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夜入人家偷盗,把那家主人苏半山惊醒后,被苏半山制服,绳捆索绑如粽子状,交给了警察局。本来这种事也惊动不了霍殿几,尽管他上马管军,下马管民。可后来发现这案子实在太邪乎,不得不往上报告。
袁大海是个大盗,见过世面,即便见了霍殿几,仍有几分豪横。可一见抓住他的苏半山,杀猪一样哇哇大叫,还发了疯似的指着苏半山对别人喊,他不是个人,他不是人。
抓贼得获脏,在搜查袁大海存身的一座破庙时,发现了一锅人肉汤。其后,又在庙外空地中挖出了几十个人头骨。
这让当时警察署缉盗人员惊骇不已。随着对案件的深入调查,更恐怖的一幕浮出水面,袁大海每盗一户人家,必把家中主人吃掉,北五省相同案件有近百起,都是好端端夜宿于家,先是财物失窃,后是主人失踪,皆在一夜之内完成。
全部为袁大海一人所为。盗财吃人。
此事在当时引起轩然大波,霍殿几因在辖区内捕获如此大盗,着实风光了一把,更有拿了霍旅长钱的小报标题干脆刊出——霍旅长单刀擒罗刹,警察署十日破奇冤。
然而案件远没有表面那么简单,民国时期,变态杀人案虽不多,但也时有发生,一开始人们普遍认为袁大海是变态杀人,那时叫癖杀。以奇癖杀人。然而所有人都错了,袁大海经不住严刑逼问,把实话全说了。他根本不是什么变态杀人。
他之所以入宅盗财必吃人,是因为不得不吃人,这是他师父传下来的盗术,天下盗门有三十六路,其中有一路叫鬼托梦。
凡是吃过人的人,呼吸吐呐必带一口尸气,这口尸气若被熟睡的人闻到,必然有梦魇缠身,冤鬼坐枕,从而沉睡不醒,非举火烧身叫不醒此人。说白了,吃过人的人,进入别人家,该家主人如果在睡觉,就会陷入一种深度昏迷。
鬼托梦是江湖邪术,正是利用这一点,袁大海入室盗窃,每次都能得手,因为被偷的家主根本醒不了。得手后将昏迷的主人背出去很远,那人也不会醒,背到他藏身之地,自然是杀死吃掉,以养尸气。
而且吃的越多,尸气越重,因此效果越好,如此恶性循环,而且人肉到口,越吃越谗,和抽大烟有一拼。普通人看人的眼神,无非在琢磨对方意图。而袁大海看人时,那种邪祟让人打冷战,他在琢磨你哪个地方好吃。
然而当审讯人员问他,为什么苏半山就能在熟睡中惊醒呢?
袁大海一听,用戴着铁镣铐的手,死死的抓自己头发,浑身吓的打哆嗦,嘴唇发白,颤抖的说,苏半山根本就不是个人。
在当时警察看来,袁大海说的是一番疯话,神经正常些的人也不会去做鬼托梦的勾当。但霍殿几己被盛名冲昏头脑,非要一查到底,希望能在此次案件的基础上再破大案。得到了鲁虾蟆的积极响应。
当时鲁虾蟆和我二爷爷因为文化程度高,分别做到了正连和副连。能和霍殿几说上话,鲁虾蟆别有动机的劝霍殿几继续追查苏半山。
于是霍殿几命人去传唤苏半山,结果发现苏半山所赁的宅子里空无一人,正屋之内,坑上长出了小草,灶台里也长出了草,屋梁之上,蛛网层层,院中也空无一物,只有一眼水井,井中一汪碧水兀自清澈可人,己是很久没有人气。
而搜查这宅子的日子,距离袁大海案发不到一个月,即便案发之时苏半山远走高飞,那宅子也不至于荒废到如此地步,一时很让人费解,赁屋不住,是何道理?
几个被派去搜查的人回来复命后,鲁虾蟆不甘心,又把袁大海提审了一遍,问袁大海为何去偷苏半山,而不是别人。
袁大海说,贼有贼消息,贼盯人不是看穿着打扮,也不是看门楣宅弟,而是讲究里三哨和外三哨,外三哨是什么呢?就是当铺、钱柜、大饭庄。里三哨是指,褡裢、帽子、鞋脚。
外三哨很好理解,常出入当铺的人,说明有家底。能常在钱柜上转悠的,也有浮财。出入大饭庄子的更得是有钱人。
里三哨就有门道了,旅人出门在外,身上藏钱的地方大抵只有三处,帽子里放银票,所谓无风扶帽,必是有票,意思是没有风的时候也常常扶扶帽子,那是惦记帽子里的银票。再看鞋子,走路时,刻意的左脚轻右脚重,说明左脚的鞋底有票。
褡裢的学问就更大了,凡是装有银钱的布袋,不挂土,若见风尘仆仆走来一位远客,路上风餐露宿,再讲究的人,也是一身征尘,唯独褡裢口袋上无土,光鲜干净,就说明口袋里全是银钱。
袁大海就是见到苏半山褡裢上不挂土,才尾随至其家。待夜深人静下手,不想反被苏半山所擒。
鲁虾蟆审完袁大海,两眼放光,他虽投身行伍,可心思全不在戎马事业上,整天给我二爷爷讲些不着边际的痴话,当下拉起我二爷爷,就要二搜苏半山宅。
我二爷爷当时还想着自古功名马上取,一刀一枪,博个封妻荫子,对鲁虾蟆这些事,瞧不上眼,本不想掺和这案子,怎奈平日和鲁虾蟆相处不错,抹不开面皮,只好一同前去。
在路上,两人经过一番计较,决定先去找苏半山的房东,也就是宅主人。房东一看两人是行伍来路,不敢怠慢,一问一答,实话实说。
原来苏半山赁他的房子时,就己言明,宅子租期三年,房款一次付清,三年内房东不得上门。苏半山给了房东半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