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两人嬉笑着离开,希可淑差点把银牙咬碎,涂着蔻丹的指甲掐进掌肉里,流出血来而不自知。
瑞王尽然无视她的存在!
他尽然无视她!
他尽然当着她的面,牵着那只小老鼠走了!
嗯……啊!
怎么会变成这样!
怎么能变成这样!
瑞王不是已经是她的囊中物吗?
那只小老鼠什么时候勾搭的瑞王?!
不论他们什么时候勾搭上的,她绝不会让那只小老鼠嫁给瑞王!
瑞王妃只有一个,就是她,希可淑!
希可淑怨毒地看了眼两人一同消失的方向,转身离去……
希媚儿这边正被祁镜晟弄的烦不胜烦,恨不得来一记下劈,劈晕他。
该死的家伙,进了她的闺房,就开始翻箱倒柜,把她的衣柜翻的乱糟糟就罢了,最终挑出一件粉裙子丢给她。
她最讨厌粉色!
在现代,因为名字里有个媚字,她一穿粉色,就被同学笑话,说她故作娇媚;她的衣柜里半点儿粉色都看不着。
“我不穿粉色!”
她不满地把粉裙子丢回去。
她越不满意,祁镜晟越来劲儿,拿着粉裙子在她身上比比划划,眉眼都是笑,那家得意的,就跟捡到金元宝一样。
“说了不穿,就不穿!要不我就不去了。”
她往扶椅上一坐,跟他杠上了。
“不去可不行!你要是不换粉裙子也行,你就穿破裙子去,到时候侯爷打你屁股,本王可不管。”
祁镜晟恶趣味地自动补脑出她被开国侯打屁股的画面。
这样桀骜不驯的女人,就该酣畅淋漓地打她的屁股,教她学会乖巧!
要是把打人的开国侯换成他,就更完美了。
看见他一脸想入非非的骚包样,希媚儿粗暴地抓过他手里的裙子,将他推出门外。
她才不要被便宜老爹打屁股!
就她那个丧天良的侯爷老爹,根本没资格打她,一下都不行。单是妾氏和庶女逼死委托人,他却不闻不问这一项,他就不配做父亲。
要不是看在他是她的衣食父母,她才懒得理他。
换上她最不喜欢的粉裙子,站在略有些模糊的铜镜前,看着铜镜里稍显模糊的身影,她才惊觉,委托人其实很适合穿粉色。原本有些暗沉的肤色因为粉嫩的颜色瞬间被提亮,又是花样的年纪,活脱脱一个粉嫩嫩的娃娃,比起她之前穿的蓝裙子,不知好多少倍。
委托人和她有七八分像,既然委托人适合穿粉色,她应该也适合穿粉色,可能是她这些年特意避开粉色,才没发现粉色很适合她吧?
每个人都有自己不愿和不敢尝试的东西;她,现代社会里典型的宅女,不敢尝试的东西很多,因为她总有诸多顾忌。
突来的奇遇,生命说没就没,回想自己的一生,她有太多的遗憾。
生命短暂,为何不去尝试呢?
就从她最不愿尝试的粉色开始吧!
这样想着,她拉开房门,迎着阳光而出。
祁镜晟听到响声,回头,看到的就是一个粉嫩嫩的娃娃。
她站在金色阳光里,小脸上焕发一种他从未见过的神采,就连平常总被人认为是瑕疵的小雀斑都成了可爱的点缀。此刻,她充满自信,仿佛她生来就该穿粉色,没有任何人比她更适合粉色。
世人看人大多重皮相,看着她,他才明白,真正的美不在五官,在气质。皮相受之父母,气质却是后天养成,会陪伴人的一生,不论皮相如何衰败,它都会耀眼地绽放。
眼前的气质之花如此耀眼夺目,他不觉看呆了。
“走吧!”
希媚儿大大方方地越过祁镜晟,没太注意他的神情。
既然选择尝试,又何必去管他人的目光带着何种色彩?
祁镜晟没说话,默默地跟在她身后。此刻,他尽然在踌躇,该不该去拽她的手,怕被她嫌恶。
热闹的大厅里,开国侯坐在主位上,正与宾客谈笑,希媚儿的生母,开国侯的正妻,余氏,却只腼腆地坐在下面,偶尔应答女客的提问。
希媚儿踩着小碎步去给便宜老爹请安,恭恭敬敬地行礼,低柔地唤了声父亲。
“开宴许久,为何才来……嗯?”
便宜老爹不满地翘起两撇胡须。
“暑热难挡,女儿染了些暑气,就在房中歇了一会子。”
希媚儿的声音柔柔的,让人很舒服。
真能装!
祁镜晟凤眼兴味地上挑。
这女人,要不是早知她的真面目,肯定又被她柔顺的外表诓骗住。
咳咳咳,祁镜晟故意掩嘴咳起来,立即引起开国侯的注意。
他见瑞王就站在女儿身后,为显长辈的威严,板着脸呵斥,“王爷尊贵的身份都不畏酷暑来回访,你不过染些暑气就窝在房里休息,你的身子莫非比王爷的还要金贵!”
“女儿不敢!女儿知错,女儿再不敢了。”
希媚儿连连认错,心里却把祁镜晟骂了几百遍。
该死的男人,故意找她茬!
那么爱斤斤计较,根本不配做男猪!
不行,必须换人!
希媚儿的眼珠子骨碌碌地转着,在男宾中搜寻目标。她的小动作却被祁镜晟洞察,气的他火冒三丈。
她在干什么?
当着他这个未来夫君的面儿,如狼似虎地看别的男人!
简直可恶!
“既然知错,还不给王爷倒杯茶认错!”
开国侯故意放水,虽然对方是王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