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网络游戏>我的歌后女友>第三十四章 卓婷的策略

宋嫣演唱的这首《随我摇摆》,前奏是一大段的钢琴独奏,旋律优美。今天的宋嫣一身红,红色旗袍,红色高跟鞋,艳红的嘴唇,长发盘起,别着一朵红玫瑰,镜头给了她一个手部的特写,就连指甲油都是红色的。

红色之余,就是白,脸白如羊脂美玉,手白似新剥的葱段,旗袍侧边开叉处,隐隐约约一段白到晃眼的长腿。

这种装扮,大艳的同时,也大俗。

但这种大艳大俗的装扮在宋嫣身上,却有了一种惊心动魄的艳丽,让人的眼神从落到她身上的第一秒起,就不想挪开。

一身红的宋嫣,坐在白色钢琴前的白方凳上,饱满的臀部上连着笔直纤细的腰身,腰身往上又是丰满翘挺的胸部,上身微倾,闭着双眼,脸上的神情专注而又投入,随着音符身子也在前后轻摆。

红里亮白的装扮,惊艳绝美的脸孔,婀娜多姿的身段,专注痴迷的神情,以及这段舒缓优美的琴音,宋嫣还没有开嗓,仅仅是前奏,就已经让全场皆醉。

就连叶落,都难以独醒,稍稍愣神之后,这才回过神来,心中赞叹不已。好一个霸道的女子!

无论嗓音还是形象,她只要一登场,就能让你的大脑马上停止思考,甚至连你的审美观都还没来得及从大脑里调出来,你就已经被她一下子擒住,未来的三五分钟内,你的全部身心,只能跟着她在舞台上跌宕起伏。

若不是叶落有一个与她水准相当的女友楚沫儿,估计也不会这么快就惊醒过来。

惊醒之后,叶落又听出了不对。

前奏完全改掉了,和原曲大不一样。

这一段有古典味道的钢琴旋律,而《随我摇摆》则是一首现代摇滚,如此编排,实在大胆而又另类。

一段钢琴之后,从舞台上方,缓缓垂下一支老式的麦克风,形状像是一个小面包,但上面筋络分明,银光闪闪。

麦克风垂到面前,宋嫣开嗓。

宋嫣的第一段唱腔,这让叶落不禁又愣了一下,脑中出现一幅上世纪三十年代老上都歌舞厅的画面感。

上都市是中国最早开放港口的城市,上世纪的三四十年代,欧洲的文化元素在上都登陆,这影响到了上都的餐饮、娱乐、建筑等方方面面,包括当时出现的歌舞厅。宋嫣的这段唱法,原汁原味,就是上都市歌舞厅最早的那批成名歌手的复古唱腔,再加上现场的音效,让听众听起来就好像在听一张老唱片。

再加上她的旗袍玫瑰,嘴边的那只悬挂着的复古麦克风,让观众在视觉、听觉上高度统一,画面感之强令人无可抗拒,几乎所有的观众,都随着宋嫣的表演,进入了一段贯穿上都百年时空的奇幻之旅。

这一段自弹自唱之后,现场乐队开始进鼓点和吉他贝斯,慢慢地将画面拉到了现代的摇滚现场。

宋嫣站了起来,来到了麦克风支架前,拿起了另一个麦克风,放到自己嘴边,厚实且气息十足现代唱腔,逐渐将整支歌曲回到了现在的摇滚基调上。

过渡很自然,显得匠心独运。作为编曲方面的行家,叶落也是连连点头,这段编曲实在有画龙点睛之效。

在比赛中唱摇滚歌曲,其实是很冒险的,摇滚虽然激情澎湃,但是在受众方面,毕竟略显小众化,而宋嫣的这个处理办法,等于是一下子抓住了上都观众的命门。

宋嫣的比赛策略,延续了她在第一轮定下的基调,用歌曲中的上都元素,来聚拢人气。

而歌曲的后半段,编曲也是全新的,节奏感随着鼓点变得非常强,宋嫣唱到最后,叶落看到现场几乎所有的观众,都站了起来,跟着宋嫣一起摇摆。

宋嫣一曲唱完谢幕之时,全场再度回到了《魅影》结束时的盛况,山呼海啸一般的鼓掌欢呼。

叶落不由得苦笑道:“这首歌,宋嫣也保留了实力。”

“嗯?”李秀云没听明白,“我看她很卖力啊。”

“呵,她是用钢琴和编排,保护了自己的嗓子。这首歌,听起来很热闹,但她自己本身的嗓音消耗,却很有限。”

“这个女人,真的不能小视呢。”王妮可蹙眉道,“这首歌的效果,我感觉不比《质数蝉》差。”

“论现场效果,这首比《质数蝉》好。”叶落实话实说,“不过楚沫儿的第一轮,更多的是在为最后的决战做试探和铺垫,今晚到底鹿死谁手,还犹未可知。”

“不知道三强的另外一个,卓婷,会采取什么策略?”王妮可说道。

“她?”叶落微微一笑,“她现在已经没有保留实力的资本了。第一首一上来就要拼,今晚的赛制短信投票比重略大,对她不利。不过她是第一轮最后一个出场,顺序不错,还是有机会的。”

“卓婷登场了!咦,她穿的好素啊,一点都不像要参加赛区决赛,这是要放弃了吗?”

李秀云的惊呼,让叶落的注意力又回到了舞台上。

此时登场的卓婷,正如李秀云所言,穿的非常朴实。一件黄色的t恤,配了一条牛仔裤,脚上是一双白色的运动鞋,脸上的妆容也很淡,绑了一条麻花辫,垂在胸前。

“呵,这女子,我还是小瞧她了。”叶落看到这身装扮,不由得笑道。

“怎么?”王妮可没反应过来。

“她这种,就是彻底的平民化。如果她这种平常的装扮,却能唱出和楚沫儿、宋嫣一个级别的好歌,这种落差会让观众产生强烈的认同感,甚至会有惊艳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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