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校园神奇系统>第一百四十章 短文

回到自己房间的林维,睡觉前突然想到了孟惜怡,于是他拿起手机,给孟惜怡发了一句“晚安”。

孟惜怡此时也刚要睡,她正玩着手机,看到林维发过来的“晚安”,嘴角露出一丝笑意,也回了一句“晚安”。

然后孟惜怡突然想起来老师布置的一个作业,于是问林维:“老师布置的作业你完成了没有?”

他们文学系在这个国庆节,只留了一个小小的作业,就是修辞学老师布置的,写一篇运用“拟人”修辞手法的文章,林维早就三下五除二的写好了。

“完成了啊,不过是一个小短文而已,很简单啊。”林维拿着手机给孟惜怡打字说着。

他此时已经关灯躺进了被窝,房间中只有手机的灯光。

“给我看看你写的。”孟惜怡说道。

其实每个人写文章的风格都是不一样的,在文章中可以看出每个人的特性,有些人文章就很朴实,有些人则比较华丽,有些人文章逻辑很严密,一丝不苟,有些人则文采飞扬,天马行空。

这在诗词中看的更加明显,比如李白和杜甫,苏轼和柳永,这些人的风格完全迥异,从这诗词句章之中,我们也能看出每个人的性格特点。

或许文字反而能更准确的反应一个人的内心。

“好啊,那也让我看看你的。”林维回道。

“你先发。”孟惜怡说。

林维就把他保留在便签里的,已经写好的一篇短文粘贴复制,发给了孟惜怡。

短文如下:

——自我介绍——

大家好,我是白人,我的外貌是方方正正的那种感觉。

在我们中,原本也有各种奇形怪状的人,可是后来慢慢的,我们都变得方方正正了,因为这个样子更受欢迎,奇形怪状的人都慢慢被淘汰了。

我的父亲告诉我,这叫做设计美学。

我不太理解这个词,美学就美学呗,为什么还要叫设计美学,难道美学还可以被设计吗?

在我们之中,最多的其实是黑人,白人也不少,现在慢慢也变得越来越多样了,出现了红人、蓝人、黄人、紫人。

但我还是觉得,白人是最美的。

说完了我的外貌,再说说我的朋友吧!

我有一个主人,我的主人很依赖我,他往往与我形影不离,他离不开我呢,如果主人离开了我,肯定是活不下去的。

每天主人醒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找我,每天主人睡觉前也会抱着我一起睡。

只不过我偶尔会饿昏过去,主人睡着后就把我给忘了,我饿昏过去他也不管,只有等到他第二天醒过来,再把我给救醒。

我除了主人之外,还有一些好朋友,比如我那个非常厉害的朋友,他还有一个英文名字,他简直是无所不知,只要我和他在一起,那么主人问我什么问题,我都能回答上来了。

我的这个朋友是非常重要的,没有他我其实绝大多数的事情都干不成。

我还有一个厨师,他什么也不做,每天就是给我做饭吃,他这个人就比较简单,每天都很懒,除了给我做饭什么事情都不干。

说说我的内心吧。

其实虽然我这么厉害,但是我其实并没有什么内心。

我的脑子非常的死板,尽管说很多人其实连脑子也没有,可是,我还是知道,我是非常死板的。

比如说我的主人吧,他脑子其实比我强的多。

我记忆力虽然好,可是我都是死记硬背。

我也常常感觉迷茫,我是谁?又为何存在。

我只能是我现在这个样子吗?

我好像并没有选择的权力,我的一切都是被安排好的,我的命运自出生就是注定了的,其中虽有小小的偶然性,可终究难逃命运。

这就是我,我的名字叫做——手机。

林维把这篇短文发给了孟惜怡,孟惜怡看了后笑的眼泪都出来了。

“不错不错,你写的挺好的。”孟惜怡夸奖道。

“好了,快让我看看你的。”

几秒之后,林维也收到了孟惜怡写的短文。

短文如下:

——我的故事——

嘻嘻,很高兴跟大家分享我的故事。

我呢,是一个小女孩,我现在还比较小,也非常的可爱呢。

我的主人很喜欢我,她经常把我抱在怀里,还常常摸我的小手手,以及摸我的脑袋。

不过我的主人上大学了,不能每天跟我在一起了,她去上学后我很想念她呢,因为她常常会喂我吃各种好吃的,很香呢,不像我的大主人,经常只是给我吃普通的饭。

主人给我搭建了一个房子,可是我更喜欢和主人一起睡呢,我就睡在她的旁边,这样很舒服。

我这个人比较慵懒,白天吃饱了没事就会睡觉,不想主人每天好像有各种事情做,我想不明白,除了吃和睡还有什么事情好做呢,哦还有玩。

我有许多的小玩具,这些玩具可有意思了,我能玩好久。

我也有我的朋友,不过很少才见面,只有出门的时候才能见到,不过我多数时间还是宅在家里。

家里还有一个可怕的坏蛋,他总是跟我抢东西吃,还常常吓我呢,可是我并不害怕他,因为主人更喜欢我,如果这个坏蛋欺负我的话,主人就会替我揍他。

唔……没什么好说的了,我每天都开开心心的,过着美滋滋的日子,希望主人多陪我玩。

林维看着孟惜怡写的这篇短文,他一下子就猜出来了,这肯定就是写的猫咪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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