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哼。”秦樹阳从鼻孔里发出不悦的两声,很显然,他是对她质疑声表示不悦。
这些菜当然是他做的,如果她不信的话,他不介意现场再给她演示一遍。
“别废话,赶紧洗手坐下来吃吧?”秦樹阳主动替她拉开了椅子,绅士风度十足。
秦樹阳追了蔡萌芽五年,五年的时间,用表姐施洁的话,你就是块石头,也该捂热了。
是啊,你就是块石头,也该捂热了。
面对秦樹阳展露的深情,蔡萌芽说不喜欢,不心动那都是假的。
但是,秦樹阳是那么优秀,那么耀眼,就像被众多星星围着的月亮。
而她,只不过是离他十万八千里最不起眼,最不明亮的那颗。
她没有勇气说服自己跟他在一起,如果可以,她只要找个像爸爸那样老老实实,普普通通的男人共度一生。
“哦。”蔡萌芽掩下心里复杂的情绪,走到洗漱池旁,打开了水龙头。
她见秦樹阳不知何时已经将西服穿上了,而且要走的意思。“你不一起吃吗?”
话问出口的下一秒,蔡萌芽就后悔了,她不是很讨厌看到他吗?她不是巴不得他在自己眼前消失吗?
既然如此,她干嘛还要问出这样的傻问题?他走正好,眼不见心不烦不是吗?
听到她问,不一起吃吗,秦樹阳的嘴角忍不住往上扬了扬。
因为这是一种改变,蔡萌芽在慢慢习惯他的存在。
很好,追赶了五年,某人总算是有点反应了,他还以为她真是那冷冰冰的石头,怎么捂都没有温度。
虽然很想留下来跟她共进晚餐,但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会要去开。事关几百万项目,全公司的人都在等着他,秘书已经几次发信息过来,秦总,你什么时候到?
美人固然重要,江山也不能弃。
“我公司有点急事就不吃了。”
蔡萌芽心里分不清是不是失望,她声音很低的应了声,“哦。”
秦樹阳一走,似乎把屋子里所有有关他的气息都带走了。
蔡萌芽拿着筷子,心不在焉的嚼了两口白米饭。
这么多菜,她一个人也吃不完,干脆叫个能吃的过来帮她一起消灭吧?
她打电话给宋银银,“银银,在哪?晚饭吃了没?没有,那刚好,上我家吧,我请你吃饭。”
宋银银住的是附近的单身公寓,她每天最头疼的问题,就是晚上吃什么。
如果人类发明了一种可以吃一粒就能饱的药丸,她一定会买上整整一**的。
二十五岁的年纪,她何曾不想像马路上的那些情侣一样,手牵着手商量晚上去吃什么。
可是上天对她太过不公,它到现在都不舍得赐给她一个叫做男朋友的生物。
宋银银的单身公寓距离蔡萌芽所在小区很近,步行十五分钟就到了。
“蔡姐。”因为不是在工作,宋银银对蔡萌芽的称呼也变了,她一走进门就很乖巧的叫道。
蔡萌芽每次看到宋银银,就会忍不住联想到自己的二十五岁。
在她二十五的时候,她也跟宋银银一样,是个无忧无虑的小姑娘,每天不知愁滋味。
只是一晃眼,她今年都满三十了。早上洗脸的时候,依稀也能看到眼角的淡淡皱纹了。
三十岁,这是一个非常恐怖且尴尬的年纪。因为像她这个年纪的女人,不是已经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就是生下了可爱的小宝宝。反观她,连一个正式的男朋友都没有。
局里很多热心人士都试图给她介绍过对象,只不过她每一次都素面朝天,没怎么修饰和打扮就去了。在聊了不到三分钟,她的电话就开始疯狂响起,然后她又像风一样离开了。
试问,哪个男人喜欢像她这样的?而且在了解了她的工作性质后,很多人更是表示迟疑了。
警察,还是刑警,还是刑警队的队长,虽然听到这些词心里是有些敬畏的,但认真想想,这是一个多么高危险种类的职业。不仅危险,还很忙碌。只要有任务,他们的时间都是属于案子的,哪还有半点时间顾及到他,顾及到家里,顾及到以后的老人和孩子。
综合考虑,大家都在心里打了了退堂鼓。
所以,蔡萌芽在同事的热情撮合下,倒也相过几次亲,只不过每一次都以失败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