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蛊祸>第106章 更好
知道的是,因为这番话,后面这几位小姐回家都和父母评价她“并不是轻狂之辈”“人挺大方的,可以试着相处”“虽然出身小门小户,但是个拎得清的”。

是的,之前她们贬低何楚韵一半是真心,一半是做戏,不过是为了试探孙晴好而已,如果她跟着她们一起数落贬低,或者对她们显露高高在上的自以为了不得的话,那恐怕背地里是会被狠狠嘲笑的。

灰姑娘可以当王妃,是因为她本身就是贵族小姐。

曾几何时,孙晴好厌恶、畏惧也想要逃离这个世界,但是后来最终还是选择留了下来,她的幸运之处在于宋峥清并不是一个冒失不懂规则的人,他明白她的顾虑,虽然从未言说,但是天长日久,他在潜移默化之中让她脱胎换骨。

如今的孙晴好,心结已消,胸襟开阔,已经有踏进这个圈层,并且赢得他人尊重的资格了。

在被世家女所接纳之后,孙晴好明显感觉到她们的笑容更真挚,态度也更亲热了。

紧接着她发现这群女孩子们都了不得,像李鱼丽这样管理家族产业虽然不多,但也有那么几个,她们一般都是小圈子里的中心人物,而其他的女孩子基本上都有一技之长,比如会弹钢琴,学油画,研究古董,甚至还有一个喜欢唱歌打算出道当明星,总之一听就知道是烧钱而且不接地气的那种。

“那,宋夫人喜欢什么呢?”

“宋先生教我养兰花。”

也许很多年后,他们的故事成为家喻户晓的美谈,那时可能会有人说,宋夫人极为尊重宋先生,所以开口闭口都也称为“先生”,但事实却是,孙晴好不知道怎么在外人面前称呼他。

私底下她都是连名带姓喊“宋峥清”来着。

说了爱好,又说起最近京城新崛起的一家酒楼来,据说味道极其鲜美,正巧那主厨是其中一位女孩子母亲娘家的亲戚,她学过一道甜汤,尝过的人大力称赞。

众人就起哄说让她现做一道给大家饱饱口福,那女孩拗不过众人的热情,推辞不过就借了宋家的厨房熬煮甜汤。

孙晴好凭借从前背过的家族谱系,很快就认出那个女孩子是钱氢的堂妹,也是二少爷的亲戚之一,名叫钱萱。

她做的甜汤成为了今天午饭的饭后甜品,她亲自分了小碗端到大家面前,李鱼丽尝了一口,也笑了,对孙晴好说:“宋夫人也尝一尝,味道不赖呢。”

谁知她话音刚落,孙晴好的那盅汤就喂了她的旗袍,钱萱吓了一跳,拼命道歉:“不好意思,突然烫了一下,没事吧。”她拿毛巾去擦,但是泼都泼了,擦也擦不干净。

幸好春天的衣服料子还厚,虽然汤很烫,但是却没有烫到皮肤,只是衣服毁了怎么也得换一件。

“我上楼换件衣服。”孙晴好也不是第一次来宋家了,宋峥清的屋里有几件她的换洗衣裳,倒也不麻烦。

那时她还没有想过这件事情会是一件精心安排的意外,毕竟不管古言再多,那个“弄脏别人衣服然后去换的时候让人闯进来然后成功配对”的狗血桥段也是没办法套到现在的。

门可以反锁,现代风气开放,她还结婚了。

但事实证明,艺术真的来源于生活。

孙晴好刚刚换上衣服,就看到反锁的门嘎达一下开了,一个不可能出现在这里的人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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