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枫,你一定要记住,不管如何,一定要活着,性命不在了,可就什么都没了。”小狐狸反握住沈枫的手,目光恳切地告知沈枫。
“放心吧,我虽不畏死,却也是惜命之人,会护住自己性命的。”
沈枫也可理解小狐狸对于她哥哥有如此深的畏惧之情,北疆的大王子,传闻倒也是个文韬武略的人,三言七诵。北疆人善骑马涉猎,是在马背上生活的人,思齐的骑射之术可算得登峰造极,是以,北疆的名门闺秀都争破了头,想要做北疆大王子的王妃。原王妃是思齐的父王所选,是北疆最大的部落中首领之女,样貌虽不及小狐狸那般艳丽,可也算得上是一个上等的佳人,温婉恭顺,应当可处理好大王子各个女人之间争风吃醋的问题,正是王妃的典范。
本就是为了巩固北疆王室的势力才有的婚姻,女人向来没有选择的权利,只能是顺服,对于女人而言,嫁人做一个勋贵之妻,也并非全然是一件坏事,至少衣食无忧。若是贫困家人的儿女,饥荒之年易子而食,生得漂亮些的孩子便流落烟花之地,沦为有钱人的玩物。世道多少有些不公,自己的一生,却不能依照自己的选择活下去。如此相较之下,仅仅是婚事不能自己做主,当真是幸福太多太多。
八匹骏马迎入的王妃,招了多少女人的嫉妒,可是不过一年便走了。传言说,思齐徒有其表,一副光鲜亮丽的皮囊不过是包裹着一堆腐烂的骨肉,其间恶臭盈天。思齐对女人有种种奇特的恨意,漂亮的女人他恨,温婉的女人他恨,有才情的女人他也恨。很不巧,王妃便算是占了这几样的女子。
动辄打骂算是极轻的,有人说看见他将自己的王妃吊起来,用沾了盐水的鞭子抽,锦衣包裹着女人玲珑的身姿,鞭子像蛇一样咬附细嫩的皮肉。鲜红粘稠的血液浸入锦缎中,分辨不出其本来的颜色,只有蔓延的红和浓重的血腥气,白皙的皮肤上鞭痕累累,红色的皮肉翻起卷皱着,衣物之间遮盖不住地露出更多已结痂的和滴着鲜血的伤口,有些已经泛着乌黑,周遭挂着再也愈合不住的腐肉。
本来女人的声音温温软软,前几夜时尚且压着,动静也没闹大,后面越发受不了,尖细的声音传遍了大王子的宅邸,痛苦的喊叫鞭挞着所有人的神经,再到后面,竟是一声一声嘶哑的吼叫,如同野兽一般的吼声,隐藏着透入骨髓的恨意和恐惧,再也无人能听得清女人喊叫的是什么。
在这传言中,思齐像是地狱中的阎罗一般,掌握着各类刑罚及各种可怖的刑具,无情地施加在周围的人身上。如此,在这看来,王妃意志惊人,竟持续了一年之久才撑不住仙去了,实在是个令人敬服的女子。
过了这些天,消息终于抵达了陈国,陈国的皇帝看着归来的陈轩,看着似有些不对劲,却又说不上来为什么。神智也是如常,言谈举止也并未有不适之处,只是,就是说不上来的一股子怪异。
“皇上,北疆密报。”
“念。”
“北疆大王子思齐,要娶沈丞相之女为王妃。”
陈凌大惊。
“皇兄,你为何如此惊讶。丞相之女不是应当在我陈国吗?又如何会远走北疆?”
“你,当真一丝都不记得了?”
“听皇兄的口气,我应该知道?我与那女子,可是有何渊源?”
“无事,罢了。若以你看,该如何处理此事?”
“即是我陈国的人,若是真心实意想嫁往北疆和亲,想来沈相也不会推拒,只是本国臣子之女与北疆的皇室结为姻亲,皇兄当为沈相之女封个公主才合适。如此,便可作为两国联姻,结秦晋之好,免了战火流离,于我百姓有益。”
“既如此,就依你的意思办吧。封沈相之女为鹿箭公主,其余诸事,交予皇弟操持。”
皇兄知道终究有一天你会想起来与她的全部过往,可我毕竟是一国之主,身上担着的是陈国的昌黎,就算你要怨我,我也还是会如此。鹿箭即忘忧,忘忧草乃是萱草,我封她为萱,与你同音,你……可也能懂?
陈轩在回府的路上心口之处感觉突然紧缩,针扎一般疼,险些透不过气来。陈轩大骇,自己并无心口疼的旧疾,怎会突发此病,扶额只觉得头重似千斤,却是什么也想不起来。
方才登门去见沈相宣旨之时,老丞相却像是老了十岁,原本未添一丝白发的老丞相,头生银丝,两鬓霜雪。
自己此番去北疆,到底都发生了什么。
“如此,这礼节万万不可废,北疆蛮夷之地,我大陈乃礼仪之邦,万万不能让本国公主失了体面。哪位卿家愿出使北疆,将公主的随嫁送至北疆?”
“皇上,老臣愿往。”沈丞相走出一步,眼中不乏哀恸之意。
“丞相之心,朕理解,可丞相近日精神不嘉,朕担心,担心丞相身子受不住。”
“皇兄,臣弟愿往。”沈丞相刚要开口再申,轩王爷的声音响彻整个大殿。
“你……当真要去?”
“是,臣弟一定要去。”虽不记得到底发生了何事,卫影亦是守口如瓶,不肯透露半个字,既然如此只能自己亲自查探一番。他总觉得,他上次去北疆,似乎丢了些重要的东西。北疆那个地方,着了魔一般吸引着他。
“如此也好,轩王爷送嫁,丞相随行。”
北疆的皇宫里,三个女子聚在一处。
一个身穿白色纱裙,纱裙尾部用极秀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