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完成后,萧然和夏明辉当天乘坐飞机到浪漫之都的巴黎度蜜月,家里只剩下靖蓝和管家常姨。
这天,常姨到超市买菜,靖蓝百般无聊的在家里背老师交待的英语单词。
其实她不想学英语,但妈咪说不用懂太多,只要懂得基本常用的口语就行,因为有时出入一些高级场合要用得上几句,幸好,她的记忆力较好,一般见过几次或读多几遍,她都能记在脑海中,因此,她学得比一般人快。
为了深入了解和认识中国的文化以及发展状况,萧然将中国的近现代史找来,她连续啃了两个星期,才将几本厚厚的书看完,并以极快的速度适应了现代生活。
不过,值得幸运的是,她投身到这具身体,家里不但有钱,更有一个那么坚强,又那么爱她的母亲,若是一般的城镇乡村,只怕她没有那么快就能适应。
她放下书本,走到落地窗前,拉开窗帘布,外面碧空万里,阳光灿烂,是逛街的好日子。可惜,她一个人出去有点不习惯,筱萌她又要上班,没有空陪她。
筱明是水净蓝的好姐妹兼同事,自她在医院醒来,陆续有一些朋友或同事来探望她,可那些人因为她的‘失忆’而渐渐少来了,最后剩下的只有筱萌一人。不过,她并没有将自己是古代人的事告诉她,因为妈咪说,越少人知道越好,就让他们将她的不认识当作是失忆吧。
水净蓝还有一个亲生父亲,她在医院里见过他几次面,虽然他是水净蓝的父亲,但她对他不熟悉,就算他跟她说话,她也只点头是说是或不是,再多的话题也找不出来。后来听妈咪说,自他俩离婚后,他们父女很少见面,一来父亲工作忙,二来净蓝并不想见他,但父亲有每个月都汇零钱到净蓝的银行账号,她查过一下,足足有百万,所以,她现在是一个小富婆,就算不工作,也有钱花。但她不想动用这些钱,因为,它不是她的,是水净蓝的,也许有一天她会回来。
就在她立在窗前想得出神时,大厅突然响起一串铃声,‘铃铃铃——’
靖蓝转身跑进厅,拿起几上的电话,喂了几声,可铃声仍继续响,她纳闷地侧了一下头,视线落在大门上,这才醒悟,原来是门铃响而非电话响。
放下电话,她进去打开门,门外站着的是穿着一身休闲打扮的筱萌,“咦,妳不是要上班吗?”
“是啊,不过我偷懒了,找妳去逛逛街,听说搞活动有折价,是最后一天,我们去抢购咯。”筱萌绕过她,走进来厅里,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两脚一伸,张开两手,呈现一个大字型。
“好喔,妳等下我,我去换件衣服。”关上门,靖蓝闪身进入房间换衣服。
不一会,她穿着一件粉蓝色的无袖上衣和一条雪白的及膝圆裙出来,筱萌见状,随即吹起口哨。
“蓝,妳挑衣服的眼光和以前一样好。”筱萌站起来,绕着她转了一圈,眼中闪着欣赏,“一会儿帮我挑几件,再过两天,下个星期,公司有个酒会,我会出席帮忙招待来宾,所以,穿着一定要有品味。”
“我……不会挑的,这套衣服是妈咪挑选的。”靖蓝立即拒绝,她根本不懂得现代服装如何,这些衣服都是妈咪早已帮她配搭好,她只要伸手去拿来穿就行了。
“别推搪了,就这么说定了,走吧。”筱萌不给她辩说的机会,拉着她就走。
“我要留张纸条给常姨,她到超市买菜了。”靖蓝走了两步,突然停下来,转身跑进房里,在书桌上找了张纸,写下一段话,然后走出来,放在茶几上,用只玻璃杯压着。
“拨个电话给她就行啦,用手法,好麻烦哦。”筱萌绕着双手,站在门边,看着匆忙的靖蓝,不禁翻翻白眼。
“对啊,我怎么忘记了。”靖蓝拿着提包,用手搔了搔头发,呵呵笑道。
“不对,是我忘记了妳失忆,忘记了一切。”筱萌挽着她手臂,关上门后,她问:“开车还是坐车?”
“当然是坐车啦。”她连坐车都不懂,那会开车,而且还是第一次单独跟筱萌出门,以前她出门是和妈咪一起的。
“妳家有两辆小轿车,不开真的太浪费了。”以前净蓝上下班都自己开车,可自她出院后,从未曾见过她开车。
她感得好奇怪,不知是不是所有失忆的人都像净蓝这样,不但忘记了自己父母、姓名、朋友,就连基本生活常识也一窍不通,更甚的是,她连性格也变了,以前她胆子很大,那些蟑螂、小虫之类的动物她跟本不怕,可现在她见到吓得脸色都变了。
不过,失忆后的净蓝看起来柔弱了很多,说话也温柔了不少,比起以前强悍的个性,她还是她现在这个样子,也许变了性子的净蓝,说不定会遇到真命天子。
***
两人在商场大肆地狂购,终于满意地带着战利品走出商场门口,准备拦截计程车时,筱萌突然开口说:“蓝啊,妳说我该不该回头买那双鞋呢?那是限制版,全球只得一百对,而且,g市仅此一间名店有售,如果现在不买,就给别人买走了,到时我后悔莫及。”她心思思地还想着刚才因为嫌贵没有买成的水晶鞋。
“如果妳认为这个价钱值得的,那就去买,只要买回来,妳不会后悔并嫌它贵就行。”靖蓝弯腰,揉揉酸痛的腿,前半生,她过于顾忌他人的想法和忧虑太多,所以错失了很多重要的东西,现在有机会让她彻底的摆脱过去,重新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