旗这样的勇士,可惜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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