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古镇有些风,这种风就像冰刀割在脸上,不仅冷,而且疼。这就是古镇独有的气候,也同样是这种气候,保护着这座古镇不受外人侵扰。昨天萧芷蕴一直留在训练场观看骑兵操练,赵有恭也乐得清闲,不过这种清闲也享受不了多久的,因为萧芷蕴一定会有许多疑问的。
来到客栈外,看着东方的太阳,深深呼口气,感觉到一种从未有过的舒爽。远处杨志嘟嘟哝哝的走了过来,在他身后还跟着一匹高头大马,这马眼高于顶,大鼻孔不断呼着热气,杨志说了许多话,马儿一点没听进去,因为它来这里可是为了找人的。远远地,就看到了要找之人,杨志举起手刚想打个招呼,就听一声长啸,一个身影从旁边划过,就像一阵风,带着头发都飘了起来。
赵有恭本来还在笑的,可一看到朝他如箭般重来的短毛畜生,吓得脸都绿了,就这马儿的速度和身材,真要撞上了,还不把他撞飞了?跟畜生撞,肯定要吃亏的,这撞不起,还躲不起?扭过脸就要跑,那短毛畜生竟猛地收住庞大的身子,前蹄一抬,整个马身半立起来,“聿聿聿聿”一声嘶鸣,似龙吟又似虎吼,一匹马,却能有如此威猛的声音,着实惊人。赵小郡王心虚的很,耳朵被震得嗡嗡作响,反正他算是怕了这《长〈风《..ne头畜生了,刚要逃回屋中,才发现袖子被什么东西叼住了。扭过头,看到一张实实在在的马脸。这张马脸靠的太近了。大鼻子呼哧呼哧的。热气直往脸上扑。一对马眼乌溜溜乱转,马嘴拱拱,像是撒娇发嗲,又似是哀求。
这下赵有恭明白了,敢情这短毛畜生还真是个酒虫呢,既然马儿认栽了,他赵某人还矫情什么,管它是不是马王呢。先骑了再说,一拍马脖子,挑着眉头高昂道,“红马兄,你是来讨酒喝的?想喝酒很简单,以后要听话,懂了么?”
赵小郡王是人精,这红马也是个马精,这不,它还真点着马头。打了声响鼻。能降服这匹宝马,赵有恭自然高兴的。杨志却很郁闷,早知道这畜生好酒,他早就用酒摆平它了,哪还轮得到殿下得一匹绝世良驹。悔,越想越后悔。
“德昭,取副马鞍来,本王带它去遛遛!”摸摸马背,光滑油亮,可还是不能直接骑上去的,那样跑起来,岂不隔的蛋疼?杨志羡慕嫉妒恨,可还是老老实实地去旁出弄了套马鞍和马缰,放马鞍的时候还算顺利,可是上马缰的时候,红马又开始不乐意了,马头一甩,屁股一扭直接尥蹶子,也幸亏杨志反应够快,要是被踢中了,非重伤了不可。杨志那个气啊,再加上他本来就是个暴脾气,跑到墙角就要摸鞭子,赵有恭正抱着膀子看热闹呢,一看杨志真要耍鞭子,赶紧过去拦住了,“德昭,你息怒,息怒,让本王试试,要是这家伙还不听,再打也不迟。”
“殿下,你说这畜生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属下于军中多年,就没见过这么难伺候的马。”
对杨志这话,赵小郡王是深表同意的,结果马缰来到红马旁边,伸手就往马头上套,这马还是甩头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折腾半天,只能绕着红马绕圈圈,没一会儿,赵有恭的耐性就没了,站到正前方盯着马脸一阵猛瞧。那对马眼乌黑明亮,处处透着股子傲气和不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赵有恭突然有点看懂红马的意思了,敢情人家自认为聪明绝顶,马中之王,深通人形,根本不需要马缰呢。
走上两步,伸手摸着软绵绵的鬃毛,赵有恭努力摆出一副和蔼的模样,“马兄,本王也知道你聪明绝顶,自然不需要这种破缰绳的,可你也得为本王想想不是,你不需马缰指引方向,但本王还需要马缰稳定身形啊。马兄,你瞧,你这身材高大威猛,四肢粗壮有力,想来速度是极快的,你要是跑起来,没马缰的话,本王还不得立马跌到地上去?”
赵小郡王在哄骗马中之王的时候,萧芷蕴已经背着手走了出来,瞧着院里跟头畜生交流感情的赵殿下,她好整以暇的找个凳子坐了下来。
让众人吃惊的是,经过赵小郡王一通讨好哄骗,红马还真就同意上马缰了,一切准备妥当,翻身上马,无需抖动马缰,红马已经飞身窜出,这马的启动速度非常快,这些年,还是第一次感受到绝世宝马的威力,红马跑得很快,面前一些半丈高的矮墙,一跃而过。眼下风景不断向后掠去,肉眼看去,变得模糊起来,太快了,骑在马背上,竟有了种风驰电掣,脚踩风火轮的感觉。真不愧是马中之王,马蹄轻快,身形又是几位稳健。现在有点明白为什么关羽能一刀斩下华雄的头颅了,不是华雄太差,也不是关羽太强,而是赤兔马太快,两马交错,赤兔马快如残影,华雄反应不及,也只有殒命的份。一匹良驹,得之,如虎添翼。
马儿一直在奔跑,不知道跑出多远,似乎感受到了赵有恭的心情,它反身往镇子奔去。温暖的阳光洒在脸上,寒风从脸上刮过,却不再似之前那般冷,赵有恭心中有一股豪迈油然而生,这匹马是上天赐予他的,有了它,就可以领兵征战,长刀所指,所向披靡。
这是一种自信,是一种只有王者才有的自信!马踏飞燕,跨步向前,因为少有人看见,所以如梦如幻。
古镇路口,萧芷蕴靠在墙边静静等待着,看着远处一望无际的黄沙,渐渐地有一个身影出现,那是一人一马,他们背对太阳,都是同样的高傲。看那男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