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看书>都市现代>炮灰才是真大佬[慢穿]>11.七零年代男知青8

没有喜酒,没人送亲,第二天胡巧就自己一个人挎着包袱来到他家,成为他在这个世界的老婆。

“往后一起好好过日子吧!”林则接过她的包袱,手轻轻捏了捏,估计里面就一些贴身衣物,连外套和冬天的棉衣都没给带。

胡巧眼含泪花,难堪的低下头,现在这年月都不富裕,可是再不富裕,女方也会准备一双新鞋作为陪嫁,更不会连以前的旧衣裳都不让带。本来就是她爸妈逼着林则娶她,现在在林则面前,她更抬不起头来。

“别瞎想,我对你印象很好,不然就算你爸把刀架在我脖子上我也不会答应。”林则觉得这件事不处理好,以后她只会更自卑,“温柔体贴就是你最好的嫁妆,而我给你真正的聘礼,就是迁就与疼爱。”他以前在论坛看到的,也不知道管不管用?

“说得好。”林向阳的声音突然从门口传来。

两人惊的回头看向门口,好家伙,大半知青都过来了。

“最好的嫁妆是温柔体贴,最好的聘礼是迁就与疼爱。”李文雅的吴侬软语念出这句话,显得更加情意绵绵,“林则同志,你说的太好了。”

“这句话说的确实好。”杜南星重重拍了林则肩膀一下,“我原本觉得你这人冷冷清清的,没想到这么浪漫,看来我们都被你的外表给骗了。”

林则:不,我确实很冷清。

林则看着这群人这么慷慨激昂,又见胡巧感动的泪流满面,深刻体会到这个时代的淳朴。

“咳……”被这么多人调侃,林则也有些不好意思,“你们这么一大早的来干嘛?”

“今天是你们大喜的日子,我们来蹭蹭你的喜气。”杜南星抬起手,一条半斤左右的肉,“假也请好了,碗筷都带来了,你是不想给我们蹭都不行。”

林则看了他们带来的东西,有鱼有肉还有各种蔬菜,其中一个女知青手里拿着红纸和剪刀,这些人……是特意来帮他办婚礼的。

这群来自五湖四海的知青,各个面带笑容,真诚的看着他,林则觉得自己以前对知青的偏见太多。

这一刻,一直游离在外的林则,才算彻底接纳这个时代,融入这群满怀热忱和理想的知青当中。

林则重重的拍下杜南星的肩膀,拍的他龇牙咧嘴,“好兄弟,多话就不说了,今儿你们这份情我领了。”

杜南星揉了揉肩膀,总觉得林则是故意的。

众人开始分工合作,胡巧也擦干净脸,和李文雅他们有说有笑的做饭,带红纸来的知青开始剪喜字,然后招呼男人贴到门窗上,小小的客厅兼厨房,顿时热闹无比。

林则进里屋翻出钱和粮票,这些人这么有心的来帮他办婚礼,他也不能小气了。

趁着他们不注意,去找村里的老乡换些酒和肉去。

粮票,拥有居民户口的人,每月才能领到定额票数,但是这些粮票仅够自家用,饿不死,但也不能敞开了吃。

这时候有钱没票,绝对买不到东西,可票却能当钱用。尤其全国粮票,去任何地方都可以通用,没点关系很难换到。

“你真要拿这粮票换我家的兔子?”吴志勇反复看着全国粮票,问道。

“真的,如果你们家鸡能换更好。”林则很眼馋他家的鸡。

吴志勇警惕的看着他,“这鸡留着下蛋,我可不换。”

这时候的母鸡金贵着呢!每天下的蛋就是家里唯一能补贴家用的东西,有个红白喜事,也能拿来走礼,可以说是家里的重要财产。

“行,等下回你家孵小鸡仔的时候,给我挑几只好的,我还拿粮票换。”林则没多说什么,提着两只兔子到了隔壁的吴老二家。

这老头是个光棍,听说以前有老婆,喝酒后爱打人,他老婆就被打跑了,现在他自己酿酒喝,偶尔村里有人办喜事会用粮食或是钱跟他换酒。

看林则提着两只兔子和两壶酒,屋里的人眼睛全都亮了,不自觉的吞了吞口水。

林则笑着递给知青中的一个老大哥,“我不会杀这玩意,还得劳烦勇哥。”

“这有什么,交给我就是了。”刘勇提着兔子到院子里,屋里的女人赶紧端盆的端盆,烧开水的烧开水。

这一顿所有人都吃的很尽兴,杜南星喝完最后一口酒,“要是以后顿顿有这样就好了。”

“想什么美事呢!”刘勇砸吧下嘴,像是回味刚才的肉味。

他们只请了半天假,收拾完,各自拿着碗筷回去休息休息,下午还得出工。

“他们都很好。”胡巧双眼亮晶晶的看着他。

“是不错。”林则把桌子挪回原位,边说道:“本来我想先处一段时间,可这事闹得,昨天一开始我并不是针对你,只是那会不把事情说清楚,对你名声不好。胡巧同志。”

见林则这么严肃的叫她名字,胡巧捏着抹布不敢动,“什么?”

“我在这里没有爸妈亲人帮衬,孤家寡人一个,我自己也干不了重活,你以后跟着我,会很辛苦,你想好了,真的要嫁给我吗?”

“当然。”胡巧生气的瞪着他,“我就想和你好。”

林则笑了,伸手抹去她的眼泪,“那就和我一开始说的那样,好好过日子吧!”

林则和胡巧结婚的消息在村里一下传了开来,林则说的那句话也传了出去,已经结婚生孩子的人听了,都是一笑置之,觉得年轻人太天真,可那些还没嫁人的小姑娘听了,各个都双眼冒红心,只觉得林则浪漫又有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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