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在汉中之地,长期和繁华无缘,纵然是吃喝不愁,可总是乡野人家,每天除了军营里那些大汉,便是山村风景,出去走一走,看到的也都是村夫农妇。
在汉中的日子,早就无聊透顶了。
可九黎就不同了,九黎简直是汇聚了当今世界最顶尖级的繁华,吃的穿的用的玩的足以令所有年轻的少男少女流连忘返,不亦乐乎。
和许多别的年轻女子一样,云英一来这里,立即就爱上了这个地方,加上几天的大采买,几乎将自己从头到脚更换一新,一扫汉中的土气和闷气,变得时髦而洋气,心情自然也好得多了。
在姒启面前,也就更加自信了。
夫君,你看看我这玉钗好不好看嘛?
不错。
我这个玉佩呢?小贩说是顶顶好的翡翠
也不错。
这时候,云英的牛肉面来了,她立即便开始吃面条,只吃了几口,又道:夫君,你要不要再来一点?我吃不完
姒启摇摇头。
这牛肉面没啥好吃的,算了,不想吃了,我想去尝尝其他的
那就走吧。
姒启付了钱。转身的时候,又不经意地再看了一眼那瘦弱的少女,只见她面前的一小碗面条还是满满的,好像根本就没怎么吃过似的。
他暗忖,食量这么小,难怪瘦得这么吓人。
可是,他也不好对陌生人多说什么,转身和云英一起离开了。
凫风初蕾眼睁睁地看着他俩的背影彻底消失在茫茫人海中,手一松,筷子便跌落桌上。
从等候面条上桌,到他们二人吃完离去,二人面对面起码坐了至少半柱香的时间,姒启甚至好奇地连续看了自己好几眼,但是,直到离去,他依旧没能认出自己。
一阵风来,面条都已经冷透了。
牛肉和香菜的香味也彻底被冻结。
她觉得自己的心也在这九黎的阳光下慢慢被冻结了——绝非是因为姒启和云英新婚燕尔,而是曾经那么熟悉的朋友,居然完全不认识自己了。
自己到底变成了什么怪样子?
真的到了故人完全不相识的地步?
一个充满嘲笑的声音回荡在空气四周:凫风初蕾,你可真是个可怜虫。就算还活着又能如何?你已经活成全世界都不认识的样子了。勉强拖着一个残破的身躯苟延残喘真的有意义吗?你不如去死吧,去死吧
脑海里,全是同一个声音在疯狂叫嚣:你去死吧,你去死吧,你去死吧
她豁地站起来,无形的叫嚣立即烟消云散。
她看着天空,冷笑一声,淡淡地:你要我去死吗?我偏不!
也因着再也无人认识自己,她走在九黎的大街小巷,反而如释重负。
从此,再也不担心遇到任何熟人。
她甚至再也不用手捂着帽子,哪怕被风吹走也没关系。
如此一转念,整个人都轻松下来。
其实,这是好事,不是吗?
索性放开脚步,随意乱走。
两条街走下来,只见到处都是花枝招展的女子,财大气粗的男子,整个九黎的确如云英所说,这是一个繁华到了令人迷失的地方。
忽然,她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郎君,你看这金叉可好?
声音很魅很软,有一种不可思议的浪嗲,别说男人,就连女人听了也不由自主筋骨酥软。
当然不是云英。
是姬真。
只见姬真一身华丽得不可思议的裙裳。如果说云英打扮是一个正常的贵妇,那她简直就如王后一般。
她身上,正是蜀锦商店的店小二口里所说的价值千金的上好锦缎,经过巧手裁剪,将她婀娜多姿的身段凸显得恰到好处。
玲珑浮凸——唯有这个词才能形容她的身材。
许多路过的男人都频频回头盯着她的背影,甚至不少人喉头出了很响亮的吞口水的声音。
姬真显然很享受这些色迷迷的目光,每每遇上了,便总是一笑,那一笑,更让男人们心荡神迷,恨不得马上扑上去。
但是,每每看到她身边那个提着狼牙棒的高大男人,那些男人便立即就走了。
她手里拿着一枚金钗,口里一声一声:郎君,你给奴试一试嘛
有什么好试的?看上买了就是了。
可是,奴觉得这七八支都很好看,不知道怎么选择嘛
那就全部买了。小二,把这里所有的金钗全部包起来
好咧,二位稍等,我马上包好
那语气不耐烦的男子,不正是小狼王是谁?
凫风初蕾好奇地看着这一对狗男女,只见他俩都服饰鲜明,精神抖擞,一副在九黎广场混得很好的样子。
尤其是小狼王,绝对没有半点落魄的样子,跟当初在阳城街头的亡国之君落魄样判若两人。
这一次,白狼国也完蛋了,白狼国的国王也变成了姬真的父亲,他比上次还输得离谱,可为何却无动于衷?
二人身后还跟着两名仆从,此时,这两名仆从手里都拿满了东西,很显然都是姬真采购的胭脂水粉饰之类的。
在有熊广场时,她曾差点被小狼王当蛇妖斩下头来,所以,便一直尾随这对狗男女,想看看他们到底有何勾当。
时间还早,街上的人虽然并不太多,可是,也算得熙熙攘攘,她不经意地走在后面,二人根本不认识她,自然也察觉不到。
在一家稍微冷清的店铺前,姬真又停下了。
那是一家卖骨头项链的店铺,生意并不好。
可姬真却停下,津津有味地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