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了拍自己脖子上那颗除了能看以外没有一点其他作用的脑袋,暗暗郁闷为什么要跟李媛来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喝酒。
还被她美其名曰伤心的人就应该放纵。
无奈,李媛喝酒了,我又不会开车,只能跟着她上了胡帆的车。
自始至终我们一起送李媛回家他都没有开口跟我说一句话。
也许,我是真的该死心了。
我对自己说,这几天里我也想明白了很多。
他已经订婚这个事实也在我心里烙下了很深的印记,如果我再不对自己狠心一点的话,那跟狗血八点档里面演的那些让人讨厌的小三有什么区别?
只是在想这些的时候我是没有看清事实。
事实就是:电视里演的那些小三是男主喜欢的,现实中我还不如那些小三,因为胡帆他根本就不喜欢我。
饭饭,你要是再这样拎不清,就罚你一个月不半年半年有点少那就一年好了,你要是再这样纠缠胡帆,看不清现实,就罚你一年不准吃零食!
我握紧了拳头,在心里暗自发誓。
不知道是誓言不准还是老天觉得那样对我的惩罚太轻了,以至于让他老人家决定亲自处罚我。
悲剧就发生在我下车的那一刻。
我走了,你路上注意安全。
我扯出自以为最好看的微笑面对胡帆,却不知车停的地方离马路牙子还有十几公分的距离,很显然我是没有看到的。
于是我就这样悲剧了。
好死不死的,马路牙子上还有一个消防栓。
大概是就连消防栓都觉得我在胡帆这件事上做的不地道,打算帮老天一起惩罚一下我吧,于是就在我光洁亮丽的脑袋跟消防栓亲密接触的那一霎那,恍惚中我好像看到了胡帆近在咫尺的脸,那双我最喜欢的眸子里有一种晶莹的透着光亮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