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玄幻奇幻>我在煤矿卖煤的那些日子>第447章 北省老板大撤退

小煤矿的退出,带来的是什么呢?

直接的结果是承包制从此走向终结。

唐省从此再没有煤矿承包制这么一说了。

而导致的一个直接现象,便是“北省老板大撤退”。

北省老板承包煤矿,我们可以用一个词语来概括,就叫“炒煤团”。

是的,北省商人的触角伸的很广很深,并不仅仅是大家经常看到的“炒房团”。

还有“炒煤团”、“炒油团”、“炒电团”……

什么挣钱炒什么。

“炒房团”都是后来的事儿了。

说北省老板“炒煤团”有多厉害,下面的这组数据完可以说明一切。

据说是在2005年的时候,北省老板在唐省共计投资超过400亿元,承包了大大小小400多座煤矿。

万吨、9万吨、15万吨、0万吨的都有。

少到几百万,多到几个亿的单笔投资,也同样都有。

这些小煤矿的产能总体加起来有多少呢?

超过了0万吨。

唐身境内60的中小煤矿都被北省老板承包掉了。

每年挖走了唐省将近五分之一的煤炭。

而唐省的煤炭总产量当时占到国的四分之一。

也就意味着,北省老板每年挖走国煤炭产量的二十分之一。

据说晋州市有个县,县64座煤矿,北省老板承包了59座,占到了80以上。

而北省老板承包煤矿之后,又是怎么干的呢?

首先是漠视公共政策,唯利是图。

先是形成买方垄断,人家虽然没有成立协会,可是私底下有商会啊。

煤炭价格大家统一步调,明面上说是共同抵御煤炭市场风险,实际上是囤货居奇,哄抬煤价。

和政府的政策与物价管理部门进行“软抵抗”。

第二是冷眼安,漠视生命。

为了节约成本,对于安投资是能节省就节省。

同时利用农民工的知识缺陷,以各种理由推卸缴纳工伤医疗和劳动保险。

另外,北省老板一般不雇佣本地人作为井下职工,出了事儿太麻烦。

直接雇佣外籍农民工,出了事儿,给一笔钱封了口拉倒。

还有就是之前提到的,人家根本不干矿长,矿长都是村委会的人兼任。

人家只干经营副矿长,也就是管管花钱挣钱。

这样一旦有安事故,人家是沾不上边儿的,花点钱让煤矿早点复产。

甚至根本就让直接瞒报,花钱把矿工家属一打发完事儿。

然后就开始逼矿长。

逼到什么份儿上,老华矿长就是例子。

这样,北省老板承包的煤矿极具不安因素,再加上在利益驱动下的超产十分严重,所以这唐省煤炭事故的频发,和北省老板的干法有很大的关系。

第三,掠夺开采,漠视生态。

承包的煤矿产能较小,但是超产的现象十分严重。

刚才说了,那个中马煤矿,自己的挖完了,还挖人家金盛集团的资源。

但是生态补偿方面却是一点儿不负责任。

不是说交什么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吗?那是金盛集团这种守规矩的合法企业才交。

人家直接卖的都是现金,根本都不给你上账。

你汽车来了,交上一堆现金,人家当天晚上就拉走了。

钱拉哪里去了都不知道,你能知道人家产了多少煤?卖了多少煤?

因为生态补偿机制的缺失,每年将近12亿立方米的水资源遭到破坏,几千平方公里的土地成了采空区。

这些都和北省老板的干法脱不了干系。

当然了,人家来的时候,怀揣的就是“一夜暴富”的梦想,干的就是“玩一票就走”的买卖,还想什么生态补偿?

可别想了。

另外,资源浪费现象也很严重,“猴子吃香蕉,咬一口就扔”的现象十分普遍,哪里资源好采哪里,谁的资源好我采谁的。

你说着生态环境和资源利用率能好到哪里去!

而唐省要恢复目前的生态,初步预计要花费2000以上的资金。

第四,扰乱zz生态,漠视权威。

比如一个村办9万吨的小煤矿,你得花个百十来万先把村委会主任给“拿下”,然后让村委会主任给你去做其他的工作。

有个北省老板曾经说过,一年花个四五百万的公关费用根本不多,但是自己得到的更多。

这样,很多村级干部都成了北省老板的“合作者”。

也成为了这种“承包制”能够持续和火热下去的因素之一。

其他的不再多说了,四个“漠视”足以能够说明问题了。

至于什么社会责任之类的,咱们就不要再谈了。

跟上面四条比起来,社会责任在他们眼里就显得更加无足轻重了。

这次的资源整合过程之中,年产0万吨以下的小煤矿要部关闭退出,也就意味这北省老板要彻底退出唐省煤炭市场的圈子了。

没办法,这种制度已经走向了没落,不可否认先期曾经起到过一点带动市场的作用,但是从根本上来说,这根本就不是煤炭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因为走到现在,这个办法已经违背了公共权力的让渡论原则。

洛克曾经在《政府论》中提到,在人类进入政治社会之前存在着一种自然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们过着理想自由的生活。

但是由于缺乏权威的公共裁判者,当发生争端或者成员受到伤害时,就出现了无法进行申诉和解决争端的种种不便之处。

于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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