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叔叔,你们忙你们的,我答应他要等他醒过来的。”
方晴笑着答应了。
其实方晴也看出来了,刘骜对父母的态度的确很冷漠,简直就把他们看成是陌生人。在他心里的恨何时才能化解,他什么时候才能放下过去,成全自己也成全他人?方晴也不知道。
刘骜躺在床上,方晴坐在旁边看着这张熟睡的脸。她还从开没有这么近距离看过:他呼吸均匀,样子安静,不过紧锁的剑眉在睡梦中也不伸展,长睫低垂,高挺的鼻子,细腻的唇角,帅气中带着一抹忧郁。
方晴的思绪又回到了小学。那时,刘骜10岁,刚上三年级,父母亲闹离婚,三天一大打,两天一小打,整日鸡犬不宁。刘骜夹在他们中间就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经常是饥一顿饱一顿。衣服破了也没人给他缝,浑身脏兮兮的,没有人关心他。同学们都因为他家里的事欺负他,不愿意和他玩。
方晴是一个善良的人,最看不得别人受苦,所以经常给他带些吃的,和他一起玩。在刘骜的心里,方晴应该是他最亲近的人。
那时候的刘骜小脸冻得通红,鼻涕横流,尤其是小手,指甲又黑又长,同学们给他起了个绰号“九阴白骨爪”,别看这样,他可爱臭美了,总是把头发用水抿湿,然后往后梳,这就是当时最流行的周润发式的大背头。
最可笑的是他的衣兜里总是揣着一把小木梳,没事就梳……小学有方晴陪着他,也算是快乐的,转眼间,两人都长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