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7年冬,一位英国剑桥大学的毕业生移民到了新大陆,时年二十九岁,名字叫作约翰·哈佛。他所住的查尔斯镇,与一所新成立的学院中间隔着一条河,河的名字叫查尔斯河。”
“1638年9月,约翰·哈佛因患肺病死于查尔斯镇。临死前,他将自己一半的财产(约值780英镑)和所有的图书(约400本)捐赠给了河对岸那所新成立的学院。这是该学院成立以来所接受的最大一笔捐款。为了表示感谢,校方决定将这所尚未正式命名的学院,命名为哈佛学院,也就是后来的哈佛大学......”
如今的哈佛,已经不仅仅是一所高等学府,它还是著名的旅游胜地,经常见到导游带着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在校园里穿梭。
程六朝,独自走在古色古香的径上。如果懂得欣赏的话,校园里处处是美景。
他去图书馆的必经之处,是一座铜像,也就是约翰·哈佛像。一位导游正在给游客讲解这座铜像的来历。
“1884年,当雕塑家准备为约翰·哈佛塑像时,由于年代久远,再加上约翰本人并无画像流传于世,雕塑家无从参照,于是灵机一动,从校园里找了三个帅哥做模特儿,塑成了今的约翰·哈佛像。塑像底座刻著三行文字:约翰·哈佛,创始人,1638。但实际上没有一行正确。因为哈佛只是一个捐赠者,并不是创始人;而且该学院成立于1636年,不是1638年;雕像其实也是根据校园里的三个帅哥而铸造的,并非哈佛本人......”
游客当中发出一阵善意的笑声。
程六朝也停下聆听了一会儿。
作为这里的学生,与路过的游客相比,心境自然是不同的。游客什么也不用操心,导游领着到处吃喝玩乐;学生却要惦记着那一堆功课。
“大家注意这座铜像的左脚,与全身相比,他左脚的鞋子焕发着铮铮亮光。这是因为,传摸一摸哈佛先生的左脚,考试就可以顺利通过,所以大家都跑来摸,游客的到此一游照,也全都是摸着左脚的。日久长,左脚就锃明瓦亮啦!而右脚则相对黯然失色。”
待游人散尽,程六朝也走过去摸了摸铜像的左脚,因为马上要考试了,虽然知道这根本是个笑,反正入乡随俗呗。
但很快他就发现,与自己的指尖近在咫尺的,是一只女生的手。
顺着望去,铜像另一边出现一位金发碧眼的妹子。
一看认识,是自己的同学黛比,不用问就知道为啥来的。
两人心领神会地一笑。
“利奥(程六朝的英文名),预祝咱们明考试顺利!”
“考试顺利!”
两人有有笑一起往图书馆去了。
西方妹子大多热情开朗健谈,浑身上下充满活力,而且独立自主,女汉子多。黛比是个典型的美国菇凉,不过因为没那么人高马大,笑容又甜美,一点儿也不像女汉子。
对了,人家骨架归,该丰满的地方可一点不逊色哦。
尽管程六朝口语不错,也博览群书,但跟老外聊起政治和文学还是差点劲,聊聊气、学业、文化和日常是完全没问题的,也不会冷场。再了,热情又健谈的黛比,也不会让冷场的局面发生。
因为言谈中,黛比流露出对中国文化的喜爱,程六朝很自然地问她是否去过。
黛比一脸遗憾地:“很可惜,还没有,但是我一直在努力攒去中国旅游的钱,明年暑假就攒得差不多了。”
她为了去中国旅游,从高中起就在校餐厅打工收银。即便是这样,也要最快到明年暑假才能负担旅行的费用。
程六朝愣了一瞬,他确实没想到,妹子什么都靠她自己,就是不知道,是家里不愿意帮忙呢,还是没有能力帮忙呢?
“利奥,你知道吗,我祖父是中国人!”
怪不得她看起来眉清目秀,原来是位混血美女:“这么,你有四分之一中国血统啊!”
“是啊,所以得尽快到中国去认祖归宗!呵呵!”
程六朝本想脱口而出,不然你暑假回国的费用我来负担,但还是忍住了,这样唐突别吓着人家。
课堂发言在总成绩里是占很大比重的,这也是程六朝比较欠缺的一项。教授总提醒他要多举手多发言,但是程六朝感到,写论文没问题,用英语阐述专业观点还是有些困难。这是中国留学生的通病啦。
有一次,他鼓起勇气举了手,可是结结巴巴到一半就不下去了,明明有很棒的想法,但有些东西就是不知如何表达出来。
坐在她前面的黛比,回头用明亮的目光鼓励他,还有如神助地时不时提醒一下关键词。程六朝十分感激。
当然,对这么漂亮又友好的妹子,要是光单纯地心怀感激没别的,好像也有点不过去。
下课后,他提出要请黛比吃个午饭,被妹子拒绝了。妹子匆匆,自己没时间吃饭,得赶紧去学校的超市打工。
这让程六朝想起了曲南休。
可是妹子没跑出几米,就见一个又高又帅的美国男生出现在她面前,两人一见面即拥抱热吻,的确是对般配的俊男美女组合。
程六朝明白了,人家早已名花有主,于是默默转身离开。
以前在帝都的校园里,因为绝大多数学生都知道,他是京城顶级私立医院的接班人,因此对他刮目相看,特别殷勤。
换句话,他曾经享受过许多,与自身条件并不那么相符的待遇。
然而脱去这富二代富三代的光环之后,他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