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一年暑假结束之后,夏若卿开启了学霸模式,从学校的文化课到周末的各种补习班,从学习到兴趣,无一不是霸占她愉快周末的“罪魁祸首”,虽然忙碌,但周末过得却很充实,没有了过去的无聊时光,这样的日子也是愉快的。
那年她只有8岁,第一次走进琴房,第一次见到小提琴便爱上了这件乐器,从此便是她每个周六最好的伙伴,因为有了兴趣,学习才会变得简单,学习小提琴的乐趣也只有夏若卿自己一个人能够知道了,但她却不知道在未来的某一天,因为小提琴在维也纳的街头会得到来自异国他乡的掌声。
每个周六回家之后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练小提琴,从音阶到一段完整的旋律,背后付出的努力让她最终坐到了小提琴大赛广东赛区的冠军宝座之上,那年她只有12岁,小小年纪pk下去了许多比她大,也比她优秀的选手,但是只有她一曲《梁山伯与祝英台》打动了在场评委,这是她第一次尝试协奏曲,但是在她的曲子中,从“草桥结拜”到“坟前化蝶”,悠扬流畅的乐曲绕梁三日而不绝,这样完美的演出也只有知道努力的人才能完美地做到。
那是夏若卿第一次获奖,站在台上的聚光灯下,她脸上的笑十分灿烂,那样最纯真的笑在闪光灯下被永远定格,随后这张照片被送到了夏家的邻居那里,因为没有时间来见证这一荣誉时刻,所以只能把照片送过去了,那是盛一哲第一次看见她笑,她笑起来的样子很漂亮。
那本荣誉证书和那座奖杯至今还放在老宅房间的柜子里,夏若卿看着那亮到发光的奖杯,嘴角勾起一抹盈盈笑容,想起自己曾经站在那个舞台上,一曲《梁祝》带来的荣誉是她永远都忘不了,那是她遇见他之后第一次笑得那样开心。
“姐,姐,”门外传来夏君阳的声音,他没有敲门,直接推门而入,然后递过一封信,“你的信,好像是从槟城寄来的,是不是盛一哲寄来的?”夏君阳挑眉,一脸八卦外加略带欠揍的表情凑上去。
“是不是也不是给你的。”夏若卿一边把他推出房间,一边回答。
夏君阳走了之后,她把门带上,拆开信封的一瞬间她脸上的笑容凝住了,那张照片,七年前那张被送到盛家的那张照片现如今物归原主,照片上的她还带着曾经最纯真的笑容,那样最纯真的年代却再也不会来了,而那封信也是他第一次写,这样最初的交流方式,勾起最初的回忆。
若卿,有没有想我啊?我知道你一定是在想我的,对不对?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已经抵达宝安国际机场了,很快就可以见到我了,这样你就不用想我了,不过这次来可不是来玩儿的,等见了面之后我带你去一个地方,那个地方你应该已经忘了,但是只要我还记得就可以了。
信封里的照片是七年前夏叔叔送到我们家的,叔叔说那是你第一次站在台上,练习了很久之后得到的结果,那也是我第一次见到你的笑,虽然第一次见面时候很尴尬,但是再一次见到你的时候虽然有很多的意外,但是结果总还是好的,毕竟没有第一次那么尴尬了。
或许你应该忘记了,七年前的今天,这张照片在我的手上,七年后的今天我物归原主,你都已经是我的了,你的照片便已经成了我可有可无的,你的样子已经在我脑海挥之不去,所以照片还你,但是你自己却不能带走。
信写到这里就已经结束,盛一哲还是那么不正经,每次见面都要先自恋一下,写个信都要这样自恋,但是第一次收到信就这么挑三拣四的是不是不太好?不管了,夏若卿已经不计较这些了,反正她也已经习惯了他的自恋,他不自恋或许时光都可以倒流了。
“夏若卿!”耳边一阵熟悉的声音,老宅的隔音效果不是特别好,盛一哲的声音随着风传进夏若卿的耳中,听得出那是一种迫不及待,那是一种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想念。
她重新走回窗前,老宅门口有一个正在朝她挥手的人,他一身最平常的休闲服,但是人帅,穿什么都好看,虽然不是天生的衣服架子,但是现在的样子却是夏若卿喜欢的样子,即便曾经的他和现在判若两人,但是未来没有人可以预料。
看到他的挥手,夏若卿匆匆穿上鞋出门,盛一哲这个人似乎是个有魔力的人,无论到哪儿总要骑着一辆自行车,而自行车的后座永远只为她一个人留着,带着她走遍每一个角落是他的梦想,带着她看遍每个角落的美景是他想做的也是唯一想要坚持的事情。
夏若卿坐在后座,双手轻轻拽住他的白t恤,路过每一条街道都是最美的风景。
车子停在一所学校门前,那是他们两个第一次做同学的学校,两个人绕到后墙,因为学校看守是在太紧了,所以两个人只能翻墙进去,墙并不高,两个人很容易就翻了进去,身手敏捷,落地轻盈,两个人不去练练轻功什么的都有点儿浪费人才。
两个人绕过所有人去了学校的停车场,那里有一个车库,夏若卿怔怔地看着身边的盛一哲,在这里似乎发生过什么事情,却总也想不起来,只是隐约记得,在零碎的记忆片段中有一首儿歌一直在单曲循环,轻却有着慢慢的回忆。
未曾发生过任何变化,她似乎看见了有两个孩子气喘吁吁地跑到这里来,却不知为什么眼前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女孩儿身边的那个孩子好像很害怕待在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