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起自己本来的身份了,殊少爷长大了,她原本该是……但是她看向叶殊时,却觉叶殊非但不曾有气愤,反而好像还挺替她高兴的,顿时放心不少。
也是,当年殊少爷还那么小呢,哪里记得那些?好几年过去了,殊少爷可能都当她是亲姐姐了,不然也不会如此关怀。
于是,红鸳忍不住对叶殊更热切了些。
她其实心里也很明白,如今她同殊少爷的关系越亲近,就也越是能亲近俊少爷,殊少爷当她是姐姐,要是她能借机跟了俊少爷,殊少爷也定然不会怪她的。
——红鸳并不知晓叶殊并非那懵懂的原身,只以为叶殊仍旧与从前一般浑噩呢。她自然也更不知晓,其实就算是原身痴傻,不知从前被害,却也心如赤子,能看出她对叶俊有意。而原身只为了红鸳那偶尔的怜悯,都愿意替她达成心愿。
叶殊与红鸳虚与委蛇一番。
红鸳后面倒是真心相信了叶殊待她一片真诚,终于也主动跟他吐露心思:“婢子的心上人正是、正是俊少爷。只是身份有别,婢子不敢奢望其他,只愿能在他身畔有一席之地足矣。只可惜,便是如此也千难万难。”
叶殊却说道:“红鸳姐品貌不逊于任何世家小姐,俊少爷能得红鸳姐的倾心,是他的运道才对。”
红鸳苦笑:“哪里能这样说,原本便是婢子配不上俊少爷。”
叶殊摇头:“配得上,红鸳姐和俊少爷般配得很。”
红鸳见他这样固执,只以为是叶殊重视她所致,却不知虽说叶殊对她的话中十句之中九句是假,偏这一句“相配”,却是真的不能再真了。
约莫在此处消磨了有一个时辰,红鸳便告辞了。
叶殊取了一只寻常的山鸡给她,那被混沌水养出的大叶青菜,却是一片叶子也不肯便宜了她。而红鸳却反倒是心中安慰,于她看来,这野味自是比叶殊自己种出的菜要贵重得多。
待红鸳离开后,叶殊的神情微冷。
因着忙于修炼种药等事,他险些忘了此女,如今她主动前来,必因叶俊指示,心怀恶意。既如此,他也该使些手段,满足原主执念。
红鸳身为婢子,身份确实低微,以叶俊野心,哪里肯娶一个婢子为妻?加之红鸳不仅身份不能匹配,本身更是忘恩负义,叶俊或者心胸狭隘,狠毒手辣,但他自也能看出红鸳品性,更不会接纳如此之人作为妻室。
但也是叶俊有如此野心,叶殊反而有谋划余地。
红鸳远不及世家之女,但若是她能带给叶俊更高的利益,叶俊自也会忍下其他,而迎娶红鸳为妻。
如今叶殊便要寻一个法子,让红鸳有能打动叶俊之物。
只是,若真是好东西,岂非便宜了这一对男女?叶殊虽非恶人,却也睚眦必报,他既有心满足原主遗愿,又要念头通达,自是得让叶俊与红鸳成就好事,又互相折磨,方能满意。
混元珠如今算是认叶殊为主,但他如今几乎还无境界可言,对这混元珠便只是稍微炼化。随着日后他境界提升,修为提升,混元珠还能继续被其炼化,也拥有更多用处。
不过,如今此珠用处虽是寥寥,叶殊却很看重。
混元珠内小岛约十丈方圆,上有一丈方圆地面略微向下凹陷,可将外物放置于其中保存,万年不腐,若是活物则不能收纳——倒非是始终不能,而是须得等叶殊境界再有数次提升后才可。但哪怕如今不能,于叶殊而言也极好了,须知他曾经所得乾坤袋、须弥戒子等物,内中亦不能放置活物,且便是死物也只是腐朽得慢些,莫说是万年不腐,十年不腐也绝无可能。
故而哪怕只有这“不腐”一个用处,也能给叶殊带来极大便利。
当然,这仅是一桩较为实在的用处罢了。混元珠真正的好处,乃是那由黄竹汲取聚集的混沌水。此水当真能滋养万物,不仅可增添草木之物生机,纵然是金铁之类,亦有极大用处。
对于草木之物,叶殊几次试过后,大略推知这混沌水若仅用以栽种凡间草木,哪怕是凡人推崇之珍稀品种,一滴兑水万斤后也依旧效用非凡;若是用以栽培灵花异草、珍贵药材,则视其所需生机而定,但不论如何,一滴水将数十年药性转为数百上千年,也不在话下。
除此以外,叶殊曾将后厨一把半炖铁刀浸泡在兑过混沌水的水盆之内,尽数淹没后,不多时,上面些许铁锈已然褪尽,其刀身慢慢缩小了一圈,刀锋却渐渐变得锐利起来,寒光四射,几可伤人。这哪里还像是凡铁?几乎近似于铁精甚至玄铁了。
由此可见,这混沌水不仅驱除了刀身内的杂质,叫铁刀品相提升了一些,还将其催化,使得它的特质也有所改变,仿佛变成了另外一种更为珍贵之物。
而这两样功效虽能令叶殊惊喜,他却更在意混沌水对于生灵的好处。
前些时日,柱子上拴着的一只野鸡因腿上有伤,又几日无食可吃,生气减弱,奄奄一息,叶殊心中一动,便取了一杯兑过的混沌水喂它喝下。下一刻,那野鸡便迅恢复元气,就连那腿上的伤口也很快愈合,十分神异。除此以外野鸡再无异样,后来叶殊将它宰杀吃了,却觉那野鸡肉滋味鲜美,比之先前所杀的几只野鸡强上许多,尽数吃完之后,更隐约觉出丝丝热流在体内流淌,很是熨帖……单单只吃那大叶青菜时,却是并无这般感受。
过后叶殊用其他大小野物再多试几次,便觉越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