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军事历史>秦风飞扬>第137章:怪物罗魉

韩丹重重坐下,赌气拿起碗灌了几口水。

他是猛将,不是智将,不怕冲锋陷阵,斩将杀敌,就怕看着敌人不能打,心里直痒痒。

“主公,不如先在城下斗将,可先搓搓秦军士气。”

周术也暂无办法,看到韩丹急躁,想到蒙恬这边战将频多,且蒙恬又是当世无敌之人,干耗着不如先杀咸阳几将,可打压城中秦军士气。

“对,军师这个方法好,俺先出阵挑战。”

刚坐下的韩丹立即跳起,随声附和道。

蒙恬稍一思索,也觉得可行,能斩敌军几将下马,己方士气也会高涨。

“行,明日出寨挑战,不过就不用你打头阵了,还是让小将们练练身手把。”

蒙恬一句话将韩丹说得如霜打茄子,立刻腌了下去,反而何坤、白胜等小将闻言喜上眉梢,跃跃欲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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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闻报敌营出一小将,在城下叫阵,罗斌从榻上起来,用水简单洗漱匆匆上楼。

他有个习惯,战时从不解甲,就算睡觉,也是穿着盔甲睡。

能得血屠称呼不是偶然,是多年打拼出来,他说过,打仗要把握每一刻钟,将时间浪费在穿甲身上,也许战场已经发生变化。

登上城楼从垛口看去,一个银甲白袍的小将勒马横枪,立于城下,正指城叫骂。

“城上之人听好,小爷今日给你们送丧来了,识相的快点自觉躺在棺材,让爷挖坑埋了你,免得身首异处,死无全尸。”

白胜自幼随父打仗,也如白恒的一般,喜穿银甲,外披白色丧服,所以在匈奴中才会流传红袍嗜血、白衣送丧的说法。

因为红袍者就是蒙恬,白衣人则是白恒,两人每次出兵,匈奴当晚必然会家家哀嚎,送丧队伍不绝。

用白恒之话,他不是为匈奴送丧,而是死于白起手中的四十万赵军。

至长平一战后,白起就要求白恒,以后行军打仗,必须要身穿丧服,杀敌是本分,送丧是情义,就算杀的是敌军,也要为他们披麻戴孝,送冤魂一程。

后来,白恒的习惯传遍整个雄鹰军团,随他的将士全部身穿丧服打仗,白衣送丧成为令敌军闻风丧胆的梦魇。

被一个二十不到的小将身穿丧服挑衅,城上众将人人大怒,请命出城迎战。

罗斌摆手,望相城外高挂‘蒙’字的帅旗,思虑蒙恬打得是什么主意?

白胜见城上披甲之将众星拱月似的围在一人身旁,知道定是罗斌来了,用枪尖指城楼破口骂道。

“尔等可是没卵之人,难道拜了赵高为父,将命根子用去祭奠阉人,所以都不敢出战,既然无卵,干脆身穿女服,站于妓馆楼上,小爷或许会赏尔等几两纹银......”

此话一出,河套军营传来士卒大笑声,连蒙恬在将台上也不由嘴上露出笑容。

白胜在晋阳身旁长聚一批地痞流氓,若说这些人什么都不会,但骂人却是祖宗级的,白胜别的没学到,粗言犷语学足十成。

秦军众将听得白胜骂的如此难听,气得咬牙切齿,火冒三丈,恨不得立刻下场将他撕碎。

罗斌却是气定神闲,默不作声,让一众将领无奈别过头去,希望听不到白胜难以启齿的骂声。

见城内没有反应,罗斌再骂:“罗斌杂种,你六岁偷看母亲洗澡,八岁qiáng_jiān村姑,十岁挖棺盗墓换钱去妓馆嫖妓,十二岁杀父,十五岁行乞路边与狗夺食,被野狗咬伤,得了狼心狗肺之病......”

白胜越骂越难听,原本罗斌风清云谈的脸上逐渐凝固,慢慢转成乌黑,眼眶都冒出火来。

俗话说打人不打脸,骂人不骂亲,白胜一身地痞无赖的骂法将罗斌祖宗十八代都被挖出来一一鞭尸,是可忍孰不可忍。

罗斌再也不能让数十万将士听着白胜这般骂下去。

“谁可下去将此口无遮拦的小贼斩了。”

罗斌就算再镇定,也不充许白胜信口雌黄,满嘴喷粪抹黑自己。

“末将愿往。”

十余名战将一拥跪地答道,他们早按捺不住心中怒火,若非罗斌刚才压着,早下去决一死战。

“来生,你去将他人头带来。”

罗斌指最年轻的一位将领说道,蒙恬派出一名弱冠之将,自己也有后辈之才。

“诺!”

罗魑没有多说一句,接了将令,匆匆下楼。

罗魑,字来生,今年方十九,罗斌义子,是罗斌重点培养的一名小将。

十年前罗斌途径一处的村庄,整条村子不知是被山匪掠夺过还是被士卒洗劫过,尸横遍野,没有半点生机。

在废墟中,侍卫突然看到一个小孩蹲在地上,嘴中嚼食物,当走近一看,差点没把侍卫的隔夜饭吐出来。

原来那个小孩用石头砸碎一个人的身体,掏出肝脏大口撕咬。

听到声音,回过头时还手捧着一副人的肝,满脸鲜红,嘴角滴着血水,怪异的双目是碧绿色,露出凶光,呲牙咧嘴对侍卫低吼。

要说罗斌的血屠之名并非白叫,旗下黑狼骑嗜血成性,粮食缺乏之时,一样会杀敌来吃。

但起码会煮热,不会生嘶活啃,如野兽厉鬼一般。

侍卫惊呼将罗斌引来,看到此小孩,非但不觉恶心,反觉得是一个天生的嗜血之将,逐将他带在身边,教习武艺,赐名罗魉,字来生。

罗魉果然不失罗斌所望,不但武学天赋极强,杀人从不曾有怜悯之心。

只要是罗斌交代,不管妇孺老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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