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她走以后,后宫那一摊子事又都落在庄思颜的身上。
她实在不想理那些事,拔拉着手里的人,怎么也找不到一个合用的,最后只能跟平儿商量。
平儿倒是能为她出注意:“现在后宫里人少,也没什么事,左右不过是有宫宴什么的,事情才会多些。可到那时有礼部,又有内务府,娘娘根本不用担心这个的。”
“可内务府那帮人,平时办事总是偷奸耍滑的,上次贞妃在的时候,不就查出他们一大笔漏洞吗?”庄思颜道。
平儿便笑了起来:“水至清而无鱼,虽然这话放在宫里不对,但理也是相通的,只要不是太过份,能过就过去吧,再说了,他们也不敢在皇后娘娘面前做的太过份吧?”
这么一说,还真给庄思颜自信了。
不过,毕竟宫里还有一个万丽婉在,以前她还有个人做伴,现在宋贞一走,她就真的没处可去了。
她虽跟庄思颜住过一段时间,但这个姑娘总也跟人亲近不起来。
她看上去温柔,却并不是十分好说话,好像什么心事都藏在肚子里,别人弄不清楚她在想什么,她也不想跟别人说。
她要是能安然住着,还便罢了,左右时间久了,就会想通了,像宋贞那样,说不定哪一天就自己想出去了。
庄思颜怕的是,她一个人住在宫里,不与人说话,也不与人来往,在没出去之前,就把自己再住出什么毛病来。
不过也是想想,一时半会儿她还真想不到解决的法子,也便搁下了。
宫里的事情虽然没解决,但外面却是有好消息的。
宋贞出去以后,很快招来了掌柜的伙计们,把盘到手里的酒楼和客栈,又重新装修了一番。
她真是这方面的天才,不过是从那本书上看了几眼,甚至连字也认不得,但是却能从上面吸取许多有用的东西。
那些庄思颜纳闷,非电灯不能解决的室内设计,在她的巧妙安排下,竟然点上油灯,也能弄出另一番韵致。
庄思颜进到客栈里一看,当下就佩服起来。
乖乖呀,这才是现代化的宾馆呢,以后大盛朝的客栈再也不会只是为了给旅人歇脚用的了,而是可以像现代一样,谁嫌自己家住着不舒服,就可以出去享受一下特别的服务。
酒楼的装修也是别具一格,总之这个时候,整个京城里仅此一家,没有可比性。
所以开张的时候,简直热闹的难以想像。
街头巷尾,人流不绝,来吃饭的,来参观的,来学经验的,什么样的人都有。
宋贞洗尽宫里的荣华,一身素衣,头上连根银钗都没有,只简单别了一根竹钗,只是上面雕刻了讨喜的花样,看上去也别致可爱。
她来者不拒,只要是进门的,不管吃不吃饭,住不住店,都以礼相待。
不过几日,她的酒楼客栈已经是京城之最。
同样的银子,人们自然想去更好的地方,享受更好的服务,吃最好的东西,住最好的店。
而她店里的特色,偏偏是别人就算看了,也难以模仿了去了。
把一帮急着想效仿的急的要命,却怎么也不得其法。
庄思颜自然也是开心的,本来还想着她一开张,生意若是冷清,她便先带人去捧个场。
结果却是,她带着人去了,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还得让宋贞特意安排。
另外,这里的饭菜也是不错,不比宫里的花样多,却一道是一道,道道都入味好吃,耐人寻味。
最重要的是,每一道菜,宋贞都给它取了一个意义非凡的名字。
也是到了此时,庄思颜才知道,皇宫那个地方埋没了多少人才。
就以宋贞这样的才能,若是放在现代,怕是早就成了女富豪,要什么样的小狼狗小奶狗没有?
可偏偏生在这个年代,被送入宫,误了半生。