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平民律师>第二章 有理不一定能赢(上)(修改)

“关律师啊,我是老钱啊。”刚走进办公室的关恒,电话就响了起来。

“钱总啊,你好,你好。我这律所刚开业,钱总你这就送生意上门了。”关恒和钱总开着玩笑。

“关律师啊,还别说,我这还正好有一个案子,这不是马上就想到你了啊。”钱总的笑声有点大。

“行啊,要不你到我这儿来?”关恒说道,“我们律所旁边有个清逸茶楼,我请钱总喝茶。”

“那好,让关律师破费了,我一会儿就到。”钱总并没有太多的客气。

钱总的大名叫钱江,自己开了一家小公司,两年前的一个案子就是关恒代理的,结果让钱江很满意,从此有什么事,钱江都会找关恒咨询咨询。

不过,话说回来,钱江这个人有那么一点小气,除了有案子需要才会支付律师代理外,从来没有向关恒支付过咨询费。好在关恒也没有太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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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要从三年前说起。

钱江曾经收购过一家工厂,这家工厂原来只是一家街道企业,在企业改制大潮中,也顺应潮流,从街道企业改制为了民营企业。铺江接手企业后,虽然企业有所起色,但毕竟没有过硬的产品,没几年也就停产了。

但好在这家工厂处于商都市的老工业区,位置不宵错,特别是随着商都市的发展,这里已经变成了闹市区,仅仅是临路的门面房就已经足够钱江用于维持这家工厂不破产了,更何况厂区早就被钱江弄成创意文化园出租出去了。

三年前,钱江将其中的三间门面房租给了赵丽红用于经营服装,合同一次性签了五年,租金一年20万元。

但在合同刚刚履行一年多一点的时间,钱江就想对门面房进行改造,将原来一层的门面房,全部建成二层小楼,这样就可以充分利用这块土地,以大幅增加租金收入。

为此,钱江又和赵丽红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非常简单,只是约定了:双方之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暂时停止履行,等新建的门面房落成,赵丽红回迁后,租赁期限重新计算。其他的象新门面房的租金多少?回迁时间等等都没有约定。

去年四月,门面房建成投入使用,一连片的二层小楼在这边lc区显得漂亮了不少。

钱江第一时间就和老租赁户们进行了联系,请他们回来,签订新的合同。其中就包括赵丽红。

赵丽红来的很快,但是,一看到新合同中的价格,就不愿意了。原来的合同签订的一年20万的租金,新合同变成了30万。这怎么能行呢。赵丽红非要和钱江说说不可。

“钱总,你这也太狠了吧,一下子就把房租涨了50,还让不让我们过了。”赵丽红长年做生意,可不是一个善茬,一上来就先发制人。

面对赵丽红咄咄逼人,钱江不慌不忙,“赵老板,不是我想涨租,而是这面积增加了一倍,总不能还按原来的价格吧。”

“二楼我不用,你可以租给别人。”赵丽红寸步不让。

“那不可能,一层、二层是无法分割,你不用,别人也不可能用。”房屋在改造时,是事先分割好的,每一间门面房都是二层,上二层必须从一层屋内才能上。如果同意赵丽红只租一楼,那二楼还是只有赵丽红使用。钱江当然不可能愿意了。

就这么着,事情僵持了下来。如果没有第三人孙尚武的出现,这个事儿也许还会再僵持一段时间。

到了六月份,有一个叫孙尚武的人找到钱江,希望租赁那三间空置的门面房。此时的钱江也不想再和赵丽红继续僵持下去了,房屋空置一天,就是一天的租金损失。

于是,经过讨价还价,钱江以40万元的租金,将本应由赵丽红使用的三间门面房出租给了孙尚武。

如此一来,在和赵丽红的争议中,钱江立即变成了主动的一方。他到是不用急了,可赵丽红不干了。

于是,赵丽红一纸诉状,将钱江给告上了法庭。

这才有了钱江上门找关恒求助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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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钱江讲述的事情经过,关恒先拿起来双方签订的合同翻了一下,合同内容简单明了。然后关恒又拿起原告的起诉状、举证通知书、答辩通知书、开庭传票一一翻看起来。

首先要了解的是举证期限,还有十天时间,时间差不多够用了。开庭时间则是在20天后。

最后,关恒才拿起原告赵丽红的起诉状。一看起诉状,关恒就笑了。

起诉状是全手写的,字体还算工整,内容也很详细。起诉状将情事经过进行详细的描述,生怕法官不了解一下。

这不是一份出自于专业律师的起诉状,专业律师在写起诉状时,都是惜墨如金,除了双方当事人、诉讼请求外,其他内容能少则少,能简则简。事实部分详细一点,但也就是三言两语就结束了。不是律师不想把起诉状写得很多,一是没有必要;二是写多了会让对方提前了解律师的代理思路。

从起诉状上,关恒就能猜出,原告赵丽红没有请律师。

再次将合同和起诉状看了一篇,关恒心中有数了。

“钱总,说实话,这个案子,你是不占理的,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判你败诉。”关恒说道。

“关律师,我知道我不占理,我也愿意赔偿原告一些损失,但房子已经租出去了,不可能再给原告了。要不然,我还要承担更大的损失。所以,这事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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