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万仙之王回农村>第七十三章 老同学

叶恒无懈可击的表现,让金妙手想起“天才”二字。

天才他见过不少,有那种五六岁就能背诵唐诗宋词的,也有那种小小年纪就心算如神的,但这种医学界的天才他还是第一次见。

因为其他的天才,凭借的都是自身超卓的大脑亦或者**上的天赋,而医学非常看重经验。

再有天赋没有经验可不行。

所以这样的人才极为难得。

“小叶,你很厉害,我曾经也是省医疗小组的副组长,虽然退休了,但说话还管用。我可以介绍你去荣城人民医院工作,放心一切都会给你准备的妥妥当当。”金妙手推心置腹道,实在不忍心看到这样的人才给埋没了。

叶恒笑了笑无所谓道:“俺没啥文化,出去让人笑话,给您老丢脸。算了,就躲在这个小村子,种几亩地娶个婆娘,生个娃,快快乐乐的就挺好。”

金妙手见叶恒空有一身超凡医术,却毫无追求,有点惋惜。

“人各有志,咱也不能强求,但是这个机会会一直为你留着,想出去看看了,就来找我。”金妙手惋惜的笑了笑道。

“其实啊,我们是真的很抱歉,小伙子你好心给我治病还白挨了一顿打,我这心里过意不去。”方淑芬皱巴巴的脸上,满是歉意。

马秀珍聪明伶俐,不想让两人难过,于是眼眸一转看到屋子里窗台上有一株兰花,于是道:“大娘,那盆花好漂亮,能不能割爱送给我?”

方淑芬闻此,自然高兴的点了点头,将那盆兰花送给了马秀珍。

方淑芬见叶恒和马秀珍都心地善良,握着两人的手放在一起,感动道:“小叶啊,秀珍是个好女孩,你可要善待人家。”

“秀珍,那会打架的时候,小叶可是命都不要了也要保护你,好人!跟人家踏踏实实过日子。”

闻此,叶恒和马秀珍对视了一眼,知道两位老人误会了,其实他们只是普通的朋友关系。但此时说清楚明白,反而有些大煞风景,于是两人心照不宣的点了点头,然后离开了这里。

两人离开的时候,已经下午四五点了的样子了,街上人流已经不如早上那般拥挤。

马秀珍有些怅然的走在街头,想着刚才方淑芬的话,更用力的抱紧了怀里的花,余光扫了叶恒一眼,发现他也是面无表情。

“喂,你医术跟谁学的?怎么那么厉害?”

“村里陈二叔学的。”

“拉倒吧,都知道那个陈二叔除了能治个头疼脑热,稍微重一点的病,都治不好。”马秀珍深有体会道,记得小时候得了阑尾炎,硬是被陈二叔当成感冒治,幸亏后来去医院了,不然她可就惨了。

叶恒想起刚才马秀珍站在人群中为他和众人辩驳的纤弱身影,心里有几分感动,于是伸手直接将马秀珍滑嫩的小手抓在掌心。

就像手里攥了一段绸缎似的。

马秀珍登时有几分紧张,俏脸通红的嗔了叶恒一眼道:“你干什么?”

“咋了?俺想牵你的手,有问题么?”叶恒理直气壮挺着胸脯道,放佛马秀珍就是他的一样。

“你……流氓!”马秀珍嘀咕了一声,象征性的挣扎了一下,抽了抽手,发现被叶恒紧紧的握着,也就不费劲了。

马秀珍不仅不生气,心里却有几分高兴,甚至雀跃,知道两人踏出了关键性的一步。

两人牵着手就和其他逛街的情侣一般,来到了宝马4s店门前。

“俺进去买辆车,一会就出来。”叶恒淡淡的说道。

普通人买车还得好好研究研究,然而对叶恒来说和买菜没太大区别。

马秀珍知道他钱多烧的,点了点头。她对车没兴趣,而且走了一天有点累了,于是就坐在三轮车上等叶恒出来。

马秀珍坐下来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一想起叶恒牵着她手的事情,感觉心脏砰砰乱跳,连眼前外的好看。

就在马秀珍美滋滋的时候,一辆黑色丰田车停了下来,一个身着白色格子衬衫,黑色铅笔裤,一头寸发干净利落,脸庞英俊线条硬朗的男子走下车来。

男子看起来年纪不大也就二十七八的样子。

“这不是秀珍么?这么巧。”男子摘下硕大的墨镜,塞进衬衣口袋里,笑呵呵道。

马秀珍两眼一阵迷茫,在略微的回忆后,眉头舒展开,惊喜道:“你,你是王二,我记得你,高中念书的时候老坐在后面睡大觉那个。”

“咱们班的学霸竟然还记得我,我太感动了。”王二咧嘴笑着,看了马秀珍一眼,有点意外,没想到马秀珍变得这么好看了。

王二记得马秀珍可是班里的学霸,老师经常夸赞的对象。像他这种差生,也就只能坐在后面看人家背影。

当年高考,马秀珍以六百八十三分的成绩创造了翠平县一中历史。

直到现在都没人打破这个记录。

“什么学霸不学霸的,这都多少年了。对了,看你都开上好车了,混的不错嘛。”马秀珍温婉一笑。

“哎,咱不行,高中文凭,哪儿都不要咱,俺就做了个小生意,谁知道正好对眼儿了,挣了点钱,去年也就挣了小三百万吧。”王二故作谦虚的嘿嘿笑着。

“真的,那很厉害了,高中同学里,应该没人比你混的更好了。反正比我强多了,不像我现在在绿水村当个村支书助理,一月才八百。”马秀珍随口客套一说,实际上有的是能给她数万薪资的公司,但是她不想去罢了。

“八百?这哪行,听说你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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