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我的媳妇是大佬>第一百八十三章 不要溅的一脸血

“欺世盗名,代笔嫌疑已确定,鉴定完毕。”

“江郎才尽。”

“我能说这写的是什么鬼吗,一点也不热血,完全没有追下去的yù_wàng。”

《凡人修仙传》发布的第二天,网上就冒出一大堆负面信息。

毛晓智狠狠的握了一下拳头,这次他赌对了。

粽子三开至高神马甲果然有内幕,不然新书就不会显得如此平庸,为了能及时掌握最新动态,他昨晚也追了凡修,以他专业的眼观看。

差评!

黄金三章没有做到,金手指出现的也慢,就连高潮也没有,主角现在还战战兢兢的在七玄门做弟子,该有的打脸更是找不到。

非常普通的一本书,没有什么亮点,如果作者不是粽子,估计他点开的yù_wàng都欠奉。

“如果是我当初当责编的时候,这本书估计连签约都难。”

毛晓智还真猜对了,在柳鸣前世,凡修可是到了60多万字才签约,可见其慢热程度。

不过金子总会发光的,这部仙侠巨作后来成为了网文界不可超越的巅峰之一。

毛晓智摇摇头,认为这次粽子是大意了,不管他是真才实学还是找人代笔,以他现在扔出的这本三流小说,赢的局面几乎是没有。

“现在排名情况怎么样了。”

“毛总编,我刚才看了,目前在我们起越的榜单上,百鬼夜行的《我欲成仙》稳居第一,萌龙的《纵剑天下》第二那边榜单则是相反,萌龙第一,百鬼夜行第二,而粽子的《凡人修仙传》现在都是在前五之外。”

“一点都不意外是萌龙的主场,他们文趣肯定是下了死力气推广萌龙,我们起越不是也一样。”顿了顿,他继续问道,“那在风.云呢?想必粽子应该也是排在第一吧。”

汇报的人员“恩”了一声算是默认。

其实这些并不奇怪,虽然四大巨头都开了仙侠专题榜单,但是自家网站肯定是发力气推广自家的大神,再加上原来就有的读者基数,出现这种排名完全在情理之中。“

但是一本书最终还是要靠质量取胜,四大巨头联合举办的仙侠征文大赛最终成绩则是以四家网站的数据进行合计,所以目前的成绩说明不了什么。

………………

次日。

李胜依旧是踩着时间进了地铁,接下来的四十分钟又是“阅读时间”。

“我这也算是活到老学到老,每天都保持一定的阅读量,这是一个好习惯。”

他心里念头一闪而过,旋即拿出手机先是把目前追的几本书更新看完,然后目光才回到了仙侠征文大赛榜单上。

先是把萌龙《纵剑天下》刷完,又追了百鬼夜行的《我欲成仙》,因为是在征文期间,又涉及到巨额的奖金,所以各位大神更新的都很勤快,每天至少都是3章6千字打底。

这两部看完后,李胜才把注意力放到凡修上,从他追书的顺序就可以看出这几本书在他心里的位置,《纵剑天下》无疑是他比较喜爱的,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剑阵实在是看的大呼过瘾。

其后就是《我欲成仙》,虽然没有简介说的那样仙气十足,但是小高潮一波一波的,看的也挺爽,至于《凡人修仙传》,李胜换了个姿势,这本书说实在他追下去的yù_wàng不高,看了两万多字也没有什么爽点。

这时候地铁正好到站。

“算了,晚上回来的时候再看吧。”

李胜拿起挎包匆匆下车。

上班,依旧是做着重复的工作,一天下来精力耗尽不说,还让人感觉在虚度时光。

晚上部门组织一起出去聚餐,李胜是不爱去的,他平时业余活动不多,除了上班外剩余时间就是打游戏看小说和睡觉,有点宅,但是这种集体活动不参加又显得不合群。

聚餐地点是在海底捞,火锅上来后同事就七嘴八舌的聊开,他刚毕业两年不到,是部门里最小的,其他人最年轻也有三十岁了。

“小胜,还没谈女朋友吗,你这个岁数是应该找一个了。”

“我看你平时也挺宅的,年轻人应该多出去走走。”

“是啊,太宅了不好。”

“帝都的房价太高了,找个帝都女可以少奋斗二十年。”

几个越过三十岁大关的女同事,聊完公司里的八卦就拿他开刷,李胜听的有点腻味,不过他是新人,人家又一副为你好的样子,他自然是不好当场摆脸色。

一顿饭吃了快两小时,让他觉得有点难熬,结束后找了个借口自己一个人离开,骑着共享单车来到最近的地铁口。

这班地铁是去郊区的,又是晚上9点多,所以人不多,李胜找了个靠门的位置坐下,旁边是一名近三十岁的女子,穿着黑色皮衣,装画的有点浓,刚坐下来就闻到了一股香水的味道。

如果是往常的话,李胜可能会皱眉,他不喜欢香水喷的很浓的女人,但是今天晚上他却忍不住偷瞄了几眼。

皮肤很白,身材还行,虽然有点微胖,但是胸前挺有规模的.......

李胜微低着头,双眼却一直盯着她的一双大腿,裙子很短,下面穿着裤袜,他忽然觉得有点口干舌燥。列车没开5分钟,那浓妆女子就下车了,让他有些怅然若失。

“算了,还是看小说消磨一下时间。”

他也搞不懂今晚自己为什么这么敏感,可能是因为几个同事说起女朋友的事情,也可能是想到自己来到帝都这个大城市里打拼,举目四望无依无靠的,有点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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