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我不是天王>第三十四节:****

“哭丧?”

听到东家的这要求后,张长富喜出望外的面色也是一下怔住了。

请人帮忙哭丧这东西太正常了,几乎每场葬礼都会有,并不出奇,但是放到沈欢身上就不一样了,因为沈欢再怎么着也是个明星。

现在不是上个世纪了,明星这种以前的“文艺工作者”也彻底融入了经济大潮,放下了身段。只要钱到位、有路子,现在请一两个明星来婚礼上唱歌那是屡见不鲜,去年在大鲁省更是出现了一场天价婚礼,数十位明星到场庆贺献艺,其中不乏一线明星,场面搞得堪比春晚,主人家赚足了面子。

可那是婚礼,喜庆啊,大家伙欢欢乐乐气氛一片祥和,看在钱的份上硬着头皮抹抹面子也就去了,但是明星去葬礼表演的,还真是从没有听说过,更别说哭丧了。

这个面子还真没哪个明星抹得下来,也就难怪李翠兰会表现得这么为难了。

“他想请沈大师去哭丧?做梦吧他!”

沈欢还没开口,张长富就先怒了,“也不看看沈大师现在是什么状况,分分钟就要东山再起!他以为他是什么人?请我去哭丧还差不多……”

李翠兰瞪了张长富一眼,“你会哭丧吗你!”

张长富梗着脖子道:“不就是哭吗?你没看前天的重播里面,我哭得多好?……”

有沈欢在,张长富现在生机盎然,生活充满希望,也不想着死了,李翠兰于是也不再小心翼翼地伺候着了,重新恢复了故态,有事没事俩口子就拌嘴。

这不,现在又开始拌上了。

沈欢适时打断了他们,也没说自己答不答应,只是问李翠兰:“具体说说呢?葬礼的规模,要求什么的,还有这个白老板是什么人。”

李翠兰见沈欢好像有那么点意思,一下子来劲了,也不跟张长富拌嘴了,赶紧回答起来:“规模很大,要求摆五十桌,每桌档次不能低于五百块,灵车抬棺什么的当然也是不能少,另外还要找和尚和道士,一种都不能少,还有表演要丰富,杂技歌舞要齐全……”

沈欢并没有觉得葬礼上有杂技歌舞和尚道士什么的有什么奇怪的,事实上,本来就出身农村的他对于这一套太熟悉了。

在许多农村地区,老人若是正常老死,葬礼在很多城里人看来都是匪夷所思的,别说歌舞杂技和尚道士了,沈欢甚至还见过主人家找人来在葬礼上穿薄纱跳钢管舞的!另一个世界有一部叫做《喜丧》的电影就对这种农村的葬礼情况展现了一二。

只是在另一个世界的后世,这种情况在慢慢减少而已,不过在现在这个2005年的世界,这种情况还是大量存在的,这从他最近几天查看君庆礼仪的账目就能看出来。

“……最后还有就是要求沈大师你出场哭丧,这些就是他们的全部要求了。另外,白老板是黄滩镇的一个灯具厂老板,专门给车厂做灯的,听说身家有几千万!”

李翠兰一番话毕,沈欢也算是听出来那白老板并不是个傻大款了,相反,还很是精明。

按照那白老板要求的,光是一天两顿酒席下来就要五万块了,和尚道士杂技歌舞全要上,再加上包灵车和跟车的钱,人工费、酒水烟钱等等各种杂七八拉的费用,这十万块倒是要去了大半。

当然,就算这么算下来,还是能有一两万的赚头的,这对于正常总价才两万的葬礼来说,赚得已经很多了,难怪李翠兰会这么兴奋。

不过李翠兰显然少算了一样东西,那就是沈欢的出场费。

这个精明的女人不知道是不是潜意识里真把沈欢当成了他们公司的员工,还是想拉沈欢当廉价劳工,自动忽略了这个大头,沈欢当然也有义务来提醒她一下,“听起来确实还能赚不少,但是对方的意思是不是我的澈在这十万块里面了?”

李翠兰这才作恍然大悟状一拍自己的大腿,“哎呀,我这点倒是忘了!”

沈欢含笑不语。

他也不管李翠兰是真忘了,还是看他一直做好事觉得他心善好欺负,反正提点到位就行了。瑕不掩瑜,谁没个缺点吗?大方向上李翠兰和他一条战线那就行了。

李翠兰小心翼翼地看着沈欢,“那沈大师,是不是我再打个电话,跟那边商量下?你这是打算出场吗?”

沈欢不置可否,“先打个电话谈谈看吧,价钱到位了,也不是不能考虑。”

张长富急了,先恶狠狠地盯了他婆娘一眼,再苦口婆心地劝道:“沈大师,你可不能去啊,你好歹也是个明星,干这种事多丢人啊,给再多的钱也不能去啊!要我看你还是专心把《华夏之声》的这份事业干好才是正道。”

他看样子还真有些把自己当沈欢的经纪人了,很是为沈欢着想,让沈欢看了很是感动:多善良淳朴的同志啊!比他那个有些鸡贼的老婆好多了,难怪以前能当大老板。李翠兰这种性格,当小老板还行,规模一大就要出问题。

不过对于张长富的话,沈欢有不同意见。

“老张啊,《华夏之声》是我的事业没错,但是君庆礼仪可是你的事业啊,我可是说过要帮你把这家公司做大做强的,现在这不正是一个好时机吗?”

“咱们这一行,散客终究还是少,拼的就是人脉关系,所以白老板这一单你不能光看眼前的利益,要放远了看。白老板认识的人,也都是有钱人,是代表了龙城红白喜事的高端客户群体,你想想看,咱们要是把白老板这一单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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