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军事历史>帝国拾遗纪>第三十四章 雪白血红

蓟城,风情与邯郸有别。

邯郸风雅,雅在玲珑女琴瑟琵琶,芙蓉姬绮绣绫纱,一城莺歌,十里长袖舞桃花。

蓟城么,乐师指尖飞雷霆,舞者赤膊袒刀疤,歌者声遏行云响彻千丈之崖!

垆外胡人衣冠匈奴马,垆内狂人醉汉指天骂,姑娘吃着狗肉听着歌恨不能重新投胎一把!

做男人多好!要什么淑娴优雅?食腥啖肉飞唾沫,摩拳擦掌甩袖褡:爷爷,我要喝酒!

你?喝酒?!一口就醉不能惯这毛病!

老人家肠胃也老了,没吃几口就要去清肠,姑娘抬腿一溜就去垆间要酒。

酒保嘿嘿一笑,眯起小眼另取一瓮给她:“姑娘好秀气,倒是该喝秀气的酒呢!”

姑娘接过来舔了一舔,噗!好辣!

酒保笑她,说酒要大口喝,店里的大汉都是仰头灌的!

姑娘就灌下一口,呛得眼泪直流:难喝又难受,为什么男人都喜欢喝酒呢?!

因为喝了酒可以大哭大闹耍酒疯还一点都不害臊。

眼冒金星的小姑娘撞到击筑的乐师跟前,托着桃花腮问:“我可以跟你学击筑吗?”

乐师击弹自若视她无物,她却毫不知趣地继续自取其辱。

“我得学个挣钱养命的手艺!这击筑挺好玩的,能教教我吗?”

乐师心无旁骛终于让她觉出自己多余得很,一个趔趄晃到了舞者跟前。

“大哥哥,你练刀呢!长袖善舞!她们赵国是这么跳的……”

姑娘醉醺醺地学着邯郸步,舞里带着剑招,剑招夹带拳脚,头重脚轻身子飘摇。

舞者踏乐引刀,姑娘不通乐理只懂躲刀,刀锋来敛袖弯腰,刀锋去抱酒仰头一浇。

舞刀人刀下生霹雳,狂醉儿醉中飞酒招。

刀客收刀,酒仙醉倒,正应了歌中词曰“吾有所爱兮云之畔,下隔黄泉兮上绝青天”!

无心一点得这情景交融,乐舞长歌赢下满堂喝彩。

一双筷,五碗酒,歌者引吭,拨箸击来宫商角徵羽,放声歌尽欢愁苦乐悲。

吾有剑兮龙之渊不得鸣兮隐深山

吾有国兮濮之南不得归兮二十年

吾有友兮蓬蒿间草离离兮血殷殷

吾有所爱兮云之畔下隔黄泉兮上绝青天

归兮归兮何所归

去兮去兮将何去

风萧萧兮易水寒——

最后半句戛然而止,因为“羽”声那碗酒被爬上案的姑娘和着泪花灌下了肚。

“这歌太悲了,不要唱了。还好我没爹没娘也没国,不用尝你受过的苦。”

她打个酒嗝又捧一碗酒送到歌者眼前:“你也喝!爷爷说酒能消愁,还能忘忧!”

“咦,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大哥哥!不对,他没胡子,也没你这么老……他……”

话没说完人先趴下了,歌者赶紧接住碗。为了不浪费好酒,就浇上了姑娘的头。

一碗泼尽,没醒。

泼酒无用就换箸子敲,一下一下复一下,醉中人醉里难醒,不速客却不请自到。

百余位宫中近卫围垆,一少年进垆问话:“荆轲先生何在?”

刀客罢舞,问:“有何贵干?”

“太子殿下请荆轲先生一叙。”

众人都转头看向角落,方才唱歌的布衣人又端了一碗酒正欲往姑娘头上浇。

“今日无闲暇。”

“我知先生无闲暇,故而亲自来了。”

一袭玄黑袍,一双多愁眼,太子登门入室,霎时满座跪倒。

荆轲未跪也未抬头,轻放碗,用竹箸拨落女孩鬓上的残酒珠,卸下外衣披在她的肩。

他望着窗外惊飞的雀儿,叮嘱方才击筑的乐师:“渐离兄,这孩子是清白人家姑娘,别让她落了歹人手里。”

乐师没抬眼,兀自整理着筑弦,淡然答一句:“你放心。”

私事已毕,荆轲才转头见客:“太子亲临,那我便有闲暇了。”

太子丹忽来又忽去,像是从未出现,只是酒垆里少了一个荆轲。

少了他,乐师再无心击筑。

姑娘仍在酣睡,高渐离也取了一碗酒要泼。

“别泼了,我孙女,我带她走。”

高渐离打量老人,很不幸,云游客应该归为歹人一类,那碗酒还是泼了下去。

一碗又一碗,五碗酒浇上头,姑娘依然被庄周先生留在梦里逮蝴蝶。

高渐离看向酒保,问:“哪只手做下的孽?”

“高先生,你说什么呢?”

酒保面上陪笑,右手不由自主一缩,高渐离看向舞者:“三弟,教他规矩。”

狗屠举刀斩掉酒保一根指头撵出酒垆,众人拍手叫好,直呼宋意先生仗义。

仗义的燕国男人当然也不会轻易地就让不认识的老爷爷带走不认识的小姑娘。

“你看我跟我孙女长得多像?”

喝酒的汉子们面面相觑,哪儿像?

小姑娘鹅蛋脸樱桃口,你一脸络腮胡子能看见啥?

老爷子年纪大了不想打架,退一步,跟到高渐离与荆轲住的地方,等。

“我就住在附近,我那边都能听见你击筑,你怎么还是不信呢?!”

高渐离也并非全然不信,但只要一点存疑就不能让步,承诺大哥的事不能有半点差池。

他把姑娘扔进屋,自己抱琴守在门前,老爷子就倚着柴门听。

闹市有闹市的乐,静处有静处的曲。

蓬门荜户野树疏林最宜高山流水,无须谁懂,只要山知水知花知鸟知自己也知,便是极妙。

琴声悠悠地走,老人静静


状态提示:第三十四章 雪白血红--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